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

2023-11-05 16阅读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英文China-ASEANFree Trade Area,缩写CAFTA,是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涵盖19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达6万亿美元、贸易额达4.5万亿美元,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中文名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英文名 China and ASEAN Free Trade Area
缩写 CAFTA
成立时间 2010年1月1日

组织简介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建成。惠及19亿人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国民生产总值达6万亿美元、贸易额达4.5万亿美元的自由贸易区。

2000年11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提出了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设想,得到东盟各国领导人的积极响应。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并正式启动自贸区建设进程。

2004年1月1日,自贸区的先期成果——“早期收获计划”顺利实施。

2004年11月,中国与东盟双方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并于2005年7月开始相互实施全面降税。2007年1月,双方签署了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2009年签署《投资协议》。

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各国贸易投资增长、经济融合加深,企业和人民都广泛受益,实现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总量快速增长。今年1至10月,双边贸易额已达2959亿美元,同比增长25.7%。目前,中国已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建成。惠及19亿人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国民生产总值达6万亿美元、贸易额达4.5万亿美元的自由贸易区。

2000年11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提出了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设想,得到东盟各国领导人的积极响应。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并正式启动自贸区建设进程。

2004年1月1日,自贸区的先期成果——“早期收获计划”顺利实施。

2004年11月,中国与东盟双方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并于2005年7月开始相互实施全面降税。2007年1月,双方签署了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2009年签署《投资协议》。

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建立后,双方对超过90%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中国对东盟平均关税从9.8%降到0.1%,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2.8%降到0.6%。关税水平大幅降低有力推动了双边贸易快速增长。

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各国贸易投资增长、经济融合加深,企业和人民都广泛受益,实现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总量快速增长。

今年1至10月,双边贸易额已达2959亿美元,同比增长25.7%。目前,中国已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

成立背景

发展需求

当今世界经济有两大显著特点:一是经济全球化,一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风起云涌,发展很快。WTO的成员国基本上都与其它有关国家建立了自由贸易关系。

中国和东盟成员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有限,经济增长对外部市场的依赖度高,全球经济的变动会对其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是为应对经济全球化中的负面影响和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应运而生。

中国与东盟国家有着建自贸区的良好基础。

一是,山水相连,息息相关,相互间有着悠久的传统友谊和相似的历史遭遇。

二是,资源禀赋各具优势,产业结构各有特点,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

三是,在国际社会事务方面有着广泛的共同语言和共同利益,对经济发展有着对稳定和增长的共同愿望。

四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积极改善和发展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友好关系,相互间政治关系、经济关系不断有新的发展,尤其是自1991年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以来,相互间合作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为此,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及时做出了正确的战略决策:积极发展和密切相互间的经贸合作,建立自贸区。

金融危机

1997年,东南亚遭受金融危机后,中国对受危机打击的东盟各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帮助东盟国家最终克服了金融危机。

经历金融危机后,东盟更加明确了地区需要加快经济一体化,以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来防止危机的再次发生和冲击,选择和中国建立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为必然而积极的选择。

发展进程

欧盟(European Union)、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以及于2002年11月签署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 and ASEAN Free Trade Area,CAFTA)协议是世界上三大区域经济合作区。

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自由贸易区。

为扩大双方的经贸交往,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1999年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三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中国愿加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联系。这一提议得到东盟国家的积极回应。

2000年11月,朱镕基总理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一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并建议在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就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2001年3月,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在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框架下正式成立。

专家组围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影响及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两个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认为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对东盟和中国是双赢的决定,建议中国和东盟用10年时间建立自由贸易区。

这一建议经过中国-东盟高官会和经济部长会的认可后,于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正式宣布。

2002年11月,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朱镕基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

《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中国与东盟加强和增进各缔约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货物和服务贸易,逐步实现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并创造透明、自由和便利的投资机制;为各缔约方之间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开辟新领域等全面经济合作的目标。

2004年11月,中国-东盟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规定自2005年7月起,除2004年已实施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和少量敏感产品外,双方将对其他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

2007年1月,双方又签署了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已于今年7月顺利实施。目前,双方正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完成《投资协议》的谈判,确保在2010年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使双方业已密切的经贸合作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也对亚洲及世界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涵盖18亿人口,GDP接近6万亿美元,贸易额达4.5万亿美元,是世界上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进程回顾

1991年7月,中国时任外长钱其琛出席第24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幕式,是为中国与东盟首次接触;

1992年1月,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正式提出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1999年4、5月,中国与美国、欧盟先后达成加入世贸组织(WTO)的协议;

2000年10月,中国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新加坡举行的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在WTO承诺基础上,建设更加互惠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倡议。

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各国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当年10+1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拿出更为充实的议案,终于与东盟达成了自贸区共识。“10+1”宣布十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自贸区建设正式启动。

2003年温家宝接任中国国务院总理。10月7日,温家宝出席第七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国成为首个加入该条约的非东盟国家。

2004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下调农产品的关税。到2006年,约600项农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2004年底,《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签署,标志自贸区建设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

2005年7月20日,《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计划开始实施,7000种产品降低关税。

2009年8月15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签署,标志主要谈判结束。

2010年1月1日,拥有19亿人口、GDP接近6万亿美元、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

2010年1月7日,在广西南宁举行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庆祝仪式上,中国—东盟18个合作项目正式签约,签约金额48.96亿美元。

组织目标

1、促进中国、东盟之间的企业对话与合作;

2、促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与投资联系;

3、促进各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

组织机构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主席由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担任。

中方理事单位由中国有代表性商会和知名企业组成。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的东盟合作方是东盟工商会。

东盟工商会由东盟十国最具代表性的商会组成:文莱国家工商会、柬埔寨总商会、印尼工商会、老挝全国工商会、马来西亚国家工商会、缅甸工商联合会、菲律宾工商会、新加坡工商联合会、泰国工业联合会、越南工商会。

整治意义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与东盟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和加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周边国家的团结合作,也有利于东盟在国际事务上提高地位、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了中国和东盟各自的经济发展,扩大双方贸易和投资规模,促进区域内各国之间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促进区域市场的发展,创造更多的财富,提高本地区的整体竞争能力,为区域内各国人民谋求福利。

与此同时,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有利于推动东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增长也有积极作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和东盟合作历程中历史性的一步。

它充分反映了双方领导人加强睦邻友好关系的良好愿望,也体现了中国和东盟之间不断加强的经济联系,是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中新的里程碑。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将会创造一个拥有18亿消费者、近2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1.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经济区。按人口算,这将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从经济规模上看,将是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全球第三大自由贸易区,由中国和东盟10国共创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从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关系来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有助于中国和东盟全面、深入、快速发展友好关系。维护东亚和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具有积极意义。从建立国际新秩序来看,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有助于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

从提高东盟的国际地位来看,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有助于东盟在国际社会事务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投资协议

2009年8月15日,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商务部陈德铭部长与东盟10国的经贸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

该协议的签署向外界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中国和东盟各国愿同舟共济,携手抗击金融危机,继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为东亚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投资协议》包括27个条款。该协议通过双方相互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投资公平公正待遇,提高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为双方投资者创造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环境,并为双方的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

此次《投资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成功地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全面建成。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2002年中国与东盟启动了自贸区的谈判,2003年“早期收获计划”正式实施,2004年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2007年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

开放市场

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建自贸区基本文件以来,双方已逐渐减免关税、开放市场,一个由11个国家组成的统一大市场正在逐步形成。

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组成部分,是为了尽快使区域内消费者享受到自贸区带来的好处。根据双方确定的“早期收获计划”,从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实行降税,2006年,这部分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这部分产品主要是《海关税则》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农产品,还包括少量其他章节的产品,主要是:活动物、肉及食用杂碎、鱼、乳品、其他动物产品、活树、食用蔬菜、食用水果及坚果,部分国家椰子油、棕榈油、植物油等也列入“早期收获计划”中。

在“早期收获计划”中,中国与泰国先行了一步,于2003年10月1日开放实施。

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时间框架,中国和东盟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文莱)关税消减和取消时间表是:最惠国关税税率高于15%的所有产品,2004年1月降到10%,2005年1月降到5%,2006年1月降到0%;

最惠国关税税率在5—15%之间的所有产品,2004年1月降到5%,2005年1月降到0%;最惠国关税税率低于5%的所有产品,2004年1月降到0%。

对于东盟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最惠国关税税率高于30%(含)的所有产品,2004年1月降到20%,以后每年降低5个百分点,2009年降到零税率(柬埔寨2010年降到零);

最惠国关税税率在15(含)—30%(不含)之间的所有产品,越南2004年1月降到10%、2006年1月降到5%、2008年降到零税率,其他新东盟国家2006年降到10%、2008年降到5%;

最惠国关税税率低于15%的所有产品,越南2004年1月降到5%、2006年1月降到零税率,其他新东盟国家2006年降到5%、2008年后降到零税率。

2005年7月中国-东盟自贸区降税进程全面启动,这标志着《货物贸易协议》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也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全面拉开了帷幕。《货物贸易协议》规定,除早期收获产品(主要是农产品)外,其余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两类。

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了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并于2007年7月实施。各国以减让表的形式列出各自在服务部门的具体开放承诺。具体承诺是各国在其各自WTO《服务贸易总协定》承诺基础上,做出的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

中国具体承诺的主要内容:中国的承诺主要涵盖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服务(包括计算机、管理咨询、市场调研等)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具体包括:进一步开放部分服务领域,允许设立独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及允许享受国民待遇等。

根据渐进自由化条款的规定,上述出价作为第一批市场准入承诺的减让表,同《服务贸易协议》一并签署。

目前,双方正就第二批市场准入承诺进行谈判,在谈判结束后,将签署《议定书》,以将第二批减让表纳入《服务贸易协议》。同时,根据审议条款,未来双方可就服务贸易进一步开放问题进行磋商,实现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的目标。

峰会目录

首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于1997年举行

1997年12月16日,首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会上江泽民主席发表了题为《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重要讲话。

会议结束后,双方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联合声明确定了指导双方关系的原则,并将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作为共同的政策目标。

第二次中国—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

1998年12月16日,第二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中国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出席。双方领导人回顾了1997年首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以来双方关系的新进展,并对今后双方关系的发展进行了讨论。

双方同意通过全面对话合作框架,开辟多种合作渠道,坚持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彼此间存在的一些分歧和争议,进一步推进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发展。

第三次中国—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

1999年11月28日,第三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

会上朱镕基总理提出了中方对在新世纪加强与东盟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主张和具体建议,表示中国将继续深化与东盟国家和东盟组织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对话与合作,尤其是在经贸、科技和金融等领域的合作。

东盟国家对中国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就表示赞赏,高度评价中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给予东盟国家的支持和援助。

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

2000年11月25日,第四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朱镕基总理在会上积极评价中国与东盟双边关系,并就今后一段时间双方在政治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加强湄公河流域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领域、农业、贸易与投资等方面的合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文莱举行

2001年11月6日,第五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文莱举行。双方领导人达成共识,一致同意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授权经济部长和高官尽早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携手共创中国与东盟合作的新局面》的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国与东盟应明确新世纪初的重点合作领域并确定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目标。

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

2002年11月4日,第六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提出启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建议。

朱镕基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了《中国-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

此外,中国和东盟秘书处签署了《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与东盟各国外长及外长代表还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宣言确认中国与东盟致力于加强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宣言强调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有关争议。

第七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

2003年10月8日,第七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了以“全面深入合作、促进和平繁荣”为主题的讲话。

中国政府宣布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与东盟签署了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

2004年11月29日,第八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温家宝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第九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吉隆坡会议中心举行

2005年12月12日,第九次中国-东盟领导人(10+1)会议在吉隆坡会议中心举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第十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宿务举行

2007年1月14日,第十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10+1”)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共同谱写中国-东盟关系的新篇章》的重要讲话,中国和东盟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

第十一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召开

2007年11月20日,第十一次中国与东盟(10+1)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召开。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新加坡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会议。

第十二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10+1)在泰国华欣举行

2009年10月24日,第十二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10+1)在泰国华欣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

第十三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

20110年4月,第十三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通过并发表了落实中国与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第二个五年行动计划,以及《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声明》。

第十四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

2011年11月,第十四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纪念峰会在印尼巴厘岛举行。

大事记载

1997年12月,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首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确定了建立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方针。

2000年9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得到东盟有关国家的赞同。

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期间,中国和10个东盟成员国宣布了将在未来十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2002年11月4日,第六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宣布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从而启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

1995年~2002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年均增长15%。

2003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了历史性的782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42.9%。

2004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下调农产品的关税,到2006年,约600项农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2004年底,双边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标志着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

2005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文莱、印尼和菲律宾时提出,到2010年,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2000亿美元。

2005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计划开始实施,中国和东盟的7000种产品在大幅降低关税、免配额以及其他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改善的情况下,更加顺畅地进入对方市场,这有利于东盟国家的产品扩大对中国市场出口,也有助于中国企业以更低成本从东盟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

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东盟对中国的出口增长48%,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增长55%,对东盟和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贡献分别达到0.9%(约合54亿美元)和0.3%(约合22亿美元),将为中国和东盟商界创造无穷商机和广阔前景。

历史意义

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呼之欲出,双方合作有望迎来全新的钻石十年,将有助于冲破发达国家发起的制度性贸易保护。

此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之所以备受各方关注,原因在于其传递的信息将直接关系到中国与东盟如何以亚洲方式深化各领域合作。

南亚是中国对外经贸多层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中除港澳台之外最内层的合作伙伴,巩固和不断发展对东盟经贸,是我们对外经贸的重要内容。

从经济层面而言,近期新兴市场动荡,东盟与中国抱团取暖的需求正在上升。

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被认为是此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的重大议题。

据中国驻东盟大使杨秀萍介绍,未来双方将致力于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力争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今后8年新增双向投资1500亿美元。

参考资料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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