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专职处理互联网违法的机构)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专职处理互联网违法的机构
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统筹协调全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网站规范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受理、协助处置网民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
宣传动员广大网民积极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主办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统筹做好网络辟谣工作;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境外国际组织、相关机构、互联网企业的联系,协调处理相关有害信息。
中文名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
成立时间 |
审核时间 | 2012年9月7日 |
许可证号 | 京ICP证040089号 |
概述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
2004年2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支持下,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开始筹备建立举报网站。
200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建立举报网站被列入中央文明委2004年4号文件。
2004年6月10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正式成立。
主办单位名称: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主办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审核时间:2012-09-07
京ICP证040089号
章程
第一条
第一条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是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工作机构,是经信息产业部批准、在民政部备案的行业社团组织。
第二条
第二条工作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开展工作,依据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及工作机构组织办法等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第三条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和政策;
2、配合和支持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服务成员单位,维护成员单位权益;
3、组织制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自律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自律教育活动;
4、组织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为促进我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5、承担政府部门、中国互联网协会和成员单位委托或提议办理的有关事务。
第四条
第四条工作委员会由全体委员组成。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三年,选举办法由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五条
第五条工作委员会在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的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主任委员负责向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第六条
第六条秘书长负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长的职责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组成。
第七条
第七条工作委员会设立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负责人由秘书长会议提名,主任办公会议批准。秘书长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第八条
第八条工作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任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提议召开临时全体会议。
第九条
第九条依法取得登载、传播新闻信息资格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以及其他相关互联网服务提供单位,承认工作委员会章程的,均可申请成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有关规定,加入工作委员会的单位首先应成为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
第十条
第十条申请加入工作委员会的单位须向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工作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成员单位有义务和责任支持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执行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修订工作委员会章程须经过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半数以上的多数票表决通过。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
所获荣誉
2005年,举报中心被授予中央直属机关“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8年1月,举报中心被授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被上级单位中国互联网协会授予的荣誉有:
2005年9月1日获“互联网行业自律特别贡献奖”。
2006年9月21日获“2006年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
2007年9月获“2007年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特别贡献奖”。
举报中心机构设置
2004年6月29日,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李家明任举报中心主任。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下设四个部门:
举报工作部
监看工作部
社会工作部
综合部
2004年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蔡名照、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到举报中心指导工作。
大事记
2003年12月8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成立,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2004年3月29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自律公约》
2004年6月10日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开通并公布《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
2004年6月13日第一批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的非法网站被关闭
2004年6月29日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得到中央领导充分肯定
2004年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蔡名照到举报中心指导工作
2004年7月1日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到举报中心指导工作
2004年7月16日开始“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
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赵启正到举报中心视察工作
2004年11月28日举办第一期处理互联网违法信息和加强行业自律培训研讨班
2004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公布《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商抵制淫秽、色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自律规范》
2005年1月6日“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开通,全国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被评为2004年十大国内新闻
2005年1月11日开始全力配合公安部开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2005年4月1日开始全力配合公安部开展“聊天室、点对点通讯工具的专项整治行动”
2005年4月21日举办第二期处理互联网违法信息和加强行业自律培训研讨班
2005年6月10日举报中心成立一周年大会,举报中心网站新版正式启用
2005年8月11日第一批举报奖金发放到举报人
2005年9月1日举报中心被中国互联网协会授予“互联网行业自律特别贡献奖”
2005年9月开始全力配合公安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等从事淫秽色情信息活动专项行动”
2005年9月5日“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推荐”活动正式启动
2005年10月17日在郑州与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共同主办“净化网络环境、传播先进文化”高峰论坛
2005年10月与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共同主办“2005中国网络媒体足球精英赛”
2005年12月27日举行“2005年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推荐”发布会,揭晓推荐名单
2005年被授予中央直属机关“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6年2月25日在海南召开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并成立“网络法制与道德公共教育专家组”
2006年4月22日举办“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主题宣传日活动
2006年6月27日在大连举办全国“文明办网培训班”
2006年9月21日获得中国互联网协会颁发的2006年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
2006年9月至10月配合公安部开展“网上销售违禁品、诈骗和六合彩等有害信息专项整治工作”
2007年1月第二批举报奖金发放到举报人
2007年1月29日举办“大兴网络文明之风”经验交流会
2007年2月14日举行“2006年度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推荐”发布会,揭晓推荐名单
2007年4月12日配合公安部等10部委开展“全国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
2007年4月19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北京地区成员单位联系人工作会议
2007年4月26日在首都师范大学校园内举办现场招聘网上义务监督员活动
2007年8月3日举报中心自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举报信息超过50万件次
2007年8月底邀请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铁通相关领导就“净化优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进行网上访谈
2007年9月获得中国互联网协会颁发的“2007年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特别贡献奖”
2007年10月应韩国互联网安全委员会邀请,参加“建设更安全的互联网世界”国际研讨会
2007年11月走访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网、百度网等部分在京成员单位
2008年1月初发放第三次公众举报奖励
2008年1月21日举报中心网站推出“委员会活动荟萃”专题
2008年1月22日配合公安部等13部委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
2008年1月30日揭晓“2007年度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推荐名单
2008年1月被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授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8年1月发展网上义务监督员73名
2008年2月27日举办品牌栏目建设研讨会,并为获得“2007年度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的网站颁奖
2008年5月组织开展“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大签名活动
2008年6月25日举行互联网站“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启动仪式,50多家网站共同发出“迎接北京奥运、树立网络新风”倡议
2008年12月20日正式启动2008年度文明建设先进网站评选工作
2008年12月20日正式启动2008年“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推荐”工作
2009年1月5日配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7部委在全国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
参考资料
1.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简介·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