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兵(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2023-11-05 3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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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兵

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刘立兵,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安徽肥东人,1986年2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二级警监警衔。

中国

中文名 刘立兵
国籍
1967年1月日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毕业院校 中央党校
性别
出生地 安徽肥东
政党 中国共产党
职位 安徽省阜阳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人物履历

1986年2月—2000年6月,在合肥市公安局工作;

2000年6月—2011年12月,历任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经侦总队副总队长、经侦总队总队长等职;

2011年12月—2013年月,任安徽省淮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2月,起任安徽省阜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9月—至今,任安徽省阜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年6月—至今,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当选为阜阳市第五届委员会市委常委。

2017年3月17日,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刘立兵为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局长。

2017年7月22日,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免去刘立兵的阜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获得荣誉

刘立兵

曾任安徽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被授予合肥市“新长征突击手”,省直机关“优秀公仆”,全省“优秀青年”等光荣称号,荣获全省“七五建功者一级奖章”、“五四青年”奖章,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个人三等功二次。

在担任省公安厅“打黑队”队长期间,他率领打黑队民警摧毁了8个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挖出了26名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

2005年,打黑队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

2006年,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

2007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唯一“打黑尖兵”荣誉称号。

人物事件

2016年7月11日7时50分许,阜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立兵同志上班途中被一名男子拦截用拳头击打,致其左面部受伤,被及时送医院治疗。目前,滋事人已被颍州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拘留。

经初步调查,滋事人李汉臣,原临泉县公安局老集镇派出所民警,2010年2月入警,2013年11月4日因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和殴打他人被临泉县公安局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013年12月16日因索贿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013年12月17日经临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其予以辞退。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6年7月,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立兵步行上班途中遭受突然袭击受伤,引发社会关注。2016年7月13日,刘立兵被袭受伤系因原临泉县公安局违法违纪被辞退民警李汉臣报复所为。犯罪嫌疑人李汉臣已被颍州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此案发生后,安徽省公安厅督察总队立即赶赴阜阳开展工作,监督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办理此案,并坚决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1.刘立兵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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