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总路线(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2023-11-18 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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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总路线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阶段中的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依照中国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中国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路线、方法和步骤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 早在全国解放前夕,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就提出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已基本完成,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党中央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为过渡时期各项工作的指南。1953年1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宣部制定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1954年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中央政治局确认的这条总路线。同年9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被载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使之成为整个国家的统一意志。

中文名 过渡时期总路线
作用 指明了中国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任务、途径和步骤
实质 是改变生产关系,解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问题,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条件。
提出时间 1953年6月15日
提出人物 毛泽东

简介 

1952年底到1953年初,中国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抗美援朝渴望结束;土地改革的任务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

特点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特点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也就是说总路线的主体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两翼是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条总路线的实质是改变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第一次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这是一条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的总路线。它的根本思想,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来了。1953年8月毛泽东第一次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比较完成的文字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随后,经过毛泽东经过修改,中宣部起草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纲要正式将过渡时期总路线载入党的正式文件。

诞生内幕

1952年底到1953年初,中国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抗美援朝渴望结束;土地革命的任务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工作提前实现预定目标;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将开始;中国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需要提出新的任务和目标。

1952年以后,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多次讲过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1953年6月1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此作了较为完整的概括“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指出,“这条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1953年9月25日,《人民日报》正式公布了由毛泽东提出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总路线内容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又是实现三大改造的物质基础;而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又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两者互相依赖、相辅相成。社会主义建设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是这条总路线的基本特点。两者的同时并举保证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顺利过渡。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解决所有制问题。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扩大,即国营企业的新建、扩建;另一方面,是把个体小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12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标志着总路线的最终形成。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于同年9月载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提出背景 

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1952年下半年由毛泽东提出,1954年为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批准,并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原来估计十五年左右时间完成,但在实际执行中,于1956年完成了三大改造,接着又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中国共产党在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时期的总任务。它的要点是:过渡时期总路线于1952年提出,1953年公布。它的基本思想早在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中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重要作用

这条总路线,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反映了当时全国人民的普遍愿望。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长期压迫下,处于贫困落后状态的中国人民,一旦掌握了国家政权和国民经济命脉以后,迫切需要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且也有可能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以便迅速发展生产力。

只有社会主义工业化,才能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改造和装备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迅速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增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巩固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确保国家的独立与安全,使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而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又必须对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因为在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以后,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不解决这一矛盾,不仅社会主义工业化将得不到它所需要的劳动力、资金、粮食、原料和市场,而且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也会出现新的两极分化。因此毛泽东曾形象地把工业化比作鸟的“主体”,把社会主义改造比作鸟的“两翼”,两者只有同时并举,才能展翅飞翔。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

具体实施

实际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就开始实行这条总路线了。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同时,已经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开始实行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改造,如在结束土地改革的地区,实行农业生产互相合作,并逐步把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引上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等等。这标志着已经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

这条总路线的全面实行,开始于1953年。原定15年左右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只花了4年多时间,就基本完成了。在社会主义改造后期,虽然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造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偏差。但总的看来,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引下,占世界人口1/4的中国人民,基本上结束了人剥削人的历史,建立起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历史变革。

系统解释

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实质和特点作了全面系统的解释。提纲指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基本结束,第二阶段——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开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

2、由于中国经济的极端落后性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需要一个相当长的 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期。当时估计至少需要三个五年计划或更长一点的时间。

3、党在过渡时期有着两项互相联系的基本任务,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4、过渡时期总路线是革命和建设同时并举的路线,“一化”是主体,“三改”是两翼,二者互相关联而不可分离。

5、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经济基础。

6、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中心环节是发展重工业,以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由于我国的工业化,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工业化,因此,必须首先发展国营工业,并逐步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7、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须经过合作化的道路,必须采用说服教育、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

8、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样要经过合作化的道路。

9、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在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方针指导下,第一步把私人资本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来,第二步逐步地变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

10、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是中国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彻底胜利的保证。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它指导我国顺利地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指导了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胜利建立。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过渡时期总路线也存在着难以避免的历史局限性,如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性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

过渡时期热点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作出的论断是,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证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

随着1987年中共十三大关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论断的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成了史学界讨论的热点。当时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龚育之1987年11月在汕头举行的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称总路线“既是水到渠成,又有重要发展。”二是薛暮桥1988年在中央党校《理论动态》发表的《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文,认为总路线“基本方向正确,但搞早了或搞急了。”可以说,对《决议》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论断最早提出质疑的是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他在文中指出:“现在看来,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似乎提得太早,在经济十分落后的中国,应当有一个较长的新民主主义时期,不宜匆匆忙忙消灭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三是林蕴晖在《凯歌行进的时期》中指出,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关于先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实现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再进而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这如同列宁在1921年提出的新经济政策,利用资本主义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列宁当年称这是一条迂回的道路,或称间接过渡的战略。而过渡时期总路线,则是绕过了允许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阶段,通过直接消灭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这如同列宁在1918年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一样,企图毕其功于一役,一举进入社会主义,即在经济落后国家实行直接过渡的战略。如果说,列宁1921年放弃战时共产主义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是由直接过渡的战略转向间接过渡的战略;那么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则是由原先的间接过渡战略转向了直接过渡的战略。事实证明毛泽东当时的理论和实际脱轨,有点操之过急了,我们当前的特色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延续,并从原先三大改造中释放出来重新回到新民主主义了。所以建国后,应先大力发展生产力,保留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的活力,且在相当长的时间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慢慢向共产主义阶段过渡。

1991出版的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胡绳主编)的《中国共产党七十年》和薄一波著的《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都肯定总路线是对七届二中全会路线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七十年》写道: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党在历史关键时刻采取的一个重大战略步骤”,“是适时的和必要的”。薄一波则认为,总路线是对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新发展。他写道:“《决议》提出了‘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任务。总路线将这两个‘转变’融为一体,结合进行。应当说,这是根据实践的要求和经验,对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的新发展。”

参考资料

1.芳华70年 | 1954,解放后国画革新的里程碑·一点资讯网

2.1953年6月15日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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