茆庆国(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3-11-22 20阅读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411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茆庆国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茆庆国,男,1953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连云港人,研究生学历,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1年1月7日下午,经安徽省六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六安市中级法院对中国盐业总公司(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茆庆国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中国

中文名 茆庆国

国籍
1953年月日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毕业院校 徐州师范大学

人物履历

1998年01月,任江苏省盐务局局长兼江苏省盐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1年12月,任中国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2003年12月,任中国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1年04月,任中国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3年03月,任中国盐业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4年08月,免去中国盐业总公司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职务,退休;

2014年10月,任中国盐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长。

人物事件

涉嫌违纪

2019年4月1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盐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茆庆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19年10月1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安徽省纪委监委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茆庆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茆庆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央企业时任主要负责人,本应牢记初心使命,但其逐渐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纪律意识,违规取得、持有、使用高尔夫球卡,索要名酒,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权力观扭曲,将权力作为干预职工录用、项目合作、资源开发并从中收受财物的工具;“靠企吃企”,家风不正,默许、纵容其配偶及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群众感情淡漠,侵害群众利益,长期低价租占用于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公有住房;腐化堕落,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茆庆国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茆庆国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免去其中国盐业协会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19年11月,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茆庆国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茆庆国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24日据高检网消息,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茆庆国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茆庆国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7年至2019年,被告人茆庆国利用担任江苏省盐业公司经理,江苏省盐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中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

2020年6月30日上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茆庆国涉嫌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至2019年,被告人茆庆国利用担任江苏省盐业公司经理,江苏省盐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债券承销、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家人及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03.5166万元、美元1万元、欧元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茆庆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茆庆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茆庆国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悔罪。

茆庆国亲属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一审宣判

2021年1月7日下午,经安徽省六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六安市中级法院对中国盐业总公司(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茆庆国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茆庆国于1997年至2014年间,利用担任江苏省盐业公司经理、江苏省盐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中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债券承销、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至2019年,茆庆国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03万余元、美元1万元、欧元1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茆庆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指控茆庆国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另有891万余元分红款未被茆庆国实际控制,属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茆庆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退缴大部分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茆庆国当庭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所获荣誉

2008年6月,荣获第五届“十大中华经济英才”,获奖理由是:“敢于挑战,推动企业战略转型;敢于创新,力促资产合理扩张;大力推进碘盐普及,为13亿中国人消除碘缺乏病贡献卓著。茆庆国是新时期科学发展、和谐建设的时代英才。”

2012年度中国企业十大新闻揭晓仪式昨日在京召开,中国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茆庆国以“情系万家,中盐如盐”入选国企十大人物。入选理由是:2012年, 在茆庆国带领下,中国盐业通过有效的资产运作实现了企业的有序进退,优化了产业结构、资产结构和资本结构,主业优势更加突出;紧紧抓住重点企业的降本增效和扭亏增盈,打了一场向管理要效益的攻坚战。明确提出大“做强做优、创先争优、厚德培优”工程,并将这种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秉持“情系万家,中盐如盐”的社会责任理念,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位列食品饮料行业第一名。

参考资料

1.受贿超7000万,中盐集团原董事长茆庆国一审获刑15年 ·澎湃新闻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