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2023-11-24 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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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忠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李永忠,男,四川绵阳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制度反腐专家,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长期潜心于党建、制度反腐等领域的研究。李永忠从军队纪委到地方纪委,从县纪委、市纪委到中纪委,再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几十年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使李永忠熟稔我国反腐败形势,成为制度建党、制度反腐的专家。他认为,未来反腐败工作的突破口则在权力结构的改革上。

中国

中文名 李永忠
国籍
1953年月日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出生地 四川绵阳
职业 监事会主席

人物经历

1986年,李永忠撰写了《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一文。他认为,共产党是执政党,既要重视革命时期的老“三大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更要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但由于观点过于超前,没有一家报刊可以登。1994年,李永忠被调到中纪委工作,他又把那篇文章寄给了《人民日报》,但最终只是刊载在内刊《理论参考》上。2007年十七大形成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并列关系。领导层对制度反腐的重视达到李永忠预见的高度,反腐败战略“顶层设计”长期滞后的状况终于有望改变。

2011年年底,李永忠撰文提出反腐败“宽以惩前”的策略,提出应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并如数退赃的官员不追究责任,以此来解决“腐败呆账”的问题。2012年11月,他《人民论坛》上撰文,再次提出“以特赦化解腐败呆账”的思路,建议对贪官进行有条件特赦。李永忠说,这一建议来源于香港的经验:1974年2月,“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香港回归后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编者注)成立,廉政风暴席卷香江。当时香港警界非常腐败,许多警察因此被判入狱。1977年10月,部分香港警察上街游行,后又冲进廉政公署总部大打出手。为此,时任港督麦理浩发布紧急特赦令,宣布除重罪及已展开调查的案件外,对1977年1月1日前所犯下的贪污罪行不予追究,由此减少了改革阻力,香港由贪腐严重的地区一跃成为亚洲廉政的模范生。

2013年11月,李永忠提出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期的“徙木立信”。

2014年1月,李永忠提出制度反腐三要点:制度反腐之一:“三管两让一入笼”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根本之策” 。制度反腐之二:“一改二体三权”即一是改革纪检体制;二是构建权力运行体系和惩防腐败体系“两大体系”;三是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三大权力。制度反腐之三:“一同二主三化”即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二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三是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若干观点

上级领导有这样的想法,就是“村不扰民,县不扰官”,上级下基层调研可以做如此之想,但是下属和下官,则不敢不请示并问安!很多地方和单位都形成了一种惯例,如果上级来了,你不马上报告,就是失职,将来可能被问责,甚至乌纱难保。所以,下属不敢不请示问安,成了一个潜规则。即使你是更大的领导,到村委会、村支部,或者给乡党委书记打了招呼,不准他给县委书记、市委书记报告。但实际上,他也必报无疑。因为“县官不如现管”!

密切联系群众本来是我们“打天下”时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但是,现状是本来密切联系群众是常态,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却变成了罕见;密切联系群众的必然性,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就变成了偶然性。于是,当干群关系割裂,一些地方就出现了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甚至出现群体事件。

毛泽东和黄炎培在延安的窑洞对话,谈到我们怎么防止腐败,跳出周期率。当时毛泽东给的方子就是,只有人人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在过去,要人人起来监督政府是很难做到的;但是在网络时代、信息化时代,人人都起来监督政府、监督领导干部、监督掌权者是容易做到,而且完全可以做到的事,因此,我们就要充分利用网络问政这种形式。但是,网络问政不能代替必要的深入调研。它深入的情况以及实际感受的程度,还是受到一定的局限。所以,这两种方式要结合起来,这样就能促进作风的转变。

李永忠:这十年间,无论是66万余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是近三十年420万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无论是近十年上百名省部级干部被查处,还是六名省部级干部被处以死刑,以及24000人多被移送司法机关,这些都是很大数量的反腐败的成绩。

人物活动

2015年12月,参加并主讲第八次长安街读书会: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

参考资料

1.专访李永忠:制度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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