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局(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3-11-26 13阅读

湖南省工商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9〕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09〕16号),设立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109

成立简介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9〕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09〕16号),设立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湖南省工商局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

二、负责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全省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中国驰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对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五、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9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行政编制5名,基层专项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负责人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5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机关后勤服务含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

省局领导

李金冬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寇勇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于云彩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阳芳华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鲁先华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沐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强国跃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其术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总会计师

王平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长

周森保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巡视员

李明珠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

王志辉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

陈跃文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助理

参考资料

1.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 

公司名称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金冬
员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