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区(湖南省北部湖泊)

2023-12-02 18阅读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409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洞庭湖区

湖南省北部湖泊

美丽富饶的洞庭湖区,位于长江中游以南,湖南省北部。以洞庭湖为核心,向东、南、西三周过渡为河湖冲积平原、环湖丘陵岗地、低山,为一碟形盆地。在行政区划上,包括岳阳、华容、湘阴、南县、安乡、汉寿、澧县、临澧、桃源、望城10县,临湘、沅江、汨罗、津市4县级市,以及岳阳市的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益阳市的资阳区、赫山区,常德市的武陵区、鼎城区7区,共计21个县市区,此外还涉及湖北省的松滋、公安、石首等县市。其中湖南部分土地面积3.1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15%。

中文名 洞庭湖区
土地面积 3.17万平方公里
湖泊面积 6000平方公里
占全省面积的 15%
位于 长江中游以南

旅游信息

“未到江南先一笑,岳阳楼上对君山”。君山系洞庭湖中小岛,位于岳阳市区西南方,水程12公里。总面积0.98平方公里.与千古名楼岳阳楼隔湖相望。是一个山体呈椭圆形,两旁高、中间低的小岛。山上有大小峰72个。

君山在岳阳市西南15公里的洞庭湖中。是一座面积不足100公顷的小岛。原名洞府山,取意神仙“洞府之庭”。传说这座“洞庭山浮于水上,其下有金堂数百间,玉女居之,四时闻金石丝竹之声,砌于山顶”。这浪漫神话传说,不足为信。后因舜帝的两个妃子娥皇、女英葬于此,屈原在《九歌》中称之为湘君和湘夫人,故后人将此山改名为君山。

洞庭湖区

美丽富饶的洞庭湖区,位于长江中游以南,湖南省北部。以洞庭湖为核心,向东、南、西三周过渡为河湖冲积平原、环湖丘陵岗地、低山,为一碟形盆地。在行政区划上,包括岳阳、华容、湘阴、南县、安乡、汉寿、澧县、临澧、桃源、望城10县,临湘、沅江、汨罗、津市4县级市,以及岳阳市的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益阳市的资阳区、赫山区,常德市的武陵区、鼎城区7区,共计21个县市区,此外还涉及湖北的松滋、公安、石首等县市。其中湖南部分土地面积3.1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15%。

洞庭湖区地图

据历史资料统计,1825年洞庭湖湖泊面积约6000平方公里,容积4000亿立方米。经专家重新论证,洞庭湖湖泊面积约为3998平方公里,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在湖南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洞庭湖,正在实施一项史无前例的巨大整治工程,目标是提高抵御洪水的能力,到2010年使湖泊面积达到4577平方公里,重现历史上“八百里洞庭”的浩荡气势。

洞庭湖区是湖南乃至全国的“鱼米之乡”,周围地区自然资源极为丰富,农业生产基础雄厚,劳动力众多。建立洞庭湖环湖经济圈对于加速洞庭湖区以至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强调经济效益并坚持环境效益的前提下,可建立全国特大型商品粮基地、商品生猪基地、商品水产基地、高水平创汇农业基地和生态农业基地;建立高层次、高水平的旅游基地、科技文教基地以及商贸基地,实现湖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变迁

洞庭湖由小到大,而后又从大到小,这就是它的历史演变过程和发展规律。在距今约1.4亿年的时候,发生了燕山运动,这是洞庭湖区地质史上的一次大转折,也是湖南省境内自中生代以来规模最大、影响最为强

烈的一次构造运动。这次运动形成了洞庭断裂盆地。随着第四纪湖区的新构造运动,湖盆逐渐发展成为接纳湘、资、沅、澧四水、北注长江的淡水大湖,形成一个以洞庭湖为中心的宽广低平的滨湖平原。

进入历史时期以来,由于洞庭湖与荆江的洪水位高低对比关系(简称“江、湖关系”)的演变、入湖水量及泥沙量的变化、人类围湖垦殖活动的盛衰起落以及长江中上游的森林植被破坏,对湖盆淤积和湖面、水道变迁的影响十分显着。历史上号称的“八百里洞庭湖”,实际上因自然淤积和人工改造发生过多次沧桑变动。就其历史变迁的总趋势看,泥沙在湖盆内的充填淤积速度明显超过湖盆自身的构造沉陷速度,而在影响湖盆淤积的各种因素中,人为的、社会的因素作用又明显超过各种自然因素的作用(卞鸿翔等,1993:44;下文关于洞庭湖区的环境变迁较多地参考了《洞庭湖水利志》与卞鸿翔等编着的《洞庭湖的变迁》中的资料)。

先秦两汉时期

先秦两汉时期,洞庭湖又称“九江”,它汇合了湘、资、沅、澧四水及荆江的分洪水流,向北流入长江。当时江水能到达澧水下游并过九江,即分流通过洞庭湖,而荆江南岸至澧水下游的地势为北高南低(这与现在的情形正好相反)。由于荆江上游的长江流域及四水流域人口稀少,开发程度低,原始森林保存尚较完好,水土流失情况极为轻微,因此,洞庭湖虽然接纳四水与荆江分流洪水,但入湖泥沙很少,水流清澈。据历史资料测算,当时的湖泊面积达6000平方公里以上。

在这一时期,湖区边缘地带广泛设县,而湖区腹地的平原水网区却没有设置过一县。至于人工围湖垦殖的情况更属少见,仅东汉初年樊重曾在西洞庭湖区兴筑过“樊陂”,其位置在今常德市北89里,据说“有肥田数千顷,岁收谷千万斛”(《元和郡县志》)。

魏晋南朝时期

东汉末年,西洞庭湖因长期缓慢淤积,加之人工围垦,使湖面有所缩小,湖泊水位也因之被壅高而高于荆江。《水经注》记载,湖北公安县西的油水由“南流”变为“北流入江”,表明汉末至三国初发生过一次“江湖关系”的根本转变,荆江南岸的地势已变为南高北低,荆江汛期不再分洪入湖。

汉末以后,北方战乱频繁,湖南境内,特别是洞庭湖区和湘江流域人口剧增,垦殖的发展使天然植被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入湖泥沙有所增加。其时的洞庭湖水入注长江时含沙量很少,《水经注》称其“水色青异”,湖水“东北入于大江,有清浊之别”,这是因为由入湖河流带入的泥沙已在湖中大量沉淀。由于泥沙沉淀,湖泊处于缓慢的淤积之中。

魏晋南朝时期,洞庭湖区的围垦活动已经初具规模。三国吴时,丹阳太守李衡在武陵龙阳(今常德汉寿县)汜洲上“作宅,种桔千株”,“岁得绢数千匹,家道富足”(《三国志》)。这一“汜洲”遗址,在今汉寿县大围堤西,其规模虽然还不算大,但标志着湖区的垦殖已经兴起。西晋末年,巴蜀流民数万人流入荆湘,遍布于洞庭湖区边缘各地。东晋初年,原在河南平氏县境的义阳郡流民又大量涌入洞庭湖西岸;公元474年,巴、峡流民入湘。因此,东晋、南朝之际,洞庭湖区出现了第一次围湖垦殖的高潮。郭璞注的《山海经》和郦道元注的《水经》,都曾把洞庭湖称为“洞庭陂”。“陂”,与隋唐以后在湖区所筑的“堰”、“障”之类,均为古代对围湖堤垸工程的称呼。洞庭称“陂”,表明当时湖区已经开始全面的筑堤围垦。

湖区其它地方的围垦情况因缺乏详细记载,只能根据沿湖置县的历史加以推断。到南朝萧梁时,今天湖区除南县外的所有县级政区均已设置。置县的过程是由湖区边缘逐渐向腹地推进的,反映了当时的人类围垦活动向湖区中心步步深入的情况。相应地,湖泊水面面积则由先秦两汉时期的浩渺大湖开始受到分割和缩小。

关于这一时期的湖泊面积,《水经注》记载为“湖水广圆五百余里,日月皆出没于其中”,加上其它边缘湖群,洞庭湖水面面积应接近6000平方公里。

唐宋时期

隋唐时期,荆江、洞庭的关系仍然保持着南北朝时期“湖高江低,江不入湖”的格局。唐朝初年,湖南人口较少,森林植被又得到恢复,各入湖河流的含沙量较低。不少诗人曾写下了咏叹洞庭湖水色清碧的诗句,如刘禹锡曾着文:“潇湘间无土山,无浊水”;李谅《湘中行》诗中称湘江“清可鉴毛发”;刘长卿形容湘江“纤鳞百尺深可窥”……然而,自唐代中叶以后,湖南森林植被因伐薪樵采、刀耕火种而遭受破坏的情况已日趋严重。柳宗元《移桂诗》中提到湘南一带“火耕困烟烬,薪采久剥摧”。刘禹锡在《武陵观火》诗中指出山林破坏后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山林行剪伐,江泥宜墐途”。

唐末五代时,荆江两岸堤防逐渐完善而洪水位也随之抬升,从而使魏晋以来的“江湖关系”逐渐发生转变。荆江筑堤开始于东晋,以后又多次加修。但自宋初就常出现“江水为患”、“堤不可御”的险情,导致“地旷民寡”。南岸经常决堤溃口的事实,表明“江湖关系”已经发生逆转,洞庭湖又开始接受荆江汛期分水分沙,过去一些分湖水入江的河道,这时已转变成泄江水入湖的洪道。1168年,荆洲大水,湖北安抚使方滋派人扒开虎渡河堤,向南岸扩大分洪,开了“舍南保北,以邻为壑”的先例。由于荆江泥沙入湖,湖泊淤积较为迅速,水深日益变浅。

唐宋时期,全国经济中心已由黄河流域转移到长江流域,洞庭湖区的围垦又进入一个新的高潮,从而使湖泊水面进一步缩小。唐代洞庭湖西岸围垦的规模已相当大,但由于围垦使湖面逐渐缩小,洪水位逐年增高,加上“重建不重管”的原因,这些垸田多次溃废,又多次修复。据估算,仅当时武陵县(今常德市武陵、鼎城两区),在洞庭湖西岸的围垦面积就达40万亩以上。当时的西洞庭湖区,堤垸鳞次栉比,长堤蜿蜒曲折。

关于洞庭湖东岸围湖垦殖的情况,文献记载较少,但可从诗人的记述中了解其大概。白居易《自蜀江至洞庭湖口有感而作》诗中说:“渗作膏腴田,踏平鱼鳖宅;龙宫变闾里,水府生禾苗;坐添百万户,佐我司徒籍”,描述了当时大水溃堤、吞没良田的景象。元和年间,常常出现溃堤废垸的情况,表明当时围湖造田导致湖面缩小、洪水水位上涨已十分普遍。这一时期,整个洞庭湖区的天然湖泊面积加起来不过3300平方公里左右,较之魏晋南朝时期的湖泊面积缩小了近一半。

宋代在洞庭湖区的围垦比唐代更为普遍而持久。北宋末年,北方战乱,中原人口又一次南迁,湖区私人围湖垦田的现象较为普遍,据光绪《湘阴县图志》记载:“其时洞庭湖地已多占为民田”。另据《钟相杨么佚事》追述,北宋末官豪地主在湖区“侵占湖沼淤地,筑垸围田,广袤百里”者,“比比皆是”。

《宋会要辑稿》中记载:岳州府管辖下的滨湖各县,由于围湖扩耕,田亩无法统计,只好按所用种粮的多少来收税,规定一石种粮“作七亩科敷”。洞庭湖西岸的龙阳县等地,由于田土日辟,南宋淳熙年间已到处是“桑麻蔽野,稼穑连云”,“比屋连檐”,人口十分密集。当时的政府也鼓励和支持私人占垦湖田。

在私人围垦活动发展的同时,官方也在湖区进行大规模围湖造田。1135年,岳飞为了镇压杨么起义,在洞庭湖区“募民营田,又为屯田”,以补给军队。第二年,宋高宗下诏,置各路营田大使。营田为官方组织无地农民集中于一地从事垦荒、生产,与现在相当,而屯田是直接以军队从事垦殖,与现在的军垦农场相当。由于这些官办的“屯田”、“营田”过度发展,导致荆江及洞庭湖水面变窄,洪水位不断抬高,水灾日益严重。因此,宋代特别是南宋时期,湖区围垦的急剧发展使湖面大为缩小,洞庭湖的天然湖面面积应比唐代更小。

元明时期

元明时期,荆江南岸大堤经常溃口,自然的废垸还湖现象普遍发生,因而湖区围垦处于低落阶段,湖泊面积不断扩大而湖盆却日益淤浅。

元初,荆江南岸大堤累决累筑。1308年,元武宗下诏开六穴以泄水(林元《重开古穴记》)。但由于自然淤积及人为堵筑,元代所开的这六穴,至明初除南岸的调弦口外,其余的均已湮塞。明代,洞庭湖区水利失修,荆江决口、湖区溃垸的情况时有发生。

宋代“保民田以入官,筑江堤以防水”的围垦政策,即所谓“荆南留屯之计”,自元代就受到尖锐的批评。林元《重开古穴记》中认为这是一种“射小利、害大谋,急近功、遗远患”的做法。因此,元代洞庭湖区的围垦极为萧条,不仅没有挽筑新垸,许多宋代的老垸也逐渐毁塌,听任垸田自然废弃还湖。明初,由于苛政重税等原因,逼得人民逃亡,堤垸修筑无人,大片农田弃为湖荒,湖区水灾日益加剧。1412年,华容县四十八垸溃决四十六垸。因连年洪涝,出现了“地有半年不见天,人有半年不见地”的民谣。

湖区水灾加剧,废田还湖现象严重,除人为原因外,还与当时入湖泥沙增多造成湖底迅速淤垫,减少了湖泊容积有关。泥沙的来源主要为荆江入湖水流,其含沙量比洞庭湖水系大得多,时人谓此水“送沙”。不过,这一时期湘江等南水的入湖泥沙也较过去明显增多,这是因为明代湖南境内森林资源遭到掠夺式的采伐,水土流失现象已相当严重。据《明史》记载:永乐四年(1406年),明成祖为修建北京宫殿,派人到湖南督采大木,“以十万人入山辟道路”。此外,明宣宗宣德元年(1426年)在湖广采木,一次采伐的“杉松大材”就达七万余株。经过这种长期的滥砍滥伐,四水流域的水土流失日益严重。

据测算,元、明时期的洞庭湖天然湖泊面积达5600平方公里左右,相当于现在的两倍。

清代初中期

清初,洞庭湖区的堤垸“民不暇修,官不及督”,“捍筑无人,逐渐崩溃”,滨湖各县水灾加剧,人民逃亡,大量垸田溃废还湖,洞庭湖面积不断扩大。

清代前期,统治者推行“劝民垦种”、鼓励围垦扩耕的政策,规定对地方官“以招垦定‘考成’(即政绩)”。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汉江流域水灾,湖北灾民纷纷南下,到洞庭湖区佃种荒田,广东、福建和江西等省的无业农民也进入沅江、湘阴等地筑堤兴垦,湖南当地土豪也加入到围湖占地的热潮中。

康熙、雍正年间,清政府多次拨巨款助修堤垸,称为“官垸”。乾隆五年(1748年)又下诏:“凡零星土地可以开垦者,听民开垦,免其升科”,于是湖南当地居民“招来四方认垦之人,复于湖滨各处筑堤垦田,号曰民围”,“数年以来,民围之多,视官围不止加倍,约计公私报册堤塍不下九百余处,积八十万步,当千里稍赢。往日受水之区,多为今日筑围之所”(严有禧《查垦滨湖荒土移详》)。

从康熙中叶起,经雍正至乾隆年间,数十年内洞庭湖区的围垦迅速地从兴起进入高潮。据《湘阴县图志》记载:湘阴县自“康熙时督民开垦,至乾隆中叶,报垦者六十九围”;另据孙良贤《九江新收茈水说》记载,沅江、湘阴、益阳等县滨湖地带,自明末以来“堤垸不修,民皆转徙,弃为狐狸之场”,到乾隆初,这里已“悉堤为田,烟火村庐相望,蔚然称盛焉”。

西洞庭湖区的安乡、龙阳、武陵等县的围垦也发展较快。安乡县在康熙十九年(1680年)的“田、地、塘”数,仅一千六百余顷,至雍正十一年(1733年)已达三千三百九十多顷(《安乡县志》)。安乡本为泽国,所增加的土地自然是从与湖争地而来。

围垦使天然湖面急剧缩小,湖泊调蓄洪水的能力逐渐减弱以致丧失。由于洪水失去调节,尽管荆江大堤逐年在“加高培厚”,但沿江各县因溃堤决口而遭水灾的情况却日益加重,嘉庆元年(1796年)大水,沿江的松滋、石首、公安、监利等县,“堤塍均被漫溢,人民荡析离居”。魏源在《湖广水利论》中指出:“乃数十年中,告灾不辍,大湖南北,淹田舍、浸城市、请赈缓,无虚岁”;他认为,水灾加剧的根源在于泥沙淤积与滥围滥垦,从而造成“下游之湖面、江面日狭一日,而上游之沙涨日甚一日,夏涨安得不怒,田亩安得不灾?”

由于人口不断增加,不仅湖区的围垦愈演愈烈,而且湖区以外的丘陵山区也形成了滥垦荒地的热潮。许多在清初还是“地旷人稀,老林邃谷”的地方,乾隆以后却到处是“尺寸隙土,无不垦辟”,“深山穷谷,烟火万家”,湘江流域的森林几乎消灭,所见尽是“牛山濯濯”,连柴炭价格也上涨到“数倍于昔日”(嘉庆《善化县志》)。魏源指出,由于垦荒,“凡箐谷之中,浮沙壅泥、败叶陈根,历年壅积者,至是皆铲挖疏浮,随大雨倾泻而下,由山入溪,由溪达汉、达江,由江汉达湖,水去沙不去,遂为洲渚;洲渚日高,湖底日浅”(《湖广水利论》)。

可见丘陵山区的毁林开荒而直接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和湖泊的迅速淤积,早已为人们所认识。

从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的清代初、中期,洞庭湖处于一个由大到小、逐渐萎缩的阶段。根据大量文献记载,清初围垦初步发展时,洞庭湖天然水面面积约为4300平方公里,而到了乾隆、嘉庆至道光年间,湖区围垦恶性发展,当时的湖泊面积尚不足4000平方公里。

晚清民国时期

19世纪中叶的江湖关系形势已经危如累卵,一方面,湖区围垦已到了“向日受水之区十去七八”的程度;另一方面,荆江大堤逐年“加高培厚”,洪水位却随之上涨,形成“土积如山,水激亦如山”的局面。这正是清代前期统治者鼓励围垦扩耕和单纯依靠筑堤防守,忽视改善江湖蓄泄关系所导致的后果。乾隆以来,荆江南岸大堤陆续加高了一丈多,但这种“堤加如山,水高于田”的局面总不能长久维持,结果只能是“撼荡崩溃,势所必至”、“陵谷变迁,何可胜穷”!终于,在咸丰、同治年间,发生了荆江南岸大堤的藕池、松滋相继溃口,从而形成了一个多世纪以来的荆江四口南流入洞庭的局面。

藕池、松滋溃口后,荆江分流的入湖水量陡增,在湖区形成极大的洪水威胁。每年汛期荆江洪水以建瓴之势奔涌南下,湖区大量垸田溃废。民国《安乡县志稿》记载:“自咸、同藕池、松滋决口,每当夏秋,县境泛滥,……洪水横流,人口锐减”。龙阳(今汉寿)县堤垸在清代屡经修护,堪称坚固,但在松滋溃口的第二年,水决46垸,当时“一片汪洋,百里为湖”。四口分流入湖局面形成,对洞庭湖演变所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湖泊再次回春和扩大。

与荆江四口分流入湖的洪水同时俱来的是泥沙,因此,紧接着湖泊的回春、水面扩大之后的,是湖泊的加速淤浅和北岸洲土的增长。据光绪《华容县志》记载,“自咸丰二年藕池决口,川水入境,于是邑西北乡又有水患。

然江水一石,其泥数斗,地势日淤日高,民借以筑垸围,稍沾其利”。光绪初年,华容县西南,与安乡、龙阳交界处的赤沙湖、天心湖一带,已淤出纵横百余里的“南洲”,促使官员招民试种,龙阳、沅江、益阳等地破垸失业的农民纷纷迁往“南洲”围垸垦种。光绪二十年(1894年)设置南洲直隶厅后,洞庭北岸的围垦又随着洲土的增长而不断发展起来。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湖南布政司以“息争端而裕库收”为名,召民纳资承垦,凡缴纳100文就可以领照垦田一弓(约5亩),实际上鼓励滥围滥垦,使湖区围垦推向一个新的高潮,“昔之横无际涯者,今则沧海桑田,半成沃壤之区矣”。

民国初年,军阀混战,政局动荡不安,主管湖区水利的机构经常改组,走马上任的官僚政客靠滥发垦照中饱私囊。垦照名目繁多,甚至在淤洲尚未出露之前就已颁发“白泥照”、“待潮照”。1918年,省长张敬尧发布命令:凡愿意领亩开垦的,可缴费领照,筑堤围垸。于是,大批官僚地主、湖痞水霸被吸引来湖区围垦。由于所谓领照开垦是一本万利的生意,从而使湖区的恶性围垦一次次出现高潮。至1931年,湖区已围垸田达400万亩,即相当于今日洞庭湖的全部天然面积。

由于堤垸阻碍水道,减小了湖泊调蓄水面,江湖蓄泄关系受到严重破坏,水灾也日益加重。1931年夏,长江流域暴雨成灾,湖区溃垸1600余处,淹没垸田400余万亩,死亡近万人,受灾人口近百万。这次湖区特大水灾虽然起因于长江流域暴雨这一自然因素,但其根本原因却在于湖区的滥围滥垦。

1931年水灾之后,国民政府一方面在湖区进行并垸合修,一方面明令“严禁盗修淤洲堤垸”,但结果只能是“实无实效,反予不肖执行人员以舞弊的机会”。垸田继续增筑,滥围滥垦的现象有禁无止。1935年,因湘、鄂、川边境地区局部性暴雨在湖区酿成特大洪涝灾害,湖区溃垸1600余处,淹没垸田300多万亩,受灾人口300余万,死亡3万多人。国民政府再次颁布命令“禁止围垦新垸,凡违令挽修者即为盗挽,除处以妨害水利之罪外,并刨毁其堤垸”。

实际上这种禁令,仅为官样文章,“实际能遵令刨毁之堤垸,百无一有”。不过,由于有些堤垸在1935年大水时已溃废还湖,有些则合修并垸,到1942年,堤垸数较1935年以前大为减少。据统计,1942年共有堤垸600多个,垸田面积在400万亩以上,这里尚未包括“盗挽”堤垸的数目和耕地面积。此后湖区又陆续增筑,到1949年,滨湖及四水尾闾地区14县,共有堤垸993个,垸田面积597万亩。1948年、1949年又接连发生严重水灾。其中,1948年,溃垸196处,淹田280余万亩,受灾人口300余万;1949年,溃渍堤垸821处,淹田400余万亩。

20世纪上半叶洞庭湖演变的历史,主要是持续不断地自发围垦热潮与频繁出现的大水灾相互交替,使洞庭湖多次圈围萎缩、又自然地恢复扩大的历史,实际上是由社会的和自然的两大因素制约着湖面大小变动的节律。民国时期因围湖垦殖的发展与频繁出现的大水灾相互交替,洞庭湖发生过多次缩小与短暂的回春与扩大,但天然湖泊面积大致维持在4000平方公里上下变动。

(3)垸田的洪、涝、渍灾害严重

历史上几次大规模的围湖造田,如宋代、清代前期以及民国时期的过度围垦,使天然湖面受到人为压缩,造成河湖水位上涨,单纯依靠加高堤垸的办法已经难以赶上洪水水位的增长,湖高田低的情况愈益严重。建国后的内湖围垦减少了垸内的有效调蓄面积,导致洪、涝、渍灾害加剧,垸田大量溃废。据不完全统计,湖区自1949年以来,除1957年、1968年、1972年三个干旱年份外,其余每年都有涝、渍灾害。因溃垸及涝、渍成灾的面积平均每年均在100万亩以上,其中1954、1964、1969、1977、1980、1983等年份,每年均在300万亩以上。洞庭湖的上述历史变化,是湖底因淤积而变浅以及湖面因围垦而缩小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它反映了湖泊在受到人为和自然因素影响发生急剧改变后的一种自我调节。

参考资料

1.湖南岳阳洞庭湖旅游度假区·马蜂窝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