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水龙(衡阳市政府副厅级干部)

2023-12-04 17阅读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423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胡水龙

衡阳市政府副厅级干部

胡水龙,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湖南衡南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

中文名 胡水龙
民族 汉族
籍贯 湖南衡南县

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83年毕业于湖南商业专科学校制冷专业;历任祁东县供销社干事;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组长;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干事、副科长、科长;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衡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党组成员;中共衡阳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2006年11月至2012年2月任衡阳市珠晖区委书记;2012年2月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人物事件

2018年4月,湖南省纪委对查处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衡阳市政府副厅级干部胡水龙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胡水龙在担任衡阳市珠晖区委书记期间于2009年配备了一台轿车。2010年7月,珠晖区委办又安排湘桂铁路指挥部出资以工程指挥协调用车名义,为胡水龙超标准购置一台越野车。2013年3月,胡水龙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后,仍在使用这两台车。2013年12月,衡阳市纪委开展超标准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胡水龙未按要求将越野车退回。在省委第三巡视组的督促下,2015年12月胡水龙将越野车退回珠晖区,2016年3月将轿车退回珠晖区。胡水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参考资料

1.胡水龙任衡阳市副市长·中国经济网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