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政府工作部门)

2023-12-16 15阅读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

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中发〔2010〕15号),设立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中文名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
性质 区政府工作部门
办公驻地 济南市市中区
职能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卫生行政监督执法工作等
文件号 市中发〔2010〕15号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分局。

(三)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分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

(四)增加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卫生、食品安全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技术规范;拟订全区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相关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临床用药安全规范,加强全区相关医疗机构基本用药制度和药事管理。

(三)统筹规划与合理配置全区卫生资源,负责拟订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对重大突发疫情、灾难的卫生紧急处置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五)承担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六)负责卫生行政监督执法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方病、传染病防治和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全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和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格、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技术准入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执行情况;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九)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十)拟订全区卫生人才、医学教育和医学科技发展规划,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中医政策和中西医结合并重的方针,拟订全区中医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发展。

(十二)承担全区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政、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发展与人口监测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及政府部门工作任务的牵头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医政与疾病预防控制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业务对口帮扶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区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治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全区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拟订全区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刻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工作,履行执法案件核审职责,以局的名义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管理科(挂中医药科牌子)。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牵头并协调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拟订全区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负责医疗康养、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拟订全区中医药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卫生应急办公室(挂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科、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办公室牌子)。

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卫生应急值班工作。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负责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组织工作以及城市卫生经常性和常规性检查。制定全区“除四害”工作规划和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老龄健康科。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区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12人。

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主任)5名、副科长(副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员1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督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其他有关部门监管分工如下:区农业经济发展局(区水务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中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分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局负责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做好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和检查工作,并查处违法行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区卫生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参考资料

1.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济南市市中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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