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涌涛(原资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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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涌涛
原资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赵涌涛,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四川威远人,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资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中文名 | 赵涌涛 | ||||||
国籍 | 中国
民族 | 汉族 | |||
出生日期 | 1964年12月日
毕业院校 | 四川师范大学 |
出生地 | 四川威远 |
人物履历
1981.09-1984.07,绵阳农业专科学校园艺系果树专业学习。
1984.07-1987.02,共青团资中县委干事。
1987.02-1991.07,共青团内江市委干事。
1991.07-1992.08,共青团内江市委青工部副部长(其间:1991.09-1991.11,在内江市委党校第八期青干班学习)。
1992.08-1995.07,共青团内江市委青工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其间:1994.05-1995.07,下派任内江市市中区史家镇党委副书记)。
1995.07-1997.02,共青团内江市委副书记。
1997.02-1998.10,资阳市(县级市)委常委(1994.09-1997.06在四川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10-2000.10,资阳市(县级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其间:1999.09-1999.12,在省委党校第六期青干班学习)(1997.09-1999.07,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0.10-2002.11,资阳市雁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2002.11-2003.02,乐至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理县长。
2003.02-2005.11,乐至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5.11-2006.05,乐至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6.05-2007.02,乐至县委书记。
2007.02-2011.11,简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1-2012.01,资阳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2.01-2014.05,资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省九次党代会代表,十一届省人大代表,二、三届市委委员,市一、二、三次党代会代表,市一、二、三届人大代表。
违纪被查
2014年4月28日,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涌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5月29日,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赵涌涛的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5年7月9日下午,资阳市原副市长赵涌涛受贿案公开审判。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3年期间,赵涌涛利用担任乐至县县长、县委书记,简阳市市委书记、资阳市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企业搬迁、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90余万元。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6月,一审对被告人赵涌涛受贿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涌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扣押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涌涛在担任中共乐至县县委书记和简阳市市委书记、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赵涌涛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从轻处罚。
参考资料
1.四川资阳副市长赵涌涛被查 负责联系电企油企·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