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计量师(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验、测试等计量技术)

2023-12-31 18阅读

注册计量师

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验、测试等计量技术

注册计量师是指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验、测试等计量技术工作,并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依法注册后,从事规定范围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注册计量师的资格考试工作   。

2021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一级、二级)是6月19、20日举行。  

2021年12月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注册计量师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

中文名 注册计量师
从事 计量检定、校准、检验
执业范围 进行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器具的校准
包括 统一管理中。

报名条件

2020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六) 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考试时间

2013年注册计量师(一级)考试时间为6月15、16日,二级计量师考试时间为6月15号全天。

2013年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为6月15—16日考试。

2014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为6月14、15日两天。

2015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为6月13、14日两天。

2016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为6月18、19日两天。

2017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为6月17、18日两天   。

2019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是6月15-16日举行。  

2020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是11月7、8日举行。  

2021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一级、二级)是6月19、20日举行。

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

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

注册计量师分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质检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由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行政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可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有关要求,认定其具备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组织管理

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共同成立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负责考试相关政策的研究及管理工作。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按照《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本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质检总局、人事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执业范围

一级注册计量师的执业范围为:进行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器具的校准,以及其他计量技术工作,出具计量技术报告;指导、检查同一专业项目二级注册计量师开展工作。二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范围为:除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器具校准之外的其他计量技术工作,出具相应计量技术报告。

注册管理

根据质监总局颁布的《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三章 注册

第十五条 国家对注册计量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后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名义执业。

第十七条 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并通过聘用单位报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善意提醒

由于注册计量师有注册后方可执业的要求,非“受聘于一个经批准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的在职人员请谨慎报考,以免考取证书之后无法注册。

参考资料

1.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五年吗·有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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