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

2023-12-31 24阅读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84年6月,于2003年6月迁入四川省人才市场新址(成都市小南街99号),面积2400余平方米,是西南地区规模较大、层次较高、设施一流、服务优良的大型综合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中文名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成立时间
面积 2400余平方米
人才市场新址 成都市小南街99号

规模

中心拥有一支熟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办事高效、服务热情周到的专业队伍,具有灵活、完善的市场化服务手段,向社会提供:人才交流大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人事档案管理、全程人事代理、代办社会保险、人才引进、人才培训、人才测评、人才信息查询、人才推荐、人才网站、人才派遣等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项目。

中心成立二十年来得到省委省政府,省人事厅和省级机关、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被社会誉为四川省最大人才信息集散中心。

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积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务实、诚信”的作风为四川发展新跨越作贡献。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人才交流中心职能简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事人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人才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研究公共人才服务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向政府决策部门提出政策性咨询意见和建议;受厅委托指导全省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工作,协调人事档案跨区域转存和服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全省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负责为存放人事档案的专业技术人员代办职称评审申报相关工作;

承担流动人员集体户口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等服务;参与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拟定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或组织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见习和政策宣传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创业服务,承办相关创业创新大赛;负责省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和运作;负责省人才网的建设和维护;组织开展现场招聘、网络招聘和相关咨询等服务;

参与和承办人力资源市场大型公益性现场招聘和网络招聘活动;开展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赴外招才引智活动;参与人力资源市场的综合调研和政策拟定;

受厅委托组织人力资源市场有关项目及研究的实施;组织开展全省性或区域性人才交流与合作等活动;开展人才培训、人才测评和管理咨询等人力资源相关服务业务;承担厅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公共服务;承办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省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指导全省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一二三四五”工作法,确保党费及时交纳,确保党员不失联,确保支部活动顺利开展,完善流动党员管理系统,推出系列线上活动;

三是推动成渝两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大力推进川渝人才中心合作,川渝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全部实现“零跑路”;

四是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实现信息化、精准化;

五是开展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及形势分析工作;

六是开展“智汇天府”、“智汇巴蜀”等系列高校毕业生就业品牌活动;

七是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工作。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人才交流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149.6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0.67万元,剔除上年结转、二分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236.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149.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7.47万元,占8.4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1.02万元,占69.67%;其他收入251.2万元,占21.85%。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14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52万元,占24.66%;项目支出866.17万元,占75.3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8.4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57万元,剔除上年结转、二分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80.4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1.0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4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省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1.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59.53万元,剔除二分因素后同口径减少90.4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教育支出2万元,占0.25%;科学技术支出101.29万元,占12.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50万元,占84.2%;卫生健康10万元,占1.25%;住房保障支出13.23万元,占1.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操作培训。
  •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9.5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省本级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行动计划系列活动、人才活动周专场招聘会等各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3.23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75.67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对口部门来川政策调研、交流学习等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工作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省人才交流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省人才交流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90.2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省人力资源市场劳务外包项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外包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底,省人才交流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省人才交流中心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部拨经费和省级其他单位横向拨款及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参考资料

    1.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简介·四川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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