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电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

2023-12-31 14阅读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电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为中央垂直管理的正局级建制,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领导体制,是福建省电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对福建省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中文名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成立时间
性质 政府机关
所在地 福建省

基本内容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为中央垂直管理的正局级建制,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领导体制,是福建省电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对福建省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下设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处、市场监管处、网络管理处、网络信息安全处和通信建设管理处等职能机构;管理福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福建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等事业机构。

自组建以来,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遵循政企分开、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不断创新监管思路,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健全电信监管机制,努力创造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扎实推进全行业健康发展,组织全行业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产业发展环境。

“十五"期间,全省电信业持续快速发展,全省电信业累计完成电信业务总量1621亿元,年均增长30.09%;全省固定电话用户达到1399万户,全省电话普及率达到68.69部/百人,比“九五”末上升40.02个百分点;一系列信息化项目得到广泛应用。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将围绕电信强国建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退后一步,站高一步”的监管思路,进一步增强电信行业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和促进电信业面向信息化、面向信息服务大市场,树立信息服务“大行业”观念,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型,提高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处)

政策法规处

通信发展处

电信管理处

通信保障处

厦门市通信管理处

福建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福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福建分中心

福建省电信业务咨询受理中心

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

福建省通信协会

福建省互联网协会

福建省电信用户委员会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信息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福建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福建省信息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福建省“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2、负责实施网络强国和“宽带中国”战略,推动福建省全光网城市建设,打造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协调福建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推进福建省电信普遍服务、民资开放工作,加强信息通信建设市场招标投标管理;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负责福建省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福建省信息通信建设市场;指导福建省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依法对福建省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福建省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市场准入、市场秩序、设备进网、服务质量、用户权益等监管政策,加强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承担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有关工作,推动行业自律和行业组织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电信服务资费和质量;根据授权负责福建省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等资源的管理;组织开展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监管福建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

4、组织开展福建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通信信息保护工作;协调管理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推动电信网、互联网安全自主可控相关工作;监管福建省网络运行安全;拟订福建省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福建省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指导督促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威胁治理、信息通报工作;配合打击网络犯罪和防范网络失窃密;组织开展电信网、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配合开展福建省特殊通信、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有关工作,配合处理网络有害信息;拟订福建省通信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福建省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担福建省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管理福建省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参考资料

1.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主要职能·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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