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辖县)

2024-01-07 40阅读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406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贺兰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辖县

贺兰县位于银川市北,南与银川市兴庆区毗邻,东临黄河与石嘴山市平罗县陶乐镇隔河相望,西倚贺兰山分水岭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接壤,北接石嘴山市平罗县,县城距银川市中心10千米。辖区总面积1204.71平方公里。共辖4镇1乡2个农牧场,66个行政村,1个街道办事处,15个社区居委会。

中文名 贺兰县
外文名 Helan County
别名 宁夏县
行政区划代码 640122
行政区类别 市辖县
所属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地理位置 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
面积 1599平方公里
下辖地区 4个镇、1个乡、3个场、1个管委会
政府驻地 习岗街道
电话区号 0951
邮政区码 750200
气候条件 中温带干旱气候区
著名景点 西夏王陵、镇北堡西部影视城等
机场 河东机场
火车站 银川火车站
车牌代码 宁A
方言 银川话
人口数量 341507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常住人口)
地区生产总值 143.29 亿元(2020年)

建制沿革

西汉时置廉县。

唐、隋时属 怀远县。

西夏、元时属 定州。

明为宁夏卫地。

清为甘肃省宁夏府之首县,清雍正二年(1724年)置 宁夏县,县治位于宁夏府城内。

民国初期(1912年至1927年)属宁夏道。

1928年,宁夏道改建为宁夏省,属 宁夏省。

1935年,县驻地迁至谢岗堡(原名谢保堡)。

1941年,因宁夏县与 宁夏省重名,更名为贺兰县。

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仍属 宁夏省。

1954年宁夏省撤销并入 甘肃省,属甘肃省银川专区。

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建立,银川专区撤销,属宁夏回族自治区。

1972年,设置银北地区,贺兰县划属 银北地区。

1975年,划归 银川市管辖。

行政区划

区划详情

贺兰县辖4个镇、1个乡、2个农牧场和1个街道办事处,2个工业园区。

贺兰县下辖行政区划

类别

政区

街道

习岗街道

金贵镇、立岗镇、洪广镇、习岗镇

常信乡

农牧场

南梁台子农牧场、京星农牧场

工业园区

贺兰工业园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贺兰县位于中国黄土高原西北内陆,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在银川平原青铜峡引黄灌溉区中部,地理坐标在东经105°53’~106°36’,北纬38°26’~38°48’之间,东临黄河,隔河与陶乐县相望,西倚贺兰山,和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以贺兰山主峰分界;南与宁夏首府银川市郊区为邻,北与平罗县接壤。县城习岗镇距银川市14千米。辖区总面积1204.71平方千米,土地总面积一般统计为1208平方千米,按1987年土地调查为1254.6平方千米,约占宁夏回族自治区总面积2.33%。

贺兰县地图

地质地貌

贺兰县位于中国黄土高原西北内陆,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在银川平原青铜峡引黄灌溉区中部。

地理坐标在东经105°53’~106°36’,北纬38°26’~38°48’之间,东临黄河,隔河与陶乐县相望西倚贺兰山,和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以贺兰山主峰分界;南与宁夏首府银川市郊区为邻,北与平罗县接壤。县城习岗镇距银川市14公司。

贺兰县地势趋向的基本特点为西南高东北低,自西南向东北呈扭曲面倾斜,整个地域主要由西部山地和东部平原组成。西部贺兰山海拔1400米以上,其最高峰海拔3566米;贺兰山东麓海拔1122~1400米,为山前洪积倾斜增原;东部处于银川盆地的黄河近代冲积平原,海拔1102~1122米,贺兰山地和银川盆地直接过渡,形成鲜明的对比。

按照全面三大地势阶梯划分,贺兰属第二阶梯。全县地貌自西向东依次为5个部分;贺兰山地,山前洪积倾斜平原,河成老阶地,黄河近代冲积平原,河漫滩地。

贺兰山属阴山支脉,是耸立在贺兰县西侧的天然屏障。山势的西南向东北延伸,山地总面积32.7 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4%。贺兰山作为重要的地理界限,不但是中国外流区与流区的分水岭,也是季风气候和非季风气候、荒漠草原与荒漠的分界线。它削弱了西北高寒气流的侵袭,阻止潮湿的东南季风西进,挡住了腾格里沙漠的莽莽流沙,对贺兰县农林牧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贺兰山主体层峦叠嶂,峭壁耸立,林木葱郁,雄伟壮观。山地阳坡日照长,比较干燥,山地阴坡日照少,土层厚,雨量充沛,年降水量达420毫米,为林木生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成为宁夏三大林区之一。

山前洪积平原由贺兰山洪积冲积而成。西至贺兰山山脚,东至西干渠约15公里,由西向东倾斜,海拔1122~1400米,面积约32.4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7.2%。沿山一带为洪积扇地,扇顶部位砾石累累,地面坎坷不平,草木罕见,洪积扇地以东与冲积平原相接为洪积高阶地,地势较为平缓,土质以砂及砂质粘土为主,间有湖沼及洼地,有的呈龟裂状盐碱滩。现大部分已被金山乡和国有暖泉农场开发利用。

贺兰县西起西干渠,东到黄河边的整个东半部,属于黄河近代冲积平原,分别由黄河积和冲积湖冲积而形成。地势开阔,地形平坦,海拔在1102~1122米之间,由西南向东北缓慢倾斜,坡降约为1/4000,面积为116.1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61.7%。冲积平原地区沟渠纵横错落,排灌畅通,草木丰盛,盛产麦稻,是贺兰县的农业生产基地。

水文

水文

贺兰县地年银川平原中部,黄河入境而过,沟渠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对干旱的西北高原上这块绿洲来说,比较丰富的水资源是其一大特点。

黄河从贺兰县东南方的金贵镇入境,由南向北,至东北方的通义乡出境。境内全长21.25公里,河宽约1200~1600米,水深一般2~6米,最深达成2米,年均径流量为286.5亿立方米,平均洪峰流量为3505立方米/秒。水量充沛,水质良好,平均含沙量为6.54公斤/立方米,最大矿化度每升含762.5毫克。贺兰县降水少,年均隆水量约15766万立方米,形成地表径流量为零。但地表水比较丰富,由南向北穿过县境的唐徕渠、汉延渠、惠农渠、第二农场渠和西干渠五大干渠,全长112.3公里,年入境总水量13.7亿立方米,年灌溉引水量5.6亿方,灌溉贺兰县几十万亩农田。

由于贺兰山区降水较为丰富,因此位于贺兰山脚下的金山乡境内的几条沟口,均有山泉引入沟口蓄水池,用于灌溉。由于长期灌溉、耕作,古老渠道沿线的地势较两侧明显隆起,在脊状高地之间形成了槽型封闭的洼池,成为水盐汇集区,形成了串珠似的几十个大小源泊和下边碱沼泽。80年代以来,由于水产养殖业的迅速发展,不少源泊已被改造利用,变湖为塘,建池养鱼。贺兰县的地下水储量丰富,潜水调节储量约为1.28亿吨。地下水主要来源于引流灌溉及大气降雨补给。总体说来,贺兰县的地下水埋藏较浅,其埋深又因地形及排灌情况而不同

引黄灌区地下水埋藏较浅,有的地区埋深小于50厘米;金山洪积扇地下水最大埋深达26米。据观察,影响地下水埋深动态的主要因素是灌溉。春灌开始后,地下水位随之急剧上升,5、6月达到高峰。秋灌、冬灌停止后,地下水位下降。每年4月上旬,地下水位处于最低点。

气候环境

贺兰县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均温9.7℃,极端最高气温36.90C,极端最低气温-24℃,年降水量138.8毫米。

贺兰县地处内陆,远离海洋,属大陆性气候,按中国气候分区指标划分,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由于经常受到来自西伯利亚冷空气的侵入,以及贺兰山地形条件的影响,四季气温变化大,冬春季常因冷空气的入侵而带来大风和强烈降温,形成干冷漫长的严冬;夏秋受到东南季风暖温空气的影响,形成雨水较多的季节。根据贺兰县的气候特点,这里习惯将3~5月划为春季,6~8月划分夏季,9~11月划分秋季,12月至次年2月划为冬季。

由于具体地形条件影响,贺兰县又可分为3个气候小区,即贺兰山寒温带气候区、贺兰山山前洪积扇气候区和唐惠汉平原温带气候区。贺兰县因地区类型不同而形成气象之差异。

根据贺兰县气象站的记录资料分析,春季升温快,平均气温在10℃左右;夏季气温较稳定,平均气温在22℃左右,极端最高气温达到36.7℃;秋季降温较快,平均气温8~9℃之间;冬季气温持续寒冷,平均气温在-9~-6℃之间,极端最低温度曾达到-27.7℃。温差大是贺兰县气温的一个显著特点:①年温差大,气温年较差平均为32.4℃。②昼夜温差大,气温日较差平均为13.4℃,最大达到29.9℃。③地区温差较明显,贺兰山气候区气温偏低,山顶部全年无夏季,冬季长达10个月,年均气温偏低,山顶部全年无夏季,冬季长达10个月,年均气温在-0.8℃以下;平原气候较为温和,年均气温在7.9~8.6℃之间。

贺兰县的热量资源比较丰富。大于或等于0℃的积温为3753.2℃,大于或等于5℃的积温为3619.6℃,大于或等于10℃的积温为3281.6℃,大于或等于15℃的积温为2629.9℃。主要作物生长期所需热量基本上均能得到满足。

贺兰县属温带干旱地区,一年四季晴天多,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量大。根据历年资料统计,贺兰县年均日照为2935.5小时,年日照百分率为66%,太阳辐射总量全年为140.9千卡/厘米,6、7月太阳辐射最强,月均17千卡/厘米。4~9月为各种农作物生长期,此间太阳辐射总量达91.6千卡/厘米,占全年总辐射量的63%。气温高于10℃时的太阳总辐射量为85.4千卡/厘米,占全年总辐射量的58.7%。

自然资源

生物资源

森林是贺兰县的主要生物资源之一。贺兰县森林覆盖总面积为19.87万亩,覆盖率为10.5%,其中贺兰山林地生长着天然林11万亩。除贺兰山林地外,贺兰县1988年有林业用地13.9万亩。贺兰人民历年来在贺兰山东麓和引黄灌区累计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黄河护岸林、草原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护路林,以及用材林、经济林等各种人工林总计约8.87万亩,主要树种有杨树、柳树、沙枣树、刺槐、榆树等。贺兰县有果园1.8万亩,果树类主要有苹果、梨、葡萄、杏、李子、桃、枣等。浆果类中的枸杞子被称为“红宝”,为宁夏“三宝”之一。林业用地中,沿有1.38万亩未成林和2.2亩无林地。

除森林外,贺兰县有28万亩牧草地。贺兰山共有野生维管植物665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药用植物有308种,沙草青、野大豆、蒙古扁桃、贺兰山丁香、四合木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贺兰县野生动物主要集中在贺兰山区,种类多,数量大。据考察,贺兰山共有鸟类115种,比较珍贵的动物有鹿、獐子、狐狸、青羊、蓝马鸡等,有的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在灌区纵横交错的沟渠内及黄河中,生长繁衍着多种鱼类。

森林

森林资源

森林是贺兰县的主要生物资源之一。全县森林复盖总面积为19.87万亩,复盖率为10.5%,其中贺兰山林地生长着天然林11万亩。除贺兰山林地外,贺兰县1988年有林业用地13.9万亩。贺兰人民历年来在贺兰山东麓和引黄灌区累计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黄河护岸林、草原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护路林,以及用材林、经济林等各种人工林总计约8.87万亩,主要树种有杨树、柳树、沙枣树、刺槐、榆树等。

全县有果园1.8万亩,果树类主要有苹果、梨、葡萄、杏、李子、桃、枣等。浆果类中的枸杞子被称为“红宝”,为宁夏“三宝”之一。林业用地中,沿有1.38万亩未成林和2.2亩无林地。除森林外,贺兰县有28万亩牧草地。据调查,贺兰山共有野生维管植物665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药用植物有308种,沙草青、野大豆、蒙古扁桃、贺兰山丁香、四合木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土地资源

贺兰县总土地面积按统计局的统计资料为181.2万亩,按1986年土地详查资料为188.2万亩。其中,黄河近代冲积平原有116.1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61.7%;贺兰山面积约32.7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7.4%;山前洪积平原面积约为32.4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7.2%;沿未利用的荒地7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7%。

矿产资源

贺兰县的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炭、磷矿石、白云岩、石灰岩、芒硝、池盐和贺兰石等。

煤炭主要产于贺兰山苏峪口沟内,行政区划属该县金山乡,谓苏峪口煤矿。该矿床原煤变质程度高,属中高灰分无烟煤,迄今已有200年的开采历史。该矿煤层分布面积约25平方公里,估计远景储量为2.3亿吨。加上另外2处煤层,贺兰县煤的远景储量总计约4亿吨。

磷矿石是生产农用肥料的原料,矿订地处贺兰山苏峪口沟内,已建矿开采。

矿石可划分为磷砾岩、砂质磷块岩、钙质磷块岩3种类型。经可选性试验表明,该矿性低品位胶磷矿,但可选性较好,以制钙镁肥及磷铵为宜。矿区已控明工业储量185.1万吨,远景储量可达1204.7万吨。苏峪口沟内还摇篮有建材矿产资源白云岩矿庆和石来岩矿庆。白云岩矿石可供生产耐火材料之用,也是生产钙镁磷肥的良好材料。该矿储量大,出露好,易于开采。石灰岩可作水泥原料及治金辅县原料,也可烧制石灰。矿体规模大,储量丰富,露头好,便天露天开采。贺兰县丰登乡马家滩盐湖年产芒硝200~300吨,池盐30~40吨,盐湖长320米,宽160米,夏季产石盐,冬季出芒硝,如此延续数十年而不衰,地方土法开采已有数十年历史。但因盐湖面积小,矿层薄,不具工业开采价值。

贺兰石是贺兰山上一种经区域变质作用而生成的紫红色夹灰绿色、灰蓝色不规划斑点及条带的板岩,色泽典雅,质地细腻,硬度适中,可雕性强,是工艺雕刻的上乘原料。用其雕刻的“贺兰砚”,因艺术性高、实用性强而久负盛誉。贺兰县境内之拜寺口沟内有贺兰石矿层。

人口民族

人口

2016年贺兰县总人口(常住人口)255995人,比上年增加2666人,其中城镇人口135037人,比上年增加11539人;乡村人口120958人,比上年减少8873。城镇化率52.75%,同比提高4.00个百分点,比全区平均水平低3.54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12.93‰,比上年提高0.65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4.55‰,比上年降低1.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8.38‰,比上年提高2.05‰。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贺兰县常住人口为341507人。 

民族

有汉、回、满等15个民族,其中回族人口占24.9%。

政治

县委书记:刘甲锋

副书记:马金龙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白建斌

县委常委、武装部长:潘建国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勇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涛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吴静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秦建忠

县委常委、金贵镇党委书记:黄自爱

经济

综述

2016年全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34.2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0.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39亿元,同比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75.65亿元,同比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42.19亿元,同比增长9.6%。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2432元。三次产业构成由2015年的13.1:55.8:31.1调整为12.2:56.4:31.4。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2%、64.6%、28.2%,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8、6.8和3.0%。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7%,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2.7%,衣着类上涨2.6%,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1%,居住类和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指数均上涨0.7%,医疗保健类上涨2.4%,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9%。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下降1.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下降3.6%,新建住宅价格指数下降0.2%,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8%。 

2020年,贺兰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3.29亿元,同比增长1.0%,低于上年8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29亿元,增长2.0%;第二产业增加值37.56亿元,下降15.5%;第三产业增加值84.44亿元,增长10.8%。

贺兰县

第一产业

2016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2.66亿元,同比增长6.3%,实现增加值17.02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农业产值12.86亿元,增长4.2%;林业产值0.01亿元,下降9.8%;牧业产值2.0亿元,增长11.7%;渔业产值1.51亿元,下降12.7%。农林牧渔业所占的比重分别为农业75.6%,林业0.1%,牧业11.7%,渔业8.9%。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40.52万亩,其中夏粮播种面积10.18万亩,秋粮播种面积30.34万亩;全年设施蔬菜6.48万亩,瓜菜类种植面积1.51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20.91万吨,增产2.6%。其中,夏粮产量3.95万吨,增产0.9万吨,秋粮产量16.96万吨,减产0.38万吨。

全年肉类总产量8258吨,其中,猪肉产量1884吨,下降5.6%;牛肉产量3637吨,增长20.2%;羊肉产量1745吨,增长15.6%。生猪年末存栏1.87万头,增长18.4%;生猪出栏2.42万头,下降5.2%。牛奶产量15.16万吨,增长9.9%。全年水产品产量4.14万吨,增长4.8%。年末农机机械总动力为38.88万千瓦时;农用大中型拖拉机4338台,小型拖拉机11669台;农村用电量4609万千瓦时,同比下降0.1%,农用化肥施用量(实物量)5.99万吨,下降1.5%。

2020年8月,入选农业农村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 

第二产业

2016年,全县12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53.08亿元,同比增长18.7%。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6.25亿元,同比增长17.2%。按经济类型分,国有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0.59亿元,同比下降4.5%;股份制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42.34亿元,同比增长11.4%;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4.23亿元,同比下降11.5%。全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52.87亿元,增长16.7%。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完成增加值28.16亿元,同比增长27.6%;重工业完成增加值28.09亿元,同比增长8.6%。

按行业分,八大行业中,纺织业完成增加值9.63亿元,增长101.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完成增加值8.89亿元,增长40.9%;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完成增加值6.85亿元,下降11.7%;医药制造业完成增加值3.12亿元,增长48.4%;金属制品业完成增加值3.84亿元,增长17.0%;农副食品加工业完成增加值4.0亿元,增长7.0%;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完成增加值3.79亿元,下降7.4%;食品制造业完成增加值3.36亿元,增长7.4%。

2016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销售产值231.89亿元,同比增长19.2%;产销率为91.6%,同比增长0.4个百分点。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5.31亿元,同比增长49.7%。工业企业利润总额6.06亿元,下降23.1%;税金总额2.88亿元,下降25%。亏损企业亏损额2.25亿元,企业亏损面19.0%,应收账款净额31.6亿元,资产负债率59.9%。规模以上工业生产电力消费7.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6%。

2016年全县具有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24个,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3.2亿元,下降32%;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产值26.1亿元,下降25.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81.73万平方米,下降18.9%;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5.29万平方米,下降56.8%。

第三产业

2016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3.01亿元,同比增长8.2%。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128.31亿元,增长8.3%;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4.7亿元,增长6.6%。按行业分,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分别实现零售总额10.85、117.09、0.35、4.72亿元,分别增长37.3%、6.2%、21.5%、6%。按经济注册类型分,国有经济实现零售163.5万元,增长6.6%;集体经济实现零售额883万元,增长6.6%;私营经济实现零售额81.82亿元,增长9.7%;个体经济实现零售额24.63亿元,增长5%;股份制经济实现零售额17.74亿元,增长4.8%;其他各种经济实现零售额8.73亿元,增长12%。汽车销售实现零售额91.62亿元,增长9.1%,占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68.9%。汽车销售业企业达106家,其中4S店65家,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57家,比上年减少5家。

全年完成县级财政总收入18.47亿元,比上年增长2.2%,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08亿元,同口径比较同比增长12.3%,其中税收收入8.83亿元,同比下降13.5%,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8.6%。税收收入中:增值税增长72.9%、营业税下降49.6%、企业所得税下降19.3%、个人所得税下降0.5%、契税增长68.9%。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支出36.56亿元,同比增长17.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26亿元,增长18.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30.3%、公共安全支出增长27.8%、教育支出增长28.1%、科学技术支出下降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30.3%、医疗卫生支出增长19.0%、节能环保支出增长15.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45%。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9.72亿元,同比增长17.4%,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0.2亿元,增长9.8%;各项贷款余额114.3亿元,增长2.5%;贷存比为81.8:100。

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87亿元,同比增长17.9%,占第三产业比重11.5%,对第三产业增长的贡献率为20.2%。

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547.95万元,比上年增长24.7%。全年支付各项赔款及给付额7471.96万元,增长48.6%。

全年共接待各类旅游310万人次,同比增长158%,实现旅游总收入6.2亿元,增长121%。全县共有旅行社11家。四星级酒店2家,三星级酒店1家。

全年完成邮政业营业收入1744.1万元,全年订销报刊236.7万份,完成邮政函件业务4982件。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5.74亿元,同比增长0.7%。全年电信业务收入7777万元,比上年增长90.6%;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2.37万户;移动手机用户达33.44万部;互联网用户数6.12万户。

交通运输

境内通车里程1167.174千米,其中国道69.083千米,高速35.356千米,省道114.871千米,县道53.519千米,乡道322.164千米,村道487.428千米,专用公路84.753千米。全年道路客运量98.69万人次,乘客周转量1777.13万人千米。全县营运汽车拥有量5063辆,其中载客汽车158辆,载货汽车4905辆。

社会事业

教育

2016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84所,在校学生46558人。其中:幼儿园38所,幼儿园、学前班学生9788人;小学39所,在校学生20899人;中学5所,在校学生13247人,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学生2624人。初中学龄人口毛入学率120.13%,小学六年巩固率111.29%,初中三年巩固率95.31%。 

科技

2016年县本级财政共投入科技经费4209万元,比上年下降6.1%;举办科普宣讲活动122次,宣讲活动受众24100人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6场,培训各类人员5300人次;推广农业新技术21项、新品种8个。新增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7家。新增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12家,累计达到38家。全县共有学会10个,企业科协18个,街道科协1个,乡镇科协7个,农技协18个,科普活动站17个,科普示范街道(乡镇)6个,科普示范社区(村)8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55个,科普示范户1830个。 

文化

2016年末全县拥有艺术表演团体25个(其中:2个为文化馆馆办文艺团体,23个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广场5处,公园4个。有线电视台1座,广播电视台1座,县城有限电视覆盖率100%,并全部实现数字化。

体育

2016年共举办各类体育活动20场次,参加人数达90000人。全年在区、市比赛中获得金牌64个,银牌44个,铜牌39个。达到国家级一级运动员等级标准10人,二级12人,向自治区输送优秀运动员6人。 

卫生

2016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26个,其中:县级医院:5个,乡镇卫生院7个,诊所50个,次级卫生所和医务室60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其他卫生机构1个,床位757张。卫生技术人员1021人,其中,执业医师267人,执业助理医师83人,注册护士358人,药师61人,技师(士)93人。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74‰,新生儿死亡率1.69‰,婴儿死亡率3.95‰,孕产妇死亡率1.69‰。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97.22%。城乡居民医疗门诊大病报销病种28种。全县定点零售药店增加至100个。

社会保障

2016年底,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6万元,比上年增长3.2%;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2.4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94324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1278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3046人。

2016年末全县拥有敬老院、老年公寓3个,共有床531张;全县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147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5.57万元;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7188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26.26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646.96万元,接收城乡医疗救助2555人次。建立城乡社区服务站75个,建设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站3个。全年直接接收捐赠270.2万元。

全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26276人,比2015年下降7.6%,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12.6亿元,比2015年增长3.3%,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50918元,比上年增加3279元,增长6.9%,其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0431元,比上年增加4669元,增长8.4%。

历史文化

自古以来,各民族在这里繁衍,留下了不少史前文化、游牧文化、农耕文化遗产。西夏在宁夏立国,有大批西夏的皇陵。除此之外,有贺兰山岩画、滚钟口寺庙建筑群等文化遗迹。

贺兰山也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标志。著名的宋词《满江红》(疑为后人伪托岳飞所作)有“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词句。

风景名胜

拜寺口双塔:矗立在贺兰山东麓拜寺口沟口(金山乡境内),始建于西夏,双塔东西对峙,相距百米,高40余米,结构相似。

拜寺口双塔

贺兰山岩画风景名胜区

位于贺兰县境内,距银川市40公里。在山口内外分布着5000多幅古代游牧民族的

摩崖石刻岩画,其中人面像就有类人面像、巫术面具类人面像等。人体像有蛙形人体,“透视人体”、狩猎人体、放牧人体、舞蹈人体、争战人体、祭祀人体等。距银川40公里的贺兰口是参观古代岩画的最佳去处。在这里你可看到“太阳神”、图腾族徽、星辰、云纹、水纹、图画、器物、田亩、建筑车辆、“西夏文字”和手印等精美岩画。

贺兰山岩画是研究游牧民族习俗、宗教、狩猎、战争和情感的文化宝库。据专家考证,这些古代岩画的创作年代可自明清上溯至5000年前的史前文明。它以其表现形式丰富、分布区域集中、文化内涵深厚、距离中心城市近而名冠世界岩画之首。

贺兰山岩画

拜寺口双塔

位于贺兰山东麓的拜寺口北坡废寺内,东距贺兰县城50公里。据考证,曾是西夏佛祖寺庙所在地。双塔东西错落对峙,相距百米,皆为八面十三层楼阁式砖塔,外型装饰华丽。

东塔高约39米,塔身呈锥体。每层由叠涩棱角牙和叠涩砖构成腰檐,腰檐外挑。塔顶上砌八角形平座,平座中间为一圆形刹座,上承“十三天”宝刹。西塔高36米,塔体比例协调,比东塔较为粗壮高大。二层以上由数层叠涩棱角牙和叠涩砖构成腰檐,腰上砌成平座,外檐饰以圆形兽头构件。双塔建筑综合了中原佛塔传统特点,又把绘画和雕刻艺术结合起来,构成了两座雄伟壮观、绚丽多彩的艺术珍品。拜寺口双塔是西夏时期的建筑遗存,1988年被国家列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拜寺口双塔

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

位于贺兰县境内西45公里的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

宁夏金马河生态旅游区,位于贺兰县城东10公里处金贵镇火星村黄河岸边,南距银川市30公里,东隔黄河与兴庆区的黄沙古渡、马兰花大草原和兵沟汉墓群等旅游景区相望,2003年,由宁夏云升养殖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占地面积1万余亩,其中河滩地4500亩,黄河护岸林5000亩,奶牛养殖基地400亩,现有观光休闲垂钓池100亩,大水面节水生态型养殖池塘850亩。2007年新开挖改造850亩,修建观光休闲长廊5座,水上凉亭3座,种植观赏荷花150亩,养殖各种家禽50000余只。水产养殖主要品种有草鱼、鲤鱼、鲫鱼、鲶鱼等,均严格按水产品无公害标准化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养殖生产,可年产各类鲜鱼30余万公斤。建有清真餐厅、洗浴中心、垂钓中心、休闲中心、黄河观光区、农家乐服务中心和养殖基地。

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

园艺博览园

占地面积200亩。一次性建设完成并于博览会期间投入使用。主展厅20000平方米、特色展厅40000平方米,其余用于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宁夏园艺产业园

产业创意与孵化园

占地面积800亩。建设标准试验日光温室,用于日光温室结构参数试验,对照宁夏二代温室,优化温室结构参数。建设阴阳型日光温室,研究参数配置。建设教学与实验室综合楼、专家公寓,用于教学和试验,为区外专家长期或短期来园区工作提供生活和工作场所。

科技培训与示范园

占地面积1000亩。在标准实验日光温室研究定型的基础上,建设标准专用型生产日光温室和连栋温室;建设工厂化育苗温室;配套建设组培室;建设标准化日光温室。

城市荣誉

贺兰县部分荣誉

全国文明县城

全国文化先进县

国家园林县城

国家卫生县城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全国绿化模范县  

中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县

全国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特色县

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全国首批21个现代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县

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

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县

中国西部四季鲜菜之乡

西部渔业第一县

2019中国西部百强县市 

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 

2019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县城

2020中国西部百强县市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2020年度中国全面小康百佳示范县市 

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第二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 

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

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中国西部百强县市”

参考资料

1.贺兰概括·贺兰县人民政府

2.2020年贺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贺兰县人民政府

3.银川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银川市人民政府

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农业农村部

5.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介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及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农业农村部

6.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国家民委

7.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