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海关(安徽省海关管理机构)

2024-01-14 16阅读

合肥海关

安徽省海关管理机构

合肥海关,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是海关总署垂直领导的正厅级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是受海关总署直接领导,负责指定口岸及相关区域范围内海关工作运行管理、监督监控的正厅级直属海关。负责安徽省的各项海关管理工作,承担海关监管工作、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收管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海关风险管理、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等海关统计、全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等工作。

中文名 合肥海关
办公地址 合肥市翡翠路5301号
建成开关 1989年5月
正处级机构 16个
下辖 9个海关

工作服务

合肥海关遵照中央和总署的各项决定和指示,紧密结合关区工作和地方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加入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地方的支持,同时推出支持安徽奋力崛起的实施意见和重点业务改革举措。牟新生署长视察我关时题词“服务经济,促进崛起”。合肥海关将以改革、创新、发展为工作的主线,不断深化“特色海关”建设,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在办精品业务,创金牌服务和建人文环境方面积极努力,充分发挥海关各项职能,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隶属机构

芜湖海关

行政级别:正处级隶属机构主要职责:负责芜湖市,宣州市(不含绩溪、旌德两县)地区的海关业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货管科、稽查科、综合科、统计科、监控科、加工贸易科、芜湖海关驻朱家桥码头办事处、芜湖海关驻芜湖出口加工区办事处、芜湖海关驻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正在建设中)

安庆海关

行政级别:正处级隶属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安庆市范围内的海关业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马鞍山海关

行政级别:正处级隶属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马鞍山市范围内的海关业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黄山海关

行政级别:正处级隶属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黄山市,宣州市的绩溪县、旌德县范围内的海关业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科、业务科

蚌埠海关

行政级别:正处级隶属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蚌埠市,淮北市,宿州市地区的海关业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铜陵海关

行政级别:正处级隶属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铜陵市范围内的海关业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阜阳海关

行政级别:正处级隶属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阜阳市,亳州市范围内的海关业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

池州海关

行政级别:正处级隶属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池州市及其所辖县范围内的海关业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

合关职能

办公室

正处级,下设法规室(副处级)、文秘科、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履行综合行政、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化等管理职能。

关税处

正处级,下设关税科、加工贸易管理科,履行关区税收征管、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的管理职能。

监管通关处

正处级,下设物流监控科、选择查验科,履行物流监控、查验管理、通关管理和行邮物品监管的职能。

审单处

正处级,履行审单作业与审单职能管理职能。

综合统计处

正处级,下设统计科,履行贸易统计、业务统计和统计分析监督职能。

稽查处

正处级,下设一科、二科,履行稽查、企业管理职能。

风险管理处

正处级,下设风险管理科、风险分析科,履行风险分析、风险管理职能。

缉私局

副厅级,下设办公室(正处级)、政治处(正处级)、侦查处(正处级,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查私科)、法制处(正处级,下设审理科)、情报技术处(正处级)、督察处(正处级)、芜湖海关缉私分局(正处级,下设办公室、侦查科、法制科),负责关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和涉嫌走私犯罪案件、行政违法案件的办理。

技术处

正处级,下设通关运行科、网络通信科,履行关区科技工作的管理职能。

财务处

正处级,下设综合科、经费管理科、税费管理科,履行财务管理职能。

人事教育处

正处级,下设人事科、工资教育科,履行干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管理职能。

监察审计室

正处级,履行关区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的管理职能,与驻署纪检组、监察局、总署督察内审司对口。

现场业务处

正处级,下设综合科、通关科、监管科、核销科,负责办理辖区(合肥、六安、淮南、巢湖、滁州)内进出口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转关货物的申报、验放和实际监管手续,办理加工贸易备案、核查、核销业务,开展进出口减免税备案、审批和后续管理,可开展属地调查、稽查业务,办理业务范围和权限与各隶属海关基本一致。

驻骆岗机场办事处

正处级,负责合肥市骆岗机场的客、货运海关监管业务。

其他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合肥分中心、合肥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合肥海关黄山教育培训中心等合肥海关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责分工另行规定(见《合肥海关下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规定》)。

安徽海关学会、安徽报关协会筹备组等合肥海关主管的社会团体的职责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海关学会、中国报关协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通过制定本会章程确定。

参考资料

1.本关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南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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