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荣誉称号(国家最高荣誉)

2024-01-22 34阅读

国家荣誉称号

国家最高荣誉

国家荣誉称号,是国家最高荣誉,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通过。2019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2019年9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授予叶培建等28人”国家荣誉称号”。

中文名 国家荣誉称号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性质 国家最高荣誉
设立 2015年12月27日

制定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时传祥、王进喜,到袁隆平、郭明义,各行业的杰出人物传递了极大正能量。然而,虽然先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奖励表彰活动,但以国家名义颁发、面向全民的最高奖励制度却一直处于空白状态。

设立经过

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草案指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草案初次审议稿还指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去世的,勋章、奖章及证书由其继承人继承。

2015年12月21日,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不得出售、出租或者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通过。

授予标准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如“人民科学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艺术家”“人民英雄”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授予周期

国家荣誉称号一般每5年授予1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今年是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首次集中评选颁授,国庆前夕将举行隆重的颁授仪式。

提名范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包括港澳台侨人员和外国人,均可被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去世且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在此之前去世的老一辈革命家以及其他为建立新中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卓越贡献的人士,他们的不朽英名和丰功伟绩永载史册,为子孙后代永远铭记和尊崇,但从法律溯及力等因素考虑,不再追授。

提名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今年1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提名评选工作作出整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各项工作始终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开展。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评选程序严谨。在提出初步建议人选、资格审查、归口评审、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公示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据有关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三是以功绩为导向,坚持最高标准。全面评价提名人选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重要评判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四是突出时代精神,全面统筹兼顾。充分考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鲜明主题,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均有代表性人物入选。

享有待遇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作为国家最高荣誉,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其获得者应当受到尊重并享有相应礼遇。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按照“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工作待遇等方面享有的礼遇作了规定。

主要是设立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节日集会等崇高礼遇;国家和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卓越功绩和先进事迹等。

宣传安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授予决定后,中央主要媒体及所属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将集中宣传获得者的杰出贡献和先进事迹;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深入挖掘获得者背后的感人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关爱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氛围;

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推进功勋模范人物学习宣传常态化,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褒扬英雄的过程转化为人们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人们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的实际行动。

评选工作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积极性,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党中央决定,首次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评选颁授,隆重表彰一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

公示名单

2019年8月27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示28名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名单,分别为:于漪、卫兴华、王蒙、王文教、王有德、王启民、王继才、艾热提·马木提、布茹玛汗·毛勒朵、叶培建、申亮亮、朱彦夫、麦贤得、李保国、李道豫、吴文俊、张超、南仁东、秦怡、都贵玛、热地、顾方舟、高铭暄、高德荣、郭兰英、董建华、程开甲、樊锦诗(公示时间从2019年8月27日起,至9月2日止)。

授予名单

2019年9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授予叶培建、吴文俊、南仁东(满族)、顾方舟、程开甲“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于漪(女)、卫兴华、高铭暄“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王蒙、秦怡(女)、郭兰英(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艾热提·马木提(维吾尔族)、申亮亮、麦贤得、张超“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王文教、王有德(回族)、王启民、王继才、布茹玛汗·毛勒朵(女,柯尔克孜族)、朱彦夫、李保国、都贵玛(女,蒙古族)、高德荣(独龙族)“人民楷模”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热地(藏族)“民族团结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董建华“‘一国两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李道豫“外交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樊锦诗(女)“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1.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评选颁授工作答记者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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