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鹿自行车(自行车产品品牌)

2024-01-22 27阅读

金鹿自行车

自行车产品品牌

金鹿自行车是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的响当当的名牌产品,产品分两种:一种是载重型金鹿自行车,俗称“大金鹿”;另一种是轻便型金鹿自行车,俗称“小金鹿”。金鹿自行车的主要特点是:后轮采用倒轮闸,向后轻倒即可刹车;前轮采用杠杆触闸,刹车力强;另一主要特点是“三大一吊”(大飞轮、大牙盘、大扣链子、吊簧鞍座)。因金鹿自行车坚固耐用,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金鹿自行车1954年建厂,1981年以前为国营青岛自行车厂,1981年成立青岛自行车公司,其后的两年是自行车公司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

中文名 金鹿自行车
性质 自行车品牌
特点 三大一吊
俗称 大金鹿

发展历史

早期生产

1952年8月,泰东铁工厂等14个(后发展到23个)、震环铁工厂等19个(后发展到33个)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分别组成青岛自行车制造业第一、第二联营社,停工12年之久的同泰铁工厂也复工投产。此时,青岛自行车行业的总资产金额已达144.58万元,有各种设备279台,生产“青岛”牌和当年投产的“国防”牌脚闸自行车990辆,翌年,总产量达到8482辆,仍不能满足市场需求。1945年,同泰橡皮工厂改名为“同泰橡胶厂”,除生产自行车轮胎外还生产小推车轮胎。

青岛解放后金鹿自行车同泰橡胶厂并入青岛自行车厂,迁至辽宁路72号。为了扩大自行车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1954年1月5日,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国营青岛自行车厂,厂址在铁山路83号,占地面积3218平方米建筑面积4043平方米,投资42万元,职工74人。其生产经营,以向两个联营社加工定货为主,并组织整车组装。新成立的国营青岛自行车厂除抓紧自身的生产建设外,还协助青岛市人民政府对私营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此时,青岛的自行车行业与沈阳、天津、上海的自行车业并列为中国四大自行车行业。6月,青岛市政府批准泰东铁工厂在私营自行车行业中率先实行公私合营。9月,同泰、普华、顺昌、振华四家分别实行公私合营,均隶属国营青岛自行车厂管辖。当年,青岛自行车产量突破万辆大关,达到10789辆。1955年6月,华昌等13个私营企业实现公私合营。国营青岛自行车厂的成立和私营自行车企业的公私合营,为青岛市自行车行业的大联合奠定了基础。

此时,青岛自行车行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由国家计划供应,其产品也有国家包销。1955年,青岛自行车行业共生产自行车10943辆,零部件产值达486.12万元。1954~1955年,单车成本由合营前的136.11元,降至107.44元,生产效率平均提高了30%。

1956年,国营青岛自行车厂与18个公私合营厂合并成立公私合营青岛自行车厂,隶属青岛市重工业局领导,厂址设在曹县路29号,占地35202平方米,建筑面积29272平方米,固定资产224.4万元,流动资金129.8万元,各种设备444台,设计生产能力年产自行车7万辆和装配3万辆自行车的零部件。当年,又有30个私营自行车厂实现公私合营,并相继并入公私合营青岛自行车厂。

至年底,青岛自行车行业全部实行了大合营。与此同时,在利润分配上,也由过去的“四马分肥”,改为按私方所占总资产比例,付给一定的定息。自此,青岛市自行车行业的生产全部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1959年始,青岛生产的自行车鞍座、链条和车铃相继进入国际市场。1954~1960年,青岛自行车行业在“国防”牌脚闸载重自行车和“青岛”牌脚闸普通型自行车的基础上,先后生产出“国防”牌普通自行车、“曙光”牌小轮自行车。

此后,又生产了“红旗”牌脚闸载重自行车和“红旗”牌脚闸普通男女自行车、“红旗”牌中轴变速大金鹿自行车、“曙光”牌涨闸自行车。并且批量生产过三用母婴自行车、机动三轮车、机动脚踏两用车和无级变速脚踏机动两用车。1960年,在全国自行车质量鉴定评比中,青岛生产的“红旗”牌自行车获得最高分。1961年,公私合营青岛自行车厂更名为山东青岛自行车厂,隶属山东省轻工业厅领导。

1964年,山东青岛自行车厂在“国防”牌自行车生产的基础上,开始研制生产载重型和轻便型各种型号的脚闸“金鹿”牌自行车,并逐步形成系列产品。其产品分为ZA41、ZA42和ZA43型。另外,载重型车的前后轮中心距较长,前叉坡度大,并配有保安叉,大货架。车圈直径710毫米。

普通型分脚闸、涨闸和普通闸自行车,车圈直径660~711毫米,为国家标准型自行车。轻便型分为:QZ、QF(女式)两种型号,亦分脚闸、涨闸、普通闸三种,车圈直径660毫米。其次,还有508毫米(20?)和406.4毫米(16?)小型系列自行车产品。尤其是QF26型坤车,因结构合理,造型美观,在市场上畅销不衰。1966年,化工部对“凤凰”、“永久”、“飞鸽”、“国防”四种牌号的自行车进行烤漆件验测,确认“国防”牌自行车零部件烤漆质量超过英国产“兰陵”牌自行车烤漆质量,名列第一。

“金鹿”牌PA41型自行车当年出口50万辆。1967年,山东青岛自行车厂由公私合营改为国营,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生产遭到破坏,出口业务被迫中断。

更新设备

1970年7月1日,山东青岛自行车厂由山东省轻工业厅下放给青岛市轻工业局领导。70年代初,青岛自行车行业为了扩大生产能力,零部件生产进行了大规模的扩散,主要生产厂只保留了主要零部件的生产,一般零部件大部由区办企业生产。1975~1980年,为了扩大生产能力,青岛自行车行业参加了“三大件”会战,更新改造设备,专业生产厂的设备达到1162台(套),动力机械总能力达到28268千瓦,锅炉蒸气蒸发量达30.55吨/小时。其中,有80%的设备是工人自力更生、革新改造制成的。

1979年,青岛自行车行业重新组织出口,QE78型和XM76型自行车1700辆销往东南亚地区。1980年,青岛市工业自行车公司成立,公司既是经济实体,又兼有管理全市自行车行业的职能。当年,山东省、青岛市在资金和原材料等诸多方面,给予自行车行业大力支持,筹集资金2091万元,用于自行车生产设备的改造和基础建设,使自行车的年产能力达到75万辆,工业总产值超过亿元。

同时,青岛自行车行业结束了产品全部由国营商业包销的历史,企业开始有了部分产品自销权,并由此逐步建立起企业内部的销售机制和市场的销售网络,并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先后在全国各大城市和地区建立起上百个销售和服务网点,企业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市场上,走上了“以销定产”和“以销促产”的生产经营方式。此时,企业越来越重视出口创汇工作,到1985年,青岛自行车行业创汇132.63万美元。

1981年,青岛自行车工业公司对青岛自行车厂和各零部件生产厂的生产结构进行调整,组成新的联合体,使生产结构更趋合理。1983年,青岛市自行车的生产能力,突破100万辆。1984年,山东省政府决定以青岛自行车工业公司作为龙头企业,联合山东省内三个自行车整车生产厂和10个自行车零部件生产厂,成立山东青岛自行车联合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两种职能,既组织生产经营,又兼负对全省自行车行业的管理。

1985年,青岛自行车行业的生产设备增加到2511台(套)。其中,半自动控制设备18台(套),各类专业生产线40条,动力总量达32624瓦,形成年产150万辆自行车的生产能力。1985年之后,青岛自行车工业为了尽快适应市场需求,将产品结构调整列为生产经营的主要任务,不仅开发了世界流行的BMX系列自行车,还开发了406.4毫米(16)和304.8毫米(12)滑板车,609.6毫米(24)轻便车、685.8毫米(27)运动车、单轮自行车、BMX运动车、660.4毫米(26)五变速自行车等50多个新品种。

迅速投入生产的有609.6毫米(24)轻便车、BMX406.4毫米(16)、BMX508毫米(20)运动车和533.4毫米(21)变速自行车等。其中,BMX型自行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988年获轻工业部新产品银质奖。

截至1986年,青岛自行车行业先后组建了带钢厂、大飞轮厂、烤漆厂、电镀厂、轻型车架厂、整车厂、机械动力厂、工模具厂、零件厂、链条厂、鞍座厂等生产厂,分别承担自行车零部件制造和整车安装,使自行车的生产能力又向前跨进了一步。1986~1988年,青岛自行车工业公司共投资2633.4万元,主要用于设备的填平补齐和工艺改造,并引进了部分国外先进设备,进一步提高了自行车生产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生产能力。

加强出口

1988年,青岛各专业生产自行车厂共有设备2725台(套),各类专业生产线48条。当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青岛自行车进出口公司,以加强进出口业务。1954~1988年,青岛计有87228辆自行车和大宗的车铃、链条、鞍座、脚闸等零部件销往美国、英国、意大利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行业累计创汇819.56万美元,仅1988年,就创汇370.53万美元,为创汇最高年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自行车生产以每年78.5%的递增速度进入了自行车生产的高峰,年产最高达到1342461辆(1988年)。1978~1988年,累计生产各种型号的自行车11114692辆,创利税37123.3万元,分别为前24年总产量的2.5倍多,利税的1.6倍多。

价格变化

青岛产大国防牌28型脚闸镀铬圈加重自行车,1953年每辆出厂价152.10元,批、零同价157.42元。为稳定市场物价,并有利于商业经营,1957年在调低价格的同时,执行批零分价,即:每辆出厂价118.50元,批发价129.77元,零售价147.17元。1958年出厂价未动,对批发、零售价尾数作了处理,批发价调为129.80元,零售价147元。1959年停产“大国防”,改产“小国防”。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变化,1964年停产“小国防”,恢复生产“大国防”。

为有利于回笼货币,稳定市场,从1962年4月中旬开始,对自行车实行高价供应。“大国防”牌每辆零售价560元;6月15日起下调为440元。1962年8月1日高价自行车零售价每辆降为320元;同年11月1日,又降为280元。1963年5月1日,又降为235元;同年8月5日,再次降为193元。1962年,平价“大国防”眚自行车暂定每出厂价126元,批发价138元,零售价156元。1963年1月1日,出厂价正式定为120元,批发、零售价不动。

1964年4月,青岛开始生产PA-41型金鹿牌自行车,每辆试销价:高价160元;平价出厂价112元,批发价132元,零售价150元。1964年12月28日,自行车全部取消高价,恢复平价供应。同时,为搞好衔接,将平价国防牌自行车每辆批发价调为147.80元,零售价为168元。1965年4月21日,又下调为批发价130.70元,零售价149元。1966年2月15日,国防牌车批发、零售价未动,出厂价每辆由120元下调为115元。同时,国防牌车由金鹿牌车代替,并执行国防牌车的价格。

1985年4月,根据放宽搞活,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要求,自行车价格放开,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定价。5月,市物价局通知规定,为了保证当年价格改革方案的顺利进行,自行车价格放开后,也可按照放开前的价格管理权限办事,不经批准,不准涨价。1986年9月3日,根据自行车供销情况,山东省物价局确定正式放开自行车价格,并规定青岛生产的金鹿牌自行车商业进销差率为:大金鹿12%、小金鹿10%,批零差率一律为14%。因原材料涨价,生产企业随之提高自行车价格,大金鹿出厂价每辆由115元调为132元,批发价由130.70元调为150元,零售价由149元调为171元。

参考资料

1. 金鹿自行车再上辉煌路·电动车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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