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社(最为古老的汉族传统民俗节日之一)

2023-03-17 8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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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社

最为古老的汉族传统民俗节日之一

春社是最为古老的汉族传统民俗节日之一,在商、西周时期,是男女幽会的狂欢节日,而后来则主要用于祭祀土地神。春社的时间一般为立春之后的第五个戊日,约在春分前后,但在汉族民间也有二月初二、二月初八、二月十二、二月十五之说。春社在甲骨文中就有相关的记载,距今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在元朝以前,在中国一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节日。但目前在中国大陆和台湾,仅有部分地区存在二月二拜土地公的习俗,并称此日为土地诞、福德诞等,但与传统的春社不尽相同。在中国大陆北方部分地区的二月二龙抬头节中,亦有部分汉族民俗沿袭自春社。关于春社的兴衰过程,有学者将其归结为“起源三代,初兴于秦汉,传承于魏晋南北朝,兴盛于唐宋,衰微于元明及清”。

中文名春社
节日时间立春之后的第五个戊日
流行地区中国
节日起源祭祀
节日活动戏社、社祭、巫祝、聚饮等
节日饮食社酒、社肉、社饭、社面等
节日意义祭祀土地神

春社简介

春季祭祀土地神的日子。古无定日,先秦、汉、魏、晋各代择日不同。自宋代起,以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社日。然此后又有官社、民社之分。民社下为二月二日,俗称“土地公公生日”;官社日期不变,其祭祀为国家祀典,在社稷坛举行。古代春社日,官府及汉族民间皆祭社神祈求丰年,里中有饮酒、分肉、赛会、妇女停针线之俗。《礼记.明堂位》:“是故夏勺、秋尝、冬烝、春社、秋省,而遂在蜡,天子之祭也。”唐张籍《吴楚歌词》:“庭前春鸟啄林声,红夹罗襦缝未成。今朝社日停针线,起向朱樱树下行。”唐王驾《社日》诗:“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元方太古《社日出游》诗:“村村社鼓隔溪闻,赛祀归来客半醺。”

与中国诸多祭祀类传统节日一样,根据主办方的不同,春社分为官社和民社。官社庄重肃穆,礼仪繁缛,而民社则充满生活气息,成为邻里娱乐聚宣的日子,同时有各种娱乐活动,有敲社鼓、食社饭、饮社酒、观社戏等诸多习俗,是汉族民间不可多得的热闹节日。“社会”一词即起源于民社时的聚会活动。

官社与民社概念的产生:当时对“社”的祭祀活动,按主办方的不同,可以分为“大社”(王为群姓立社)、“国社”(诸侯为百姓立社)、“侯社”(诸侯自立社)、“置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这些由各级官府主持祭祀的社祭,通常被称为官社,其所需要的资金等资源也具体由官府拨付,在先秦及以后的历史中,官社在社祭的礼制、仪程和功能上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只是随着政治体制和行政单位名字的改变,而转换成太社、郡社、县社等称呼。

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等级结构与政治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的设置不再是按照原有的社会等级来确定,而是根据行政单位和行政区划来确定,置设开始渐渐演变成由民间自由组织的“里社”里社通常被称为民社.

春社一般与“秋社”合称为“社日”,历来有“春祈秋报”的说法。清末民初著名易学家尚秉和称,社日“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最古最普遍之佳节。”现今各地遍存的土地庙即是社日祭社时的遗存。

起源三代

在先秦时期,春社的日期通过“占卜”的方式来确定,并没有固定的日期,在汉、晋时,仍未完全固定,如晋嵇含在《社赋序》中记载:“有汉卜日丙午,魏氏释丁未,至于大晋则社孟月之酉日,各因其行运。”在汉代,春社至少有两个日期,即丙午和壬辰日,而之后的三国和晋朝,也有各自的春社日。不过,唐朝之后,春社日的日期开始固定在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之所以设在戊日,是因为在天干中,戊己属于中央,五行属于土。

以立春后第五个戊日计算,春社日期大约在立春后的第41天至第50天,公历的3月16日至27日之间,约在春分(公历3月20日或21日)前后。

此外,关于春社日的日期,在汉族民间还有二月初二、二月初八、二月十二、二月十五之说。

“社”在古代指司土地之神,如《说文》云:“社,地主也。”在上古时期,中国的主要食物获取方式由渔猎、畜牧开始转为以农耕为主,人们渐渐意识到土地的重要性,开始崇拜土地,因此将土地人格化,于是就诞生了“社神”,而当时的统治者和人民开始祭祀社神(称为祭社、社祭、社祀),在甲骨文中就有描述祭社的文字,随后这一行为渐渐发展成后来的春社。因此春社自社神诞生以来,就开始存在,具体时间约在父系氏族社会晚期。

一般认为,当时祭社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

祈求好收成;

祈雨求晴;

祈求消灾;

娱神娱人;

婚恋求子;

赢得战争胜利。

另外,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祭社的祭祀对象除了土地神之外,还有五谷之神(即“稷”)。

在先秦时,春社时间较长,春季时对于土地的祭祀都可以称之为春社。当时的春社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主要用来祭祀土地和祖先,另一部分则是更重娱乐的春嬉(又称桑社、桑林、桑台、春台),是当时的人们发泄欲望的狂欢节日。

社祭

在战国以前,社腊是当时唯一的节令,秦昭王某次生病后痊愈,“杀牛塞祷”,但被公孙衍以“非社腊之时也”为由劝阻。

官社与民社

当时对“社”的祭祀活动,按主办方的不同,可以分为“大社”(王为群姓立社)、“国社”(诸侯为百姓立社)、“侯社”(诸侯自立社)、“置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

里社通常被称为民社,与官社由官府主持不同,民社主要由社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地区,又被称为社首、会首等)主持,所需要的费用也主要由民众自己共同承担。这种组织形式极大地提高了民众参与社会的热情,促使汉族民间社祭具有了很强的社会化功能,并最终实现了社祭的节庆化。

社祭活动

官社在祭社时有一套完整的礼仪,如瘗埋祭品、酹酒、滴血于地、杀人衅社等。

而春秋时期的里社,祭祀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二十五家共猎,以猎狩物为祭品奉献社神,第二种则是共出祭品,礼毕后,里众共食、聚饮。这是一个全民参与的节日,场面十分热烈、火爆,成为民众欢聚的场所,人们弹琴擂鼓,食牛羊肉,十分热闹。《老子》在描述众人熙熙攘攘时,形容为“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尚秉和称此为“假祭神为娱乐期”。热闹的场面,甚至吸引了鲁庄公前往齐国观看当地祭社时的场景。

先秦时期,老百姓对社祭十分看重,孔子的弟子子路在经过郑国某社时,只是想抓停在社树上的鸟,就差点被人抓住,最后在子路和子贡的道歉取悦对方下,对方才不再追究。

而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越国,因为当地有着深厚的水神崇拜习俗,春社主要祭祀“三江”,而非社神。

仲春大会

同时,在上古时代以及夏商周三代中早期,在春耕前举行的祭祀仪式中,还包含有通过交媾感应巫术和模拟田间劳作的舞蹈这两大内容。在当时春社是真正的狂欢,在进行完祭祀之后,实行内部婚姻制度的氏族男女可以自由地进行杂乱的群交,而实行外部婚姻制度的氏族男女则与相近氏族的男女也同样进行群体杂交,随意交媾,而不必负责。

而最晚到了西周,虽然有了礼教规定,但原始习俗仍然有部分延续下来,如在仲春(或季春)举办“桑林(或春台)大会”,成年男女聚集在一起,唱歌跳舞,互相嬉戏,甚至可以自由地发生性关系,不过,绝大多数性关系都会随着桑林大会的落幕而结束,恋爱、交媾感应巫术等合并至春嬉和祭高禖的活动中。在成都市百花潭出土的战国青铜壶上,就有描述桑林大会时,一男子在桑林中起舞,旁边有女子采摘桑叶的部分情景。

在战国时期楚地诗歌的诗集《楚辞》中,就有许多篇章提及到春社,如在《楚辞·九章·惜诵》记载:“梼木兰以矫蕙兮,凿申椒以为粮。播江离与滋菊兮,愿春日以为糗芳。”在《思美人》记载:“开春发岁兮,白日出之悠悠。吾将荡志百愉乐兮,遵江夏以娱忧。”这说明在当时的楚地习俗中,在春社期间,楚人携带干粮,到野外嬉游。

在《周礼·地宫·媒氏》中也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妇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表明在当时官府下令强制成年男女参加在仲春举行的桑林大会,甚至给予“奔者不禁”的法律保护。

统治者也将仲春大会列入春社的活动之中,如将其分割为两个主要的内容:祭高禖祈子和乐正在学宫中进行学乐、习舞活动。在祭高禖祈子的过程中,天子需要“带以弓韣,授以弓矢”,在当时,弓矢为男性生殖器的象征,而弓韣则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传统和非贵族阶层的纵欲、狂欢行为被贵族阶层以如此隐喻的形式所取代;而在学乐、习舞活动中,贵族会要求乐正在仲月的上丁(每月上旬的丁日)向舞乐之祖贡献彩帛,天子与诸位大臣会“亲往视之”,而到了中丁(每月中旬的丁日),乐正将会被召集至宫中,教导贵族们舞乐。

相传,先秦时期的许多圣贤都是其母在社祭野合时怀孕的,如楚国令尹子文就是其母“旋穿闾社,通于丘陵”时“以淫而生”,孔子同样据传是其母祈于桑林神社而怀孕,甚至周朝始祖后稷也据传是其母于社祭时怀孕而生的。

传承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了原先的春秋社日祭社之外,还往往在冬腊时加祭一次,但具体时间未定。晋朝时甚至曾经将春社取消,将之改在孟秋举行,大臣挚虞上书称此举“废兴无常”,“以应刑杀。”

同时,这一时期“里”这一概念渐渐转为“村”,由原先的“二十五家为里”变为“百家为村”,春社的活动也“结宗会社”。如在南北朝时期,荆楚一带“四邻并结宗会社,宰牲牢,为屋于(社)树下。先祭神,然后享其胙”。甚至有史料记载南郡(今荆州一带)与襄阳两郡在春社举行大规模的拔河比赛,参加拔河的人数“绵亘数里”,拔河时“皆有鼓节”,场面“群噪歌谣,震惊远近。”不过到了南朝,梁简文帝“发教禁之”,从那时起,楚地的风俗变为吃猪羊肉作成的社饭,并用葫芦盛之。

三国时期,王修母亲去逝,到第二年里社时,王修仍十分怀念母亲,“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这说明在当时民社的社祭氛围已变得不再重要,而转变为更倾向于比较单纯的节庆娱乐。

宋朝-春社

千寻古栎笑声中,此日春风属社公。割肉卜瓦馀风在,更喜畅饮治耳聋。

立春后第五个戊日是春社日。古时以村为单位祭祀社神,祈求丰收。祭社神先立社,在土坛上用石砌屋,无顶,上贴『社稷之神』红纸,祭祀后,撒肉四周以饷乌鸦。《荆楚岁时记》:『社日,四邻并结宗会社,宰牲牢,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享其胙』。宋梅尧臣有《春社》诗云:『年年迎社雨,淡淡洗林花。树下赛田鼓,坛边伺肉鸦。春醪酒共饮,野老暮相哗。燕子何时至,长皋点翅斜。』

春社饮食

“社”是土地之神。《左传·昭二十九年》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在原始社会的农耕时代,人们对土地十分崇拜,每年都举行祭祀土地之神的活动。祭礼社神的日子叫“社日”。一年两次。春天举行时叫“春社”,秋天举行时叫“秋社”。春社祈谷,祈求社神赐福、五谷丰登。秋社报神,在丰收之后,报告社神丰收喜讯,答谢社神。春社多在春分后的戊日进行。春社这一天,人们聚集在社庙,摆上丰富的食品供奉社神,有社酒、社肉、社饭、社面、社糕、社粥等,在祭祀完毕后,把食物给大家分享。

社酒,社祭用的酒,相传饮社酒可以治疗耳聋,所以大家都不醉不归。

社肉,社祭时用的肉,也称为“福肉”。祭神完毕后,分割给参加社祭的每一户人家。《史记·陈丞相世家》记载了陈平在乡里主持过分社内的工作,分肉十分公道,受到乡亲们称赞,能够分到社肉,人们认为是受到神的恩赐。所以陆游在《社肉》一诗中写到:“醉归怀余肉,沾遗遍诸孙。”他把肉带回家,分给子孙们,让全家老少都能感受到神的恩惠。

社饭,是祭祀社神所用之饭。先做好米饭,再把猪肉、羊肉、腰子、肺、肚、鸭饼、瓜、姜等切成薄片、调和五味,铺在米饭之上。用葫芦盛好,相互赠送。

在山西阳曲一带春社这天吃面条,称为社面;而山西潞安一带则吃米面糕,称为社糕;福建建阳在春社早上,乡里作粥分散给家家户户,谓之社粥。

人们在享受丰盛味美的食物时,念念不忘土地之神的恩德。

侗族春社

“春社”是贵州省龙额一带侗族纪念“社神”木阿的传统节日。历来是龙额寨上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在传统上由姚姓人家主持。相传古时侗乡有一位著名厨师叫木阿,因为直言被皇帝错杀,后被追封为“厨神”,侗家人把木阿称为“社神”,把他遇难的日子即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称为“社日”。

“春社”到来,寨中祭师、寨老齐聚鼓楼,举行庄重的“请社神”仪式,之后,隆重的“赶社”、“吃社”拉开序幕。

作用与意义

官府宣示管辖权。在先秦时期,社祭就被确立为诸侯对相应的土地及生活在其上的民众的“神授权力”,秦汉之后,虽然随着地方行政体制的变化,官社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变化,但仍然象征着以皇帝或官员为代表的国家对一方土地和一方民众的管辖权。

娱乐睦族。秦汉以后的春社以娱乐为主,祭神为辅,春社的集体宴饮游乐,不仅仅是个人辛勤劳作的一种调节,更重要的是促进了乡里各家庭之间的亲和力,从而巩固了整个乡里的凝聚力。

宣政教化。春社是官府发布规章、推行教化的重要场所,在春社时利用大家集会的机会,发布或重申乡规乡约,增强大家的法纪意识和道德观念。在先秦时,《周礼》就记载有“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

指导农时。如中国保存得最完整的古农书巨著、成书于北魏时期的《齐民要术》中,有“菘,以社前二十日种之;葵,社前三十日种之。”等记载,在明朝徐光启著的《农政全书》中亦有春社日宜种石榴、山药、黄瓜、甘蔗的记载。

参考资料

1.春社·汉语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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