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再分配(国家财政)

2023-03-24 81阅读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492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国民收入再分配

国家财政

国民收入再分配是国民收入继初次分配之后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分配,是指国家的各级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主要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收入必须要进行再分配。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过国家预算、银行信贷、劳务费用、价格变动等途径来进行。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来看,再分配的机制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国家所得的比重过低等问题突出,必须集中财力,振兴国家财政,这是保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中文名国民收入再分配
原因1满足非物质生产部门发展的需要
原因2加强重点建设和保证国民经济发展
原因3建立社会保证基金的需要

调整

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来看,再分配的机制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问题是,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国家所得的比重过低等,因此,必须集中财力,振兴国家财政,这是保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在国民收入再分配和最终分配环节上,要通过深化和完善财税、劳动、人事、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并适应所有制结构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

中国政府正改变过去的发展战略,抛弃将更多财政收入进行工业投资的做法,调节收入再分配。

过程

征收个税、价格变动、财政转移等多项措施纷纷出台,国民收入再分配战略的具体措施在中国得到了启动,以抑制贫富差距过大带来的种种矛盾。

一般认为,在国民收入两个分配层次中,初次分配倾向于效率,收入分配差别既是市场效率的源泉和动力,也是市场效率的结果。但收入分配差别过大,有悖社会公平,损害市场效率。因此,政府应在经济活动之外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进行有效调节。

中国政府正改变过去的发展战略,抛弃将更多财政收入进行工业投资的做法,调节收入再分配。温家宝总理表示,要充分发挥财政调节的杠杆作用,加强公共服务,实现公平正义。此次再分配主要目标倾向广大农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增加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加大农资综合直补力度等。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则表示,2007年中央政府建设投资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用于支持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投入均要高于2008年。国土资源局将中央和地方土地收益直接用于支持农业发展的资金数量将超过1000亿元。

此外,政府正在建立完善的反洗钱体制,征收消费税、财产税等建议已经摆上议程。而广受瞩目的是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居民申报个税的政策。但该政策也引起一些不满,其中代表性的社会情绪是:个税政策的主要目标仍然是“高级打工者”,而行政系统存在一些官员的腐败和灰色收入,因此还需要有效地防治腐败,以政府为表率建立信用系统。所以在征收个税的同时,政府必须考虑建立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并予以公开,配合银行业实名制等措施,接受公众监督。

其次,政府在财政转移的过程中,应该公开资金流向,避免“雁过拔毛”。过去的经验表明,不管是扶贫、救灾款项,还是支农款、重大项目、科技基金以及社保基金等,都曾遭遇截留、挪用等问题,“小金库”屡禁不止。比如,对农民种粮的直补,到农民手里不再是“直补”,而是种子公司、农资公司垄断性的将直补换成自己经营的种子、化肥送给农民。只有将财政转移的政策、款项、额度等公开化,才能避免资金不会遭受截流挪用。再分配唯一目的就是追求公正,只有公开、透明,才能确保再分配过程受到控制,追求公正的目标才可能实现。

价格变动也是改变国民收入在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之间分配的方式。例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就会增加农民收入。但是,中国各种要素价格以及公共服务价格都在不断提高,与之相应的,政府对教育、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资源领域实行不对称的市场化,即市场化只限于需求方面,而供给方面仍是垄断经营,加上缺乏相应的市场监管机制,大大增加了城镇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成本。如果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以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打破垄断,“价格变动”将使再分配成为“逆调节”,强化垄断部门利益。

参考资料

1.评论: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应公·搜狐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