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映(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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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映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男,汉族,1936年9月生,湖南长沙人,195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9月参加工作,捷克斯洛伐克卡理士大学物理系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中文名 | 李铁映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族 |
出生日期 | 1936年9月日 |
性别 | 男 |
出生地 | 湖南长沙 |
人物履历
1950—1955,在北京师范大学二附中学习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在北京俄语专科学校培训;
1955—1961,捷克斯洛伐克卡理士大学物理系学习;
1961—1966,参军到国防部十院十三所工作(1961—1963,在北京;1963—1970,在石家庄),任四室技术员、负责人、副主任,五室副主任,1965年集体转业(其间:1964—1965,在上海外国语学院进修日语);
1966—1970,四机部一四一三所五室副主任,“文化大革命”开始受到冲击和批判,在单位劳动;
1970—1978,在四机部一四二四所(四川永川),1972年恢复工作后任该所一室主任;
1978—1981,四机部一四四七所(辽宁沈阳)任总工程师、副所长兼辽宁省沈阳市科委副主任、省科协副主席;
1981—1983,辽宁省沈阳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市委常务书记;
1983—1984,辽宁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1984—1985,辽宁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兼海城县委书记;
1985—1987,电子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1987—1988,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电子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1988—1993,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3—1998,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
1998—2002,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2—2003.01,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3.03—2008.03,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2017.06—,延安书局指导委员会主任。
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参考资料
1.李铁映·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