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阳(原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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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阳
原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东阳,男,1964年8月生,汉族,辽宁沈阳人,在职大学,法学硕士。2013年1月经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文名 | 张东阳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辽宁沈阳 |
出生日期 | 1964年8月日 |
毕业院校 | 沈阳市警察学校 |
性别 | 男 |
职业 | 检察长 |
个人履历
张东阳,男,1964年8月生,汉族,辽宁沈阳人,在职大学,法学硕士。
1981-1983年沈阳市警察学校刑侦专业学习;
1983-1989年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长白派出所民警;
1989-1991年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刑警一队侦察员;
1988-1991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1-1994年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凌云派出所副所长;
1994-1996年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凌云派出所所长;
1996-1996年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科科长;
1996-1997年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治处主任(副处级);
1997-1998年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治处主任(正处级);
1998-2001年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1996-1999年辽宁大学科社与国际共运专业攻读硕士学位,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2001年沈阳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
2001-2001年沈阳市纪委常委;
2001-2004年沈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2004-2004年辽宁省辽中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4-2010年辽宁省辽中县委书记;
2010-2010年辽宁省辽中县委书记,沈阳保税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10-2011年沈阳市副市级干部,辽中县委书记,沈阳保税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07-2010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11-沈阳市副市级干部,辽中县委书记,沈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13年1月经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个人荣誉
因侦破刘涌案件立一等功。
违纪被查
立案调查
2014年2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东阳涉嫌严重违纪,被辽宁省纪委立案调查。
有消息人士指,张东阳案发,或缘于其任职辽中县委书记期间的问题。在其"落马"前,有辽中县官员被纪检部门调查,被调查者进一步"供出"了张东阳。另有人士指,张东阳案抑或涉及土地与非法集资建房等事项。
辽宁大学商学院教授张舒,亦在近年来多次实名举报沈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涉嫌贪腐的问题,并直斥"张东阳多次、多条违反'检察长职责'规定,涉嫌包庇"。
被双开
2014年7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辽宁省委批准,给予张东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立案侦查
2014年8月,日前,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2011年,张东阳应其表弟史海鹰的请托,请求时任沈阳市和平区区长、满融经济区管委会主任林强在史海鹰企业动迁补偿过程中给予关照。林强将此事安排给时任满融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马英奎办理。史海鹰在陆续获得补偿之外,更通过弄虚作假获得非法收入合计1.09亿元。为表达感谢,2012年至2013年间,史海鹰先后6次送给张东阳人民币570万元、美元5万元。
一审判决
2015年1月19日,根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宣判,张东阳犯受贿罪,涉案总金额达1000馀万元,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参考资料
1.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被"双开"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