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学院(渭水之滨的古都咸阳)

2023-04-28 7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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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学院

渭水之滨的古都咸阳

西藏民族学院位于渭水之滨的古都咸阳,是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在祖国内地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西藏公学。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学校是西藏自治区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全国中西部重点建设百所高校,教育部团队式对口援助高校(有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口援助)。

截至2013年,学校占地1149亩,拥有藏书151万余册的图书馆、功能齐全的教学医院、55个各类专业实验室等。设有12个二级学院,4个硕士一级学科,27个硕士二级学科,4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史、哲、经、管、法、医、理、工、教育、艺术等11个学科门类。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万人,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占50%。本部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39人。

中文名 西藏民族学院
创办时间
主管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知名校友 丹增、罗梅、巴桑、肖怀远
类 别 公立院校
学校类型 民族
所属地区 中国 陕西 咸阳
现任校长 洛松德青
校 训 爱国,兴藏,笃学,敬业
主要院系 信工学院、文学院、法学院
学校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开放时间 全天
票价 免费
所在地 咸阳
类别 名胜古迹

校史发展

初创时期

1951 年西藏和平解放。和平解放后的西藏百业待兴,迫切需要一大批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少数民族干部。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后,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极力反对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根据西藏斗争实际,为保存基本力量,培养民族干部,为今后的民主改革作准备,1957年3月,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邓小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会议针对当时西藏的形势,决定西藏在内地办学。根据党中央的决定,西藏工委于同年6月开始筹建西藏公学。9月,学校正式定名为“西藏公学”。10月,中央批准将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的原西北工学院的校址转交西藏,作为西藏公学的校址。

1958年1月,经中央批准,中共西藏工委副书记张国华同志兼任西藏公学校长。9月15日,西藏公学在咸阳(原西北工学院校址)举行隆重的开学典礼。当时,共有学员3415人,教职工716人。

1959年9月,西藏公学开办藏语文专修科,这是西藏历史上创办最早的专科专业,它成为西藏高等教育起步的一个标志。 1960年,西藏

民主改革取得伟大胜利,西藏进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为了适应西藏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公学在继续培养政治干部的同时,开始培养西藏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开设藏语文专修科的基础上,又先后创办了师范、卫生、农业、畜牧兽医、会计、邮电等专业,为西藏输送了一大批粗通专业技术的民族干部,填补了西藏民族干部中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空白。1963年10月,公学成立专业系科,办学方向逐步向专业教

育和综合院校发展。1965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西藏公学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郭沫若同志为学院题写了校名。

文革时期

1966年6月-7月,陕西省委和西藏工委派出的工作组相继来到民院。8月12日,学院成立了“文革筹委会”。在这场大批判的浪潮中,学院领导、绝大部分中层干部和部分教师受到了冲击,各级组织陷于瘫痪,全院处于无政府状态。

1968年8月,中央负责人在接见中央学习班西藏班全体成员时,江青提出“西藏民族学院办在陕西咸阳是件怪事”,引起了学院群众的思想混乱。1970年1月23日,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西藏民族学院。学院领导和大多数中层干部调离学院,部分财产转移给了陕西有关部门,给学院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1971年5月16日,西藏自治区党的核心小组召开会议,正式作出了恢复西藏民族学院的决定,并决定在西藏林芝建立新校址。从1972年开始,农学专业、畜牧兽医专业、财会专业、机电专业相继迁入林芝,形成了陕西咸阳为总院、西藏林芝为分校的两地办学格局。1975年1月,区党委决定,咸阳总院各专业不再迁入西藏,总院和分校学生规模均为1500人。1978年5月,西藏民族学院林芝分校更名为西藏农牧学院。

改革开放

1979年1984年,在继续办好语文系、政治系、干训部、预科的基础上,相继增建了历史系、外语系、财经系、体育系等。1977年,在藏语文专业开始招收本科生班,1978年,开办了政治理论专业本科班。1979年,语文系开始招收藏语文本科班,开始了西藏历史上第一个现代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的教学。

2003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教育部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先后确定复旦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天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9所部属院校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对口支援学校。

2009年3月13日,国家民委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西藏民族学院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实现省部共建,资源共享。2010年2月26日,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咸阳市委、市政府颁发《关于大力支持西藏民族学院建设发展的意见》,使异地办学的西藏民族学院在实现与驻地合作、优势互补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办学条件

二级学院

西藏民族学院文学院、西藏民族学院民族研究院、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西藏民族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西藏民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西藏民族学院财经学院、西藏民族学院管理学院、西藏民族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西藏民族学院教育学院、西藏民族学院外语学院、西藏民族学院医学院、西藏民族学院体育学院

师资力量

截至2013年,学校校本部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39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称67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24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67%,有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位,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西藏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14人。

学科建设

截至2013年,学校共有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基础医学和中国史4个硕士一级学科,27个硕士二级学科, 本科专业涵盖文、史、哲、经、管、法、医、理、工、教育、艺术等11个学科门类。有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门史、中国哲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自治区级重点学科10个。

教学建设

质量工程

截至2013年,学校共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汉语言文学、会计学),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要),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个(行政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是教育部卓越医生培养计划试点单位。

有自治区级特色专业4个,自治区专业综合改革项目3个(行政管理学、学前教育、民族学),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精品课程11门,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4个,自治区高校实验教学中心3个,自治区高校实验实训基地1个(西藏法学教学研究实训基地)。

参考资料

1.西藏民族学院·出国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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