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天翔(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2023-04-29 4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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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天翔

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郑天翔,男,曾用名郑庭祥,内蒙古自治区(原绥远省)凉城县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共第七次、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文名 郑天翔
别名 郑庭祥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14年9月9日
逝世日期
毕业院校 清华大学
出生地 内蒙古自治区(原绥远省)凉城县
信仰 共产主义
主要成就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个人履历

1925年,郑天翔在凉城县上小学。

1929~1934年,先后在绥远省立第一中学(现呼和浩特第一中学)、北京市立第一中学、北京师大附属中学学习。

1934年,南京中央大学(49年更名南京大学)学习。

1935年,转北平清华大学学习,同年参加“12·9”运动。

1936年2月,入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

1936年12月入党。

1937年,到延安陕北公学学习。

1938年,任陕北公学生活指导委员会训育科干事,陕北公学同学会工作。年底晋察冀边区北岳区宣传部工作。

1939年1月,任晋察冀边区北岳区党委宣传部科长。

1943年,任中共阜平县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聂荣臻同志秘书,到延安。

1945年,任绥蒙地区塞北地委宣传部长。

1945年6月,任绥蒙区绥南专员(后兼凉城县长),绥南地委敌军部长。

1946年,任凉城中心县委书记,绥南工委副书记。

1947年,右玉县西山搞土改,晋绥党校学习。

1948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宣传部宣传科长。新中国成立后,

1949年12月,任绥远军政委员会包头工作团团长,中共包头市委副书记,书记,兼市长。

1952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兼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兼秘书长。

1955年6月,任市委书记处书记兼秘书长。

1975年8月,任北京市建委副主任。

1977年7月,任北京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1月兼市政协副主席。

1978年5月,任第七机械工业部第一副部长,党组第一副书记。

1979年3月,任七机部部长,党组第一书记。

1982年,任七机部顾问。

1983年4月-1988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3年10月10日20时,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5届全国人大会代表,中共7、8大代表,1982年和1987年均被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12、13届委员。

人物生平

郑天翔青年时期,满怀救国救民之志,广泛接触五四运动以来的进步思想和新文化。1935年考入清华大学外国文学系,后转入哲学系,积极投身于一二九抗日爱国运动。1936年初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和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先后参与组织“绥远旅平同学会”、“晋绥旅平同学抗日联合会”、“西北旅平青年救国联合会”。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7年奔赴延安,入陕北公学学习。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后调晋察冀边区工作,历任晋察冀北岳区党委宣传部干事、科长,中共阜平县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聂荣臻同志秘书,并增补为党的七大代表。

1945年党的七大后调绥蒙地区工作,历任中共塞北地委宣传部部长,绥南行署专员兼绥南地委敌军部部长、凉城县县长,凉城中心县委书记,绥南工委副书记等职,多次组织参加对敌斗争和土改工作。1947年11月到晋绥党校学习。1948年任临汾西山(枕头地区)工作团团长。同年11月任华北局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1949年10月,郑天翔同志调绥远省工作。同年12月任绥远军政委员会包头工作团团长,率领工作团进入包头全面接管工作,后历任中共包头市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市长、市委书记。

在包头市工作的3年时间里,他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动和依靠群众,着手建立革命新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剿灭土匪武装,肃清反动残余力量,镇压反革命活动,为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组织禁烟戒毒,

开展减租反霸,完成土地改革任务。他积极推动发展国营经济,调整私营工商业,顺利完成了各项新民主主义改革。他重视干部教育和党的建设,努力重建城市,发展经济,为包头市日后成为我国重要的新兴工业生产基地和新型商贸城市,打下了基础。1952年12月,郑天翔同志调中共北京市委工作,后任市委委员兼秘书长、北京市都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分管城市规划和建筑业工作。

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他领导完成了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第一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从北京市具体情况出发,把长远发展战略和当时实际结合起来,把保留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和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就首都建设有关方面的大政方针提出了明确意见。在中央和北京市委领导下,他带领都市规划工作人员和专家组同志,准确把握新中国首都的性质和发展规模,本着保护古建筑和文物古迹的方针,统筹兼顾道路体系布局、水资源保护利用以及造林绿化等问题,尤其在科学规划天安门广场的建设布局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955年7月,郑天翔同志在中共北京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被选为市委常委、书记处书记,并兼任市委秘书长,分管工业工作。面对北京工业基础较差的实际情况,他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精神,积极推进新工厂建设,重视知识分子和技术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推广超声波在工业生产上的应用研究,实现了北京市工业总产值的稳定增长。

1962年,他负责北京市委日常工作,在农村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教育,采取措施大力提高粮食产量;在城市开展“四清”工作,促进北京焦化厂、首钢两个试点企业技术革新,组织开展高新产品研制和尖端产品元器件更新换代,为北京工业建设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2013年10月10日20时,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郑天翔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社会影响

郑天翔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前往医院看望或通过各种形式对郑天翔同志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深切慰问。

2013年10月16日,郑天翔同志遗体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胡锦涛等前往八宝山送别,在哀乐声中缓步来到郑天翔同志的遗体前肃立默哀,向郑天翔同志的遗体三鞠躬,并与亲属一一握手,表示慰问。

党和国家有关领导同志,前往送别或以各种方式表示哀悼。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郑天翔同志生前友好和家乡代表也前往送别。

社会评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郑天翔同志坚决拥护邓小平同志领导全党实现历史性的伟大转折,拥护我们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退出领导岗位后,他仍然十分关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关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法院建设,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关注国事,关注民生,多次深入地方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郑天翔同志一生忠于党、忠于人民,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具有坚定的信念。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他始终坚持党性原则,顾全大局,维护团结,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生活准则,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他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他对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忘我工作,鞠躬尽瘁。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作风民主,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同志,爱护干部。他严于律己,宽厚待人,为政清廉,生活俭朴,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德,深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敬佩。

郑天翔同志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他的逝世,是党和人民的重大损失。

参考资料

1.郑天翔同志生平·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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