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大学院系)

2023-05-12 5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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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学院

安徽大学院系

安徽大学在1928年建校时即设有法学院,下辖法律等系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法律系被并入华东政法学院等校。1979年春,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在全国较早恢复重建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此后,分别于1993年起招收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4年起招收国际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

1998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后,仅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自1982年起,以陈盛清、周枬、王榕、朱学山、陈安明等教授领衔,招收过数届法律史、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等专业硕士研究生。2005年获批经济法学博士点,2010年获批法学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012年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中文名 安徽大学法学院
外文名 Anhui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英语)
创办时间
类别 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 法律
现任校长 程雁雷
所属地区 中国安徽
主要院系 法学院

学院简介

安徽大学(Anhui University)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1928年安徽大学始建之初即设有法学院,下辖法律、经济等系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法律系被并入华东政法学院等校。1979年,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在全国地方综合性大学中率先恢复重建法律系并招收法学本科生。陈盛清、汪汉卿、易俊、王源扩等先后担任系主任。1996年成立法学院,王源扩、李明发、程雁雷曾先后担任院长。现任院长郭志远。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77名,其中专任教师66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2人,副教授24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约7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8人,占比约73%;国外留学与进修背景的教师13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

获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奖1人,李世雄奖教金1人,“宝钢”优秀教师1人,全国首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1人;安徽省首届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4人;1人担任中国法学会理事;1人受聘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受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专家;6人受聘担任安徽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法律顾问;6人受聘安徽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其中1人为主任委员)。

承担科研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按照资格审查、通讯初评、会议评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等规定程序,顺利完成评审立项工作,共有3291项课题获准立项资助,评审结果已经公布。我院3位老师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准立项。

1、程雁雷教授:《行政法视角下的现代大学制度研究》(一般项目,12BFX038)。

2、朱庆副教授:《中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实证经验与法律规制研究》(青年项目,12CFX067)。

3、汪玮敏讲师:《海外投资中劳工权保障的法律问题研究》,(青年项目,12CFX102)。

科研平台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源于1993年成立的安徽大学法学研究所和2002年4月成立的安徽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2002年9月,在整合这两个专门研究机构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作为专门研究经济法制问题的学术机构并申报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并于2003年10月正式获得批准。中心的首任主任为法学博士王源扩教授,第二任主任为法学博士王先林教授,现在有华国庆教授担任中心主任。中心建立了主要由校外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由王源扩教授担任。

中心的支撑力量是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安徽大学经济法学和安徽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相关博、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心现有专职研究员20人。专职研究人员中13人具有教授职称,18人在国内著名高校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人被评为首届“安徽省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科研项目申报和完成、成果产出和获奖、学术交流、咨询服务、基地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在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方面,结合省级重点学科和相关硕士点、博士点的建设和申报工作,较全面地研究了中国经济法制的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并以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和涉外经济法律制度这三个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领域为研究重点。二级学科经济法学博士点申报成功并开始招生。这为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科研项目方面,中心先后获得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民政部项目、安徽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多项,并接受科技部、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等委托,从事专题对策性项目的研究。以中心研究人员为主体申报的“经济法前沿问题研究”于2005年4月被安徽大学批准为首批学术创新团队项目之一(文科A类,经费为30万元)。

中心完成的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中国反垄断立法研究”的成果摘要被编入供中央领导参阅的《成果要报》上,并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上登载,《经济参考报》等媒体也有专门的介绍,还被编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选编》(第一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在学术交流方面,中心与法学院合办的《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每年出刊两期,并固定开设“经济法制论坛”专栏,在学术界影响不断扩大。同时,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参加了多次的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学术会议,在全国性学术团体担任了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

在对外咨询服务方面,多人担任省、市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有关协会的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执法监督员、专家咨询员等,直接参与了全国与本省一批重要立法调研、咨询论证和委托起草工作。

在中心管理方面,制定了包括《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学术秘书组成的日常管理机构。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建立一套严格、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知识创新机制和自我发展能力,建立起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力争将本中心建成全省经济法制方面的学术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学术交流和图书情报基地以及研究咨询服务基地,并争取在全国有一定影响。

重点学科

经济法学学科是安徽大学法学院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建设的学科,已被列入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的学科之一。安徽大学早在1981年、1985年和1987年就以周枬教授和王镕教授为主的导师组在全国较早地招收了3届经济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1998年,安徽大学正式被批准建立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点,1999年开始招生。2001年,安徽大学经济法学学科被评为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再次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B)。

经过多年的教学科研,本学科点形成了3个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即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方向和涉外经济法方向,先后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级项目的研究,发表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出版了若干专着、教材,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和全国性学会的多项教学和科研奖励。

参考资料

1.学院简介·安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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