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教育局(龙海市政府下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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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教育局
龙海市政府下辖部门
龙海市教育局位于龙海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等。
外文名 | Longhai city bureau of education |
性质 | 政府工作部门 |
中文名称 | 龙海市教育局 |
办公驻地 | 龙海市石码镇紫葳路25号 |
领导人 | 康建辉 |
职能 | 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 |
官方网站 | http://jyj.longhai.gov.cn/cms/html/jyj/index.html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二)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市社区教育工作。
(五)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六)负责提出全市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市级教育经费,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并实施审计监督。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和基建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和表彰奖励等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八)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招考规定、办法,负责全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觉考试、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和初高级中学升学会考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定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中职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统筹协调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教育系统出国人员和海外来龙海从事教育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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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
3、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省”、“科教兴市"战略决定的要求,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改革。
4、综合管理全市的中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机关干校)检查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5、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全市大中专院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6、负责提出全市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市级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各地教育投入到位。负责和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和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和表彰奖惩工作;按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内管理体制改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9、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承担指导教育教学科研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并负责管理和监督。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职能
秘书科
1、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工作;
2、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
3、负责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
4、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
5、组织协调市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工作;
6、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保卫、后勤管理工作;
7、负责协调全局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
8、负责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9、负责协调政府绩效评估工作。
10、对口承接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及党史、机要、保密、新闻、广播电视、文联工作任务。
人事科
1、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实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教师的录(聘)用、调配及教师队伍管理,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3、负责全市师资培训,制定主管系列(专业)职称评定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所属干部的任免考核、奖惩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审核教育系统工资福利待遇的组织实施;
5、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事档案管理使用工作;
6、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本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8、组织教育局、进修学校工会开展慰问活动;
9、管理全市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
10、协助做好教育工委、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
11、负责教育工委组织工作。
12、对口承接市组织、人事、编制、党建、老干部、统战(外事、侨务、台湾事务、民族宗教、工商联、民主党派)工作任务。
财务审计
1、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
2、编制市级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
3、负责全市教育财务审计、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安排、预算审核、资金拨付使用和跟踪管理;
4、负责对基层单位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5、负责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6、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
7、负责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校园规划、校舍建设、学校产权等工作;
8、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
9、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的管理和监督;
10、负责对各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1、负责本系统劳动保障工作;
12、负责教育系统涉及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3、对口承接市财政、税务、审计、物价、计划、建设、统计、土地、外经、劳动保障、规划、人防、工业、重点项目、乡企、金融、农业农村、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任务。
初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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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市初等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
2、参与制定初等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3、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跟踪,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
4、负责小学学籍管理;
5、负责初中招生工作;
6、负责市区小学、幼儿、特教一年级招生工作;
7、负责全市小学、幼儿、特教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
8、负责小学教科书的审定、征订工作;
9、负责民办小学、幼儿园办学教育质量管理;
10、对口承接市农工办、新农村办、小康办、民政、残联、新华书店工作任务。
中等教育
1、负责全市普通中学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
2、参与制定中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3、指导普通中学教育教学改革,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跟踪,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高中教育;
4、负责普通中学学籍管理;
5、负责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
6、负责普通中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
7、负责中学教科书的审定、征订工作;
8、负责民办普通中学办学教育质量管理;
9、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民武装工作。
10、对口承接市人武部、体育、支前、双拥、民兵预备役、新华书店工作任务。
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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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以及文化技术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
2、参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3、拟定和实施扫除文盲规划,组织农村文化技术教育;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终身教育研究和实践,推动终身学习,创建学习型社会;
6、负责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跟踪;
7、负责民办中职学校办学教育质量管理;
8、负责协调民办教育办公室工作,行使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协调民办学校的审批、年检工作。
9、对口承接市农办、劳动保障工作任务。
德育科
1、负责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的工作;
2、负责抓好学校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学校安全稳定、食品安全、校园综合治理,负责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防控工作,并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4、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5、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共建活动;
6、规划、指导学校德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教研工作;
7、负责协调党委群团工作中的妇女儿童工作;
8、负责协调教育系统扶贫助学工作;
9、负责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科技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青少年儿童科技工作;
10、负责协调全市性大型文艺文娱活动的组织实施。
11、对口承接市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政法、文化、卫生、交通、工商、民政、环保、科技、科协、城管、安全生产、技术监督和打假、抗旱防汛、妇联、共青团、关工委、慈善总会、老促会及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电教仪器站
1、负责音、体、美器材,理、化、生、自然仪器,图书的配备工作;
2、负责图书馆、实验室、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建设的审批和验收工作,确保各类装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3、负责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学、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图书应用工作技术指导;
4、组织指导各层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5、负责各学校联通教育信息网,实现“校校通”;
6、负责教育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加强信息中心管理,保证教育信息网的安全、畅通;
7、负责协调做好教育网的信息发布工作;
8、负责“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9、负责协调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
10、对口承接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第三产业(信息产业、市场贸易、旅游)、政府采购中心、保险系统工作任务。
生产管理站
1、检查、督促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工作;
2、坚持勤工俭学“育人第一”的正确方向,使之与劳动技术教育、教研活动和素质教育有机结合;
3、加强对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和校产基地的规划创办以及管理的指导;
4、协调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监察室
1、协助局党委、教育工委做好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督工作;
2、监督检查本系统内监察对象和基层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及执行教育局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3、协助配合局党委、教育工委监督、检查本系统机关和基层学校政风、行风建设、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4、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政策、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对招生考试、学校收费、教师职称评聘、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等工作的执法执纪监察;
6、承办领导批示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任务;
7、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
8、对口承接市纪委、检察、法院、监察、效能、纠风、信访工作。
领导班子
康建辉:龙海市教育局局长,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具体分管秘书科、人事科、财务科。
陈文凯:副局长
纪亚文:副局长
杨建义:副局长、龙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曹正东:纪检组长
参考资料
1.职责职能·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