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一项教育计划)

2023-06-11 98阅读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416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项教育计划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出台,其中强调发展学前教育的五条原则,核心是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为解决“入园难”,《意见》提出制定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省(区、市)的行动计划要在明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

中文名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 2013年2月26日
实施范围 中国全境
目的 缓解“入园难”问题

规定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省(区、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一是明确了未来三年学前教育发展目标,逐年落实了建设任务;二是围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等内容安排了一批工程项目,纳入了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程予以保障;三是围绕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幼师培养培训、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等,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为更好地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地方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或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完善了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健全了工作推进机制。为支持各地实施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起,国家启动实施一系列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社会办园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多种形式扶持社会力量办园,通过创新支持方式,鼓励和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

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公办资源,在公办资源短缺的城乡地区,要新建一批公办园;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的方式扩大公办资源;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各级政府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

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是解决城镇“入园难”的关键。《意见》强调补建、同步建、强制建。补建即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城镇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同步建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强制建即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意见》要求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日前该项目已经在河北、山西、云南等10个省份启动,投入经费5亿元。地方各级政府在园舍建设、师资队伍、公用经费、资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等方式,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经费倾斜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加大财政投入的措施主要是“五有”。“预算有科目”,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增量有倾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投入有比例”,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在未来三年有明显提高。“拨款有标准”,各地要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资助有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关于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待遇,要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和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切实维护教师权益。按照社会保障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办法,特别检查和督促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落实教职工的社会保障。三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在五年内完成对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国家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项目,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收费监管。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予以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入园率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09年,全国幼儿园共有13.8万所,在园儿童2657.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1%。其中,公办幼儿园约占40%,在园儿童约占60%。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十分薄弱的环节,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入园难矛盾突出;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大,农村入园率低于城市近30个百分点;幼儿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不稳定,编制、待遇等问题亟待解决;收费不规范,有些幼儿园收费过高,群众意见很大;体制机制不完善,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政府重视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地切实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工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行动迅速,推进力度大。很多省(区、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调研,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部署学前教育工作。天津、江苏、福建、陕西和广西等省(区、市)政府于2010年底前召开了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以政府名义出台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缓解“入园难”的政策措施。陕西省政府明确提出逐步把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省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省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经费2亿元,支持120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统筹协调

各地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加大政府的统筹协调力度,各级教育部门积极发挥主管作用,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和实施过程的组织领导。天津、上海、江苏等省市建立完善了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副市长或副省长做召集人,各相关部门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成立了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陕西、重庆、新疆等省(区、市)也正在筹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或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落实措施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天津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解决“入园难”的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计划新建改扩建120所公办幼儿园,改造146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500所村办标准化幼儿园,扶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福建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2年底有效缓解“入园难”的目标,计划三年内新建469所公办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2010年已安排4亿元,用于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同时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生均给予补助。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责任。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下派目标任务书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项项有考核”。山东省教育厅会同八个部门出台了《学前教育普及计划》。明确提出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及在公办园就读的幼儿分别达到总数的70%以上。北京市计划未来五年投入50亿元,新建、改扩建600所幼儿园,使全市公办园比例达到70%以上,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从200元提高到1200元。上海市在2006-2008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使公共财政投入在学前教育成本中的分担比例在现有68%的基础上,继续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浙江省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各区学前教育经费要达到同级教育经费8%以上,县(市)达到5%以上,地方教育费附加中按20%比例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市本级和各区(县、市)每年按土地出让收入0.5%计提农村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在非事业编制教师管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等方面也出台了明确的政策措施。

教育部加强对各地编制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教育部成立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刘利民副部长担任组长,成员由12个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大工程项目和体制改革试点等工作。2011年1月10日和17日,教育部分南、北两片分别在天津市和南京市召开学前教育工作座谈会,交流了各地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研究了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同志出席并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参考资料

1.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

2.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收官入园难问题将基本解决·央视网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