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画研究院(中国书画艺术研究形式机构)

2023-06-12 277阅读

中国书画研究院

中国书画艺术研究形式机构

中国书画研究院出身名门,由国家事业法人单位、社团法人单位、基金会法人社会组织、文化型法人企业联合成立,依法开展工作。中国中央书画研究院(简称书画研究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各民族书画家组成的人民团体,适当和政府联系广大书画艺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中文名 中国书画研究院
外文名 Chinese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Reseach Institute
时间 2002年9月29日
地点 北京
精神 真诚、守信、谦和、务实”

成员

中国书画研究院成员以中国书画艺术界有影响、有实力的专家、学者、书画艺术家、书画理论家、书画鉴赏家、书画收藏家及艺术教育界资深人士为主,适当吸收社会各界热心于中国书画艺术事业的成功人士加盟。

中国书画研究院精神:“真诚、守信、谦和、务实”。

宗旨

面向世界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弘扬华夏书画艺术,促进海内外书画家及书画爱好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做我国传统文化艺术走向世界的桥梁和纽带,研究、传承、交流、发展,弘扬祖国传统书画艺术

职能

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加强与全国各地书画界的联系与交流,不断扩大特聘书画家及院外书画师的队伍,坚守传统、勇于创新,以艺术创造的方式激活新型城市化的发展,引领时代潮流的作用,能聚集最优秀的画家引领时代走向,创建新的审美原则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院根据法定程序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专业书画院。

第二条:本院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艺争鸣”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积极团结、组织全国书画家、书画爱好者,加强与全国各地书画家的交流与合作,为繁荣、发展我国的书画艺术事业尽责尽力。

第三条:本院宗旨是研究、传承、交流、发展,弘扬祖国传统书画艺术。在从事艺术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院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本院立足北京,积极组织特聘书画家、院外书画师开展书画研究、展览交流活动,编辑出版书画院作品集与个人作品集,为特聘书画家与院外书画师提供自我展示的宣传平台和优质服务。

第六条:本院积极开展书画人才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本院书画家与社会书画爱好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与艺术创作水平。第七条:积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与合作,并提供相关的咨询与服务工作,共谋发展与壮大文化产业大计。

第三章院士

第八条:凡省(直辖市)以上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会员、为书画艺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以及在艺术上有一定造诣的、承认本院章程、拥护本院宗旨的,经本人自愿申请,由常务委员会批准,均可成为本院院士。

第九条:院士的权利:1、有选举和被选举权。2、有入院和退院的自由。3、享有优先在本院院刊、网站等发表文章、作品的权利。4、有应邀参加本院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的权利。5、有权对本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及要求。6、有推荐优秀书画人才入院的权利。

第十条:院士的义务:1、有遵守本院章程和执行本院决议的义务。2、有积极参与和支持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第四章组织

第十一条:本院成立院务委员会,院务委员会是本院最高权力机构,设院务委员若干人,院务委员由院长直接聘任。

第十二条:院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书画院的工作方针及工作计划。2、决定书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3、决定书画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各部门人员的任免。4、决定聘请书画院顾问、名誉院长及特聘画家、书法家的评审聘任工作。5、决定修改本院章程。

第十三条:院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院长另行安排。

第五章经费

第十四条:本院经费来源:政府资助,社会捐助,书画展销,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的有偿服务收入及其它合法收入等。

第十五条:本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收院务委员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章程由中国书画院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其修改、解释权均属于本院院务委员会。

艺术职务职称评定办法

艺术职务解释:职务——指职称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艺术职务是取得本院聘任相应的职称后,经本院艺术职称审定委员会评定认为具备资格后,向申请人颁发的本院会员证。

职称评定解释:职称——职务的名称。艺术职称的评定是依据书画艺术家提供的个人文字资料、图片资料、作品、艺术团体、机构组织推荐和同水平书画艺术家评价材料,依据本院职称评定办法评定的艺术职称,代表其艺术成就水平和资格,经确认向应聘者颁发的本院聘书。

参考资料

1.中国中央书画研究院·中国中央书画研究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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