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防(军事概念)

2023-06-15 5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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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防

军事概念

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全局和发展大势,科学确立国防战略,适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断赋予军队新的职能使命,推动着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阔步向前。

中文名 中国国防
属于 共产党
拼音 zhongguoguofang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是中央军事委员会,它一方面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军事领导机关,另一方面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党和国家的最高军事决策和军事指挥,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与发展需要,确定国家军事战略,领导和组织国防与军队建设;它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最高统帅机关,其组成人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国家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实施对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其他成员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根据主席提名决定;任期与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是群众武装建设的专门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民兵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根据上级地方党委和军事机关的批示,结合本地区情况,研究解决民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贯彻有关民兵动员和复转、退伍人员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国务院的军事部门,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凡需由政府负责的军事工作,经国务院作出相应决定后再通过国防部或以国防部的名义组织实施,并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分别办理。国防部在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同时,也接受中央军委的领导。

总参谋部是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组织武装力量建设和作战指挥的军事领导机关。总政治部是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军队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总后勤部是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军队后勤工作的领导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力量的主要组成部分;武警是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的武装部队;民兵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中国武装力量的基本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现役士兵由义务兵和志愿兵组成,陆军服役期限为3年,海、空军服役期限为4年,其中陆军可超期服役1~2年,海、空军可超期服役1年。志愿兵包括军士和军士长,其服役期限为服满5年现役后,从改为志愿兵之日起再服8~12年。

新时期中国国防的目标和任务,主要有以下内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维护世界和平稳定

军官服役最高年龄

分别为:排级30岁、连级35岁、营级40岁、团级45岁、师级50岁、军级55岁、大军区副职63岁、大军区正职65岁。军官军衔为3等10级。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

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文职干部的职务名称按编制执行。其职务等级分为: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办事员。

中国台湾省军费比例

总兵力约37.6万人(现役)。

陆军约24万人。主要编成为:

陆军总司令部:3个军团部(第6军团部1个,第8军团部1个,第10军团部1个);4个防卫部(金门防卫部1个,马祖防卫部1个,澎湖防卫部1个,花东防卫部1个);4个指挥部(空降特战司令部1个,防空导弹指挥部1个,莒光指挥部1个,东引指挥部1个);12个师(步兵师10个,机械化师2个);13个旅/群(独立装甲旅6个,空降旅2个,防空导弹群2个,陆军航空兵群2个,坦克群1个);陆军航空兵中队6个。陆军预备役编成为7个轻装步兵师。

海军6.8万人。主要编成为:

海军总司令部:3个海军区;东海岸舰队;8个艇队(潜水舰队1个,战斗艇队7个);海军航空兵辖1个海上巡逻机中队和若干个反潜直升机中队;海军陆战队辖2个陆战师和若干支援部队,3万人;岸防部队辖1个岸对舰导弹营。

空军6.8万人。主要编成为:

空军总司令部:8个飞行联队;22个飞行中队(战斗机中队13个,运输机中队7个,侦察机中队1个,搜索与救援直升机中队1个)。预备役约166万人:陆军预备役150万人,海军预备役3.25万人,海军陆战队预备役3.5万人,空军预备役9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2700余辆。

1.坦克1530余辆。①主战坦克630余辆:M60A3型80辆,M48A5型100辆,M48H型"勇虎"式450辆。②轻型坦克905辆:M-24型230辆,M-42型(含T-64型)675辆。

2.装甲车辆1170余辆。①步兵战车225辆:M113型。②装甲输送车950辆:M113型650辆,美制V-150型"突击队员"式300辆。

火炮3510余门:

1.榴弹炮1375门:105毫米美制M108型(自行式)100门,美制M101型(T-64型)650门,155毫米T-69型(自行式)45门,M-59型90门,美制M109A2型(自行式)110门,美制M114型(T-65型)250门,203毫米美制M110型(自行式)60门,美制M115型70门。

2.多管火箭炮约150门:117毫米"工蜂"-6式(45管自行式),125毫米"工蜂"-3式和"工蜂"-4式(40管牵引式)。

3.迫击炮1000门以上:80毫米M-29型(部分自行式),107毫米M-30型等。

4.无坐力炮500门以上:75毫米M-20型、90毫米M-67型、106毫米T-51型和美制M40A1型。

5.高射炮490余门:40毫米M-1型,M-42型(自行式);90毫米M-2型。

导弹:

1.反坦克导弹发射具约1000部:"昆吾"式,美制"陶"式。

2.防空导弹发射装置142部以上(防空导弹2000余枚):美制"小桷树"式2部,美制"

奈基"式40部,美制"霍克"式100部,"天弓"-1型和"天弓"-2型若干部。

陆航飞机约230架。

海军武器装备:水面舰艇约600艘。

1、水面作战舰艇92艘:导弹驱逐舰19艘;导弹护卫舰5艘;护卫舰15艘;导弹艇53艘。

2、两栖战及扫布雷舰艇约440艘:其中扫雷艇16艘;两栖指挥舰1艘;坦克登陆艇14艘;中型登陆艇5艘;通用登陆艇22艘;车辆与人员登陆艇120艘;机械化登陆艇260艘。

3、其他舰船65艘。`航海飞机63架。

海军陆战队装备:两栖装甲输送车若干辆;牵引火炮若干门;无坐力炮若干门。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650架。作战飞机430架。其中战斗轰炸机50架:F-104型。战斗机317架:IDF"经国"号42架,F-5型275架。战斗侦察机6架:RF-104G型。战斗教练机59架:AT-3型。支援保障飞机约220架。导弹;空对地(舰)导弹若干枚。全部为美制AGM-65A型"幼畜"式。空对空导弹若干枚:AIM-4D型"猎鹰"式,AIM-9型"响尾蛇"式,以色列制"蜻蜓"式,"天剑"-2型。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各型巡逻艇50余艘。

参考资料

1.国防政策·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国际防务学院

2.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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