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2023-06-20 15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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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之一,掌管全国档案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对全国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中央档案馆与国家档案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档案保管、利用和全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职能,为副部级,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序列。

成立时间
性质 国务院机关
中文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办公驻地 北京
官方网站 http://www.saac.gov.cn/
首任部长 曾三
总部地点 北京丰盛胡同
现任部长 李明华
主管部门 国务院

基本概况

1954年11月成立,局址在北京丰盛胡同。195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改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直接领导。1966年撤销,1979年2月恢复工作。1985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全国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指示,重归国务院领导。历任局长为曾三、张中、韩毓虎、冯子直。

机构历史

1954年11月成立,局址在北京丰盛胡同。

195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改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直接领导。

1966年撤销。

1979年2月恢复工作。

1985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全国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指示,重归国务院领导。历任局长为曾三、张中、韩毓虎、冯子直。

馆藏照片—坚持敌后抗战的白洋淀雁翎队国家档案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档案事业由分散管理发展到集中统一领导的新时期。

机构职能

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参考资料

1.机构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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