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0年开展的全国人口普查)

2023-06-20 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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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020年开展的全国人口普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指中国将在2020年开展的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将彻查人口出生变动情况以及房屋情况。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2019年11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中文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外文名 The seventh National Census
标准时点 2020年11月1日零时
彻 查 人口出生变动情况以及房屋情况
出 自 《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普查内容 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中国人口发展状况。

普查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中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内容

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进程

2019年1月15日,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工作思路表示,主动承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屋普查)试点。

2019年5月8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嘉定专项试点动员会暨培训会举行。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副司长崔红艳表示,人口工作进入转折期,由数量压力向结构性矛盾转变。人口普查是全面掌握人口状况的重要手段,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人口普查,摸清人口家底和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情况,有利于更好的制定人口政策,保障人民利益。

2019年6月1日,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嘉定专项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入户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住房情况等。

2019年6月17日,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在平安区启动。

2019年11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2020年1月6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0年4月至5月,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5月7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正式开始入户登记。

2020年5月,根据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20年5至7月开展人口普查市级试点工作。

2020年5月29日上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总结暨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视频会议在京召开,全面总结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人口普查重点任务。

2020年6月9日上午,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会议在京召开,通报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落实部门工作任务,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人员组成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韩 正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

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宁吉喆 统计局局长

连维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广华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倪 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于学军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

梁言顺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杨小伟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张宇航 中直管理局副局长

孙 尧 教育部副部长

赵 勇 国家民委副主任

高晓兵 民政部副部长

刘 炤 司法部副部长

程丽华 财政部副部长

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于康震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唐 军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范卫平 广电总局副局长

李晓超 统计局副局长

赵峰涛 国管局副局长

邓中华 港澳办副主任

郭 玮 国研室副主任

龙明彪 台办副主任

尹成基 移民局副局长

何宏军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副主任

钱毅平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兼任。

标志图案

2019年12月20日,为增强社会公众对人口普查工作的认知度,规范“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的使用与管理,从即日起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启用“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

一、标志图案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标志涵义

“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以汉字书法“人”字和国画“中式民居”及英文字母“C”为主要图形元素,以国旗颜色为主要色素。书画风格的“人”字抽象化为万里长城图形,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两条环绕的彩带源于英文字母“C”,代表“CHINA”和“CENSUS”,“2020”表明普查年份,体现了“2020年中国人口普查”的主题概念及与国际接轨的普查理念。

三、标志使用范围

“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供各级普查机构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活动中使用。主要包括:

(一)人口普查办公用品,如公文袋、文件夹、信封、信纸、会标、名片、请柬,以及普查工作证件、奖牌、奖励证书等;

(二)人口普查出版物、公益广告、宣传品、纪念品等;

(三)人口普查专用网站、网页、新媒体等媒介,教学用幻灯片模板等。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标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商业活动。

四、标志使用管理

为了加强“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使用的统一、准确、规范,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中国人口普查—2020形象视觉识别手册》。

“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的使用由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参考资料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工作将于10月11日开始·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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