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场(综合金融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

2023-06-21 44阅读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426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金融工场

综合金融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

金融工场是由香港上市金融企业中国信贷(08207.HK)100%战略控股,由北京凤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凤凰信用)倾力打造的,专注于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撮合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平台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安全、稳健、透明的经营理念,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智能的金融产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中文名 金融工场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互联网金融
成立时间 2012年7月
总部地点 北京

基本介绍

金融工场是由北京凤凰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凤凰信用)倾力打造的专注于小贷公司资产交易的P2P平台,目标是为全国8000余家小贷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贷款机构等提供P2P解决方案及线上交易,为投资者提供精选的小贷公司优质信贷资产。

安全

2014年4月金融工场加入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屏蔽交易者面临的各类风险,使交易者得以专注交易本身。

加密机制

针对敏感数据平台采用中纪委网站所用加密方法进行数据加密;

安全检测

平台通过专业IDS入侵检测设备及WEB防篡改设备,自行扫描发现后及时修补、更新,当遭遇攻击时系统将自动报警,系统运维团队7x24小时值班防守。

透明

在金融工场进行的每一笔交易都可以实现一对一透明清晰的对接,不存在资金错配、期限错配问题,整个交易过程透明公开。

合规

在金融工场上实现交易的资金完全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实现结算,严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安全保障

①第三方担保本息安全

由全国万亿担保机构30强——联合创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每一笔借款提供第三方保证担保。

②德国IPC信贷技术

专门针对微小企业贷款提供的一种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信贷技术。他以评估客户偿还贷款能力为核心。

③严密风控机制

通过对业务操作的全链条、多角度、立体式的风险管理模式,构建了打中微型金融完善、可靠的风控体系。

④专业团队保障

200多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致力于打造IPC个体分析技术专业团队,为您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⑤P2P合规性

金融工场的业务操作符合民间借贷法律法规,保证互联网个人借贷的合法性。

未来金融工厂将立志于发展成为全国性综合财富管理网站,为广大拥有投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最全面、最安全、最便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行业洗牌

银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委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金融工场CEO崔海晨认为,《暂行办法》落地后,P2P平台将暴露在“阳光”之下,行业洗牌局面才刚刚开始。

崔海晨谈到,此次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就管理机制、备案管理、风控、投资人保护、信息披露、监管自律、法律责任等各方面作出了细化要求,为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平台设定了相对具体的准入门槛,同时也明确了13条负面清单,意味着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有了明确的操作规则。

《暂行办法》落地,对行业发展来说是好事,所有平台将暴露在“阳光”之下,投资人有了相对明确的选择依据。未来对于行业发展来说会是一个大洗牌,一大批不符合监管规定的机构将被市场淘汰出局,能够存活下来的必然是那些合规发展的平台,有利于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此次出台的监管细则,每一个网贷行业的参与者,都有责任有义务按照监管细则的要求,规范自身发展,树立积极正面的行业形象,传播行业正能量。

具体来看,《暂行办法》与监管部门长久以来坚持的基本原则相一致,再次强调了行业“小额、分散、普惠”的发展原则,重申了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此前受到从业者密切关注的“借款人融资限额”的问题,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证实。

对于“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规定,金融工场将在12个月的过渡期内自查,以监管鼓励的“小额、分散”为原则积极调整资产结构,以满足监管的合规性要求。

关于资金存管,《暂行办法》仍旧确定为银行直连模式,但监管部门也指出,具体的合作还是要交给市场、交给机构本身去协商,不会由政府包办。也就是说,监管部门不会为平台指定具体合作银行,平台接入银行存管需具备的条件,仍要根据银行的要求确定。

2015年9月,金融工场与徽商银行签署银行存管合作协议。目前具体技术对接已经基本完成,将于近期完成数据迁移及支付通道切换等相关工作。后期,金融工场会持续加大技术投入,加速推进与银行的对接,保障徽商银行尽快上线。

另外,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金融工场目前已在电信业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了经营性ICP许可证书。

同时,金融工场也已在北京市金融局管辖指导的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官网进行了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备案。后期我们将会积极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机构备案登记的具体细则,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备案登记。

自上线以来,金融工场一直积极贯彻监管要求,严格合规自律发展。我们始终关注监管动态,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互动,也始终以前瞻性视角拓展市场。未来,金融工场仍旧会为平台借款人、投资人提供合法合规、优质安全、便捷高效的投融资信息撮合服务。

参考资料

1.金融工场CEO崔海晨:P2P暴露在“阳光”下 洗牌来临·中原网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