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中国重要法律)

2023-06-21 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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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

中国重要法律

行政强制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

行政强制法早在1999年前后就已经开始纳入立法范围,历时12年,于2011年6月30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强制包括两部分:一是行政强制措施,即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中文名 行政强制法
外文名 Administrative Coerc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实施时间
出现时间 1999年
通过时间 2011年6月30日

出台历史

行政强制法早在1999年前后纳入了立法者的视野。当年3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开始了起草工作,并于2002 年形成了行政强制法的征求意见稿。2005 年12 月26 日,行政强制法草案第一次审议时,不少委员就对立法时机是否成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2007 年10 月25 日第二次审议时,仍然有委员主张暂缓立法。而按照立法法规定,如果搁置审议满两年,法律案将会成为废案。所以,作为行政权力的一部重要法律,最终被打上了“命途多舛”的标签。

而在2011年3月10日上午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明确指出:“今年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要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及时制定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

2011年6月30日下午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行政强制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从1999年开始酝酿制定该法到今日表决通过,前后历时12年,最终成为法律。

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查封、扣押

第三节冻结

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第三节代履行

第五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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