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光(东山镇村民械斗命案犯罪嫌疑人)

2023-07-06 84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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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光

东山镇村民械斗命案犯罪嫌疑人

黄家光,男,1972年出生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新岭冲村。1994年被卷入一场命案,1996年成为一名犯罪嫌疑人,2000年,经过法院两轮审判,他被定为主犯之一,因“故意杀人罪”获判无期徒刑。

2014年9月29日,因黄家光参与故意杀人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各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存在的矛盾无法排除;有新的证据可证明黄家光未参与作案,海南省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无罪获释。

中国

中文名 黄家光
国籍
民族 汉族
籍贯 海南
出生地 海南省海口市
性别
出生年月 1972年
罪行 故意杀人罪

人物简介

黄家光,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新岭冲村村民,1994年7月,海南省琼山市东山镇,一起因两村械斗引发的命案,改写了黄家光的命运。黄家光自1996年起就成为了一名犯罪嫌疑人,当年他24岁。

2000年,经过法院一、二审,他被定为主犯之一,因“故意杀人罪”获判无期徒刑。监狱内外,黄家光的父亲黄举志都走上了漫漫申诉路。

2014年9月29日,海南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被宣告无罪,当庭获释。海南高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还明确,将向他支付赔偿金160余万元。但在黄家光看来,这远不能弥补他已经失去的时光:服刑期间父亲经历申诉10年无果过世,姐姐也因忧伤而离世,哥哥精神失常离家出走,嫂子不堪重负远(改)嫁他乡,24岁的小伙已成42岁的中年人,面对新世界手足无措。

黄家光案

1994年7月,琼山市东山镇(现为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两村的村民因琐事结怨,双方发生扭打,其中一方甚至动用了刺刀、棍棒、锄头等工具。最终,这场冲突导致对方一人重伤,一人死亡。而后,黄家光被列为嫌犯嫌疑人之一。

1996年6月案发两年后,他被收容审查。

1996年11月,又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

1998年5月,再次被刑拘。

2000年,被法院一审认定为本案的主犯之一,获判无期徒刑。海南省高院随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2014年9月29日海南省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无罪获释。

案件详情

事发

1994年春节期间,东山镇城西管区新岭冲村村民与哩敢村村民因琐事结怨,村民黄家鹏的胞兄被哩敢村人黄恒勇等人殴打。因为黄恒勇平素在乡里横行霸道,口碑极差,同年7月5日下午,黄恒勇及其朋友王文童路经新岭冲村时,新岭冲村村民黄家鹏等人手持刀剑、锄头、木棍追打黄恒勇,并将其在邻村美文坡村黄举石家用乱棍打死。

这一天,黄家光在澄迈永发镇一处房子里打小工。第二天他听说此事,担心家人就回家去看看。父亲黄举志看他回来,跟他说,“村里年轻人都跑了,你回来做什么?”“不关我的事,我担心什么。”黄家光说。

1996年春节刚过,在菜市场卖菜时被几名民警抓住。“他们把我抓到派出所后,问我认不认识黄家鹏等人,让我带路去抓人,我说不给他们干这样的事,他们就打我,我只好带他们去。”黄家光说,虽抓人无果,但黄家鹏对他怀恨在心。

被抓

1996年端午节,黄家光被抓。他遭人举报参与了1994年的杀人案。

1996年6月21日被原琼山市公安局收容审查,至1996年11月21日取保候审,黄家光被收容审查153天。

黄家英和黄举山是黄家光的工友,他们清楚地记得,案发当天黄家光跟着他们一起在搞装修,多人可证明。他们想不通为何黄家光会涉案,更想不通为何黄家光自己居然也承认了。

此外,在审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诱供,声称只要说了当时在围观就可以结案回家,黄家光忍不住就按了手印。

而指证黄家光杀人的黄世胜、黄家鹏等人,也均表示曾受到逼供和诱供。

证词

把黄家光送进监狱的,是几份证词。

1997年6月7日,打死黄恒勇案犯之一的黄家鹏被抓获。审讯中,黄家鹏一口咬定黄家光参与了追杀黄恒勇。1999年,涉案的黄世胜证言黄家光参与作案。美文坡村黄举石的证言也称黄家光在事发现场。与此同时,黄家光自己也多次承认参与作案。

海南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没有辩护人的黄家光辩称黄恒勇被打死时,自己在外打工,但法院一审判决黄家光无期徒刑。黄家光不服判决进行上诉,二审作出维持原判裁定。

申诉

黄家光的父亲黄举志再次看到黄家光时,地点已是在三亚监狱。黄家光向父亲说明自己被打忍受不住才被迫承认后,黄举志走上了人生最后十年的申诉路。黄家光的家人不断向海南省检察院和海南省高院申诉,但均被驳回。而此时黄家光在监狱只做一件事:不服判,拒绝劳改。监狱民警看到他的抗争后,去向同案犯人黄家鹏了解情况,揭开了伪证的面纱。

转折

2002年,黄家鹏承认自己做的是虚假证词,“主要原因是黄家光曾带领办案人员回村里抓捕其他涉案人员,引起涉案人员的反感,也为了少受些皮肉之苦,所以,顺水推舟做出了黄家光参与本案的供词,黄家光被判刑后,我深感震撼,良心谴责。”

2003年、2005年,黄家鹏又出具了类似的证明,为自己的行为忏悔。

2004年7月29日,三亚监狱出具了一份《关于提请对罪犯黄家光杀人案复查的函》,函件称,“该案犯投牢后,多次向政法机关申诉,认为案发时他不在现场”,“同案犯黄家鹏也出具证明,证实当时出于怨恨黄家光才咬定其参与杀人,纯属陷害”。

同时,黄世胜也表示自己原来的供词是逼供及诱供之下所作;目击证人黄举石则称把黄家鹏的小名“狗光”误认为是黄家光的小名,所以才导致误会。

曲折

2005年9月,同案的另四名案犯归案,他们均供述黄家光未参与该案。

2005年年底到2006年,黄家光的遭遇相继被海南媒体和中央电视台报道,媒体为黄家光喊冤。其间,省人民检察院复查该案。2006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关注该案。

检察院2007年复查后决定对该案不予抗诉,理由是“申诉人及其父亲提供的证据材料,来源不合法”。原来,黄举志救子心切,伪造了几位没能找到的证人的手印。

最高检调查

2013年初,黄家光从电视上看到各种反腐的新闻,马上打电话给哥哥让他帮忙寄材料。与之前的石沉大海不同,黄家光的预感得到了回应。2013年10月,最高检的一位工作人员对他进行了审问。

无罪释放

2014年8月20日,该案再审。出庭检察员意见:原判认定黄家光参与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有新的证据证明黄家光参与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4年9月29日,海南省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无罪获释。

10月30日,黄家光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达成赔偿协议,“黄家光共计被无罪羁押614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给其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604255.65元。”

出狱生活

黄家光含冤入狱近17年后终获昭雪的“非常”的遭遇,将其推到媒体的聚光灯下,而他却表现得很淡然,不厌其烦地接受着一个个采访。

获得赔偿

2014年12月9日,黄家光表示,他的手机收到了短信,20万元赔偿款已到账,余下的款项估计一个月内可以到。海南省高院表示,这笔20万元的款项是法院考虑到他家庭困难预先借予(垫付)的,赔偿金还正在依规定办理。

重建生活

收到这笔钱后,黄家光称怎么用已经安排好了,他还计划去医院好好地检查一下身体。并打算参加相亲会,对于女方的要求,“只要两人合得来就行。”黄家光不断地强调这一点。他罗列了几条简单的要求,女方年纪在30岁以上,地域不限,有无工作都无所谓,两人要是合得来在村里或是去哪里生活都可以。

突变

3名同伙因偷牛被抓,他主动投案自首

12月5日上午,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东山派出所接到警情,东山镇新岭冲村有村民称自家耕牛被偷,几名嫌疑人正在装车欲逃跑。这起警情也给东山派出所开展的“路长制”工作提供了一次演练机会——由于屯警在路面,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对涉嫌盗窃耕牛的嫌疑人进行包抄,3名嫌疑人束手就擒。就在这时,现场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一名村民声称要投案。

海榆中线43公里处,黄家光最终等来了警车。

知道黄家光是投案人后,民警大为吃惊,因为在东山镇片区,黄家光可是一位名人。握有百余万赔偿金,怎么突然就成了偷牛贼?

派出所内,黄家光如实供述,这已经是他第三次作案,一次偷两头牛,三次共六头牛。他负责将牛牵到约定地点,便联系好同伙用车将牛运走。问及如何盗窃,黄家光回答,“很简单,因为作案地点选择在村子内,平时白天闲逛踩点,等到后半夜就去牵牛。”碰到“不配合”的牛牵不走怎么办?黄家光颇有经验地说,“从屁股后面打它几下。”

再进派出所,黄家光对民警评价很高,认为民警办案很规范。之所以主动投案,黄家光称,“根本跑不了,哪里也跑不掉,只能投案”。

负责该起案件的民警称,黄家光非常配合,但凡是自己作案的事情都交代得清清楚楚。昨日上午,民警押着黄家光以及3名同伙前往案发现场进行指认,接下来将按法律程序办理。

参考资料

1.农民蒙冤十七年获赔160万元娶妻 四年后花光做贼被抓·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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