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教育局(桐城市政府职能机构)

2023-07-12 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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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政府职能机构

桐城市教育局是桐城市下属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桐城市教育相关事务。

中文名 桐城市教育局
办公地址 桐城市桐潜路与西四路交界处
类别 政府部门
内设机构 办公室、教育科、民管办等

教育概况

2005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围绕“打造教育品牌,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教育事业取得了显着成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两基”成果不断提高。全市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为100%、99.78%,在校生辍学率分别是为0和控制在1%以内,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为100%,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8.96%,三类残儿入学率达到113.98%,“两基”内涵得到不断优化和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迅猛,结构日趋合理。

2005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11402人,同比增长2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97%。职业教育规模持续扩大,望溪职校跻身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行列。民办教育品牌效应显现,吴汝纶公学、桐城中华职校等民办学校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办学特色日益明显。优质教育资源继续扩张,2005年桐城二中、桐城十一中跻身安庆市示范高中行列,桐城九中高标准通过安庆市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我市现有省级示范高中2所,安庆市示范高中6所,安庆市示范初中2所,安庆市一类幼儿园1所,全国重点职高1所。

机构沿革

1971年3月6日,县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教育小组,恢复文教局,全称为“桐城县革命委员会文化教育局”,下设人秘、教育、业余教育、生产、文化、财会等股。

1979年2月,县委、县革委作出决定:将“桐城县革命委员会文化教育局”更名为“桐城县文教局”。

1981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文教局”,分设“桐城县教育局”、“桐城县文化局”。

1985年5月,国家成立国家教育委员会,桐城亦于同年12月撤销县教育局,成立县教育委员会,下设科室。

1987年底,县教委内设人秘科、教育科、业余教育科、计财科、勤工俭学管理科、教学研究室、电大工作站、招生办公室、教育工会。

1989年7月,增设职业技术教育办公室,业余教育科并人教育科,撤销人秘科,设立办公室、人事科、监察科。

1991年6月,设立仪器电教站,与教研室合署办公。

1992年3月,电大工作站定为副科级机构,为县教委下属事业单位。同年7月,招生办公室定为副科级机构,亦为县教委下属事业单位。

1994年10月,县教委内设机构定为:办公室、教育科、人事科、监察科、勤工俭学管理科、计财科、职业技术教育办公室、教研室、电大工作站、仪器电教站、招生办公室、教育工会。

1996年10月,撤县设市,桐城县教育委员会改称“桐城市教育委员会”。

2002年5月,桐城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桐城市教育局”。

所获荣誉

1999年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市”殊荣,2001年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殊荣,2003年被授予“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被授予“省一期危改工程先进单位”称号。

机构职能

办公室(教育宣传中心)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督查、外事、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含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宣传、统战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教育科(基教科)

承担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含职业高中)、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指导和宏观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新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制定及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制定中小学及幼儿园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设备配备和教学信息化工作;研究指导基础教育结构及课程改革,协助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卫生与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教育工作;指导和协助各级各类学校参加上级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协调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监督学校饮食卫生和公共卫生;负责学校师生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市教育局关工委的有关协调工作。

负责和指导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负责和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评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教育现代化工程、教育信息化及电教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工作。承担市教育局关工委的有关协调工作。

教育科(职成科)

统筹管理和协调规划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和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及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图书馆、实验仪器设备建设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师资队伍管理工作;参与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的规定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负责非学历教育的审批工作。

民管办

承担全市民办教育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拟定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办学校的规范和管理;按权限审批民办学校和非学历教育机构;组织实施全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

人事科(教育人才管理中心、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做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学校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工作;协助做好群团工作;统筹全市教育人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指导教育系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规划。

承担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职称评审、资格认定和校长培训工作;负责学校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离退休工作,指导学校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录用、管理、考核、调整、奖惩、辞退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有关工作。

计划财务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会计核算分中心)

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助学校制定校园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建投资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指导并监督本系统教育经费预决算及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统计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捐资助学和教育费附加等有关经费的征集、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化;协调、组织学生资助工作。

安全监督科

承担传达国家、省、市级安全文件及会议精神,监督指导学校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应急管理、“平安校园”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联系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和考评各学区各校(园)安全工作。

推动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汇总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并督促整改,负责推进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和“三防”建设;负责国家省市关于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基本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参与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许可科

牵头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科

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组织对全市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组织对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

参考资料

1.桐城市教育局机构职能目录表·桐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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