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动物病毒)

2023-07-13 29阅读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412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非洲猪瘟

动物病毒

非洲猪瘟(英文名称:African Swine fever,简称: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英文名称:African Swine fever virus,简称:ASFV)感染家猪和各种野猪(如非洲野猪、欧洲野猪等)引起一种急性、出血性、烈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该病也是我国重点防范的一类动物疫情。

中文名 非洲猪瘟
外文名 African swine fever
病原中文名 非洲猪瘟病毒
病原分类地位 一类动物疫病
病原类型 动物病毒
主要危害作物 猪,野猪
主要为害部位 脾脏、淋巴结、肾脏、肝脏、心脏等
宿 主 家猪、野猪和软蜱
传染源 感染了ASFV的家猪、野猪、软蜱等
传播途径 直接或者密切接触传染源为主
潜伏期 4~19天
传染性

简介

非洲猪瘟特征是发病过程短,最急性和急性感染死亡率高达100%,临床表现为发热(达40~42℃),心跳加快,呼吸困难,部分咳嗽,眼、鼻有浆液性或粘液性脓性分泌物,皮肤发绀,淋巴结、肾、胃肠粘膜明显出血,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与猪瘟症状相似,只能依靠实验室监测确诊。2018年8月3日我国确诊首例非洲猪瘟疫情。2018年12月20日,非洲猪瘟当选为2018年度社会生活类十大流行语。

发病情况

全球发病情况

本病自1921年在肯尼亚首次报道,一直存在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1957年先后流传至西欧和拉美国家,多数被及时扑灭,但在葡萄牙,西班牙西南部和意大利的撒丁岛仍有流行。

2007年以来,非洲猪瘟在全球多个国家发生、扩散、流行,特别是俄罗斯及其周边地区。2017年3月,俄罗斯远东地区伊尔库茨克州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发生地距离我国较近,仅为1000km左右;另外,我国是养猪及猪肉消费大国,生猪出栏量、存栏量以及猪肉消费量均位于全球首位,每年种猪及猪肉制品进口总量巨大,与多个国家贸易频繁。

而且,我国与其它国家的旅客往来频繁,旅客携带的商品数量多、种类杂。因此,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风险日益加大,一旦传入,其带来的直接以及间接损失将不可估量。对此,2017年4月12日,我国农业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国发病情况

2018年

2018年8月2日下午17时,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诊断,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新城子)五五社区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并于8月3日上午11时确诊。截至8月3日15时,疫点内913头生猪已经全部扑杀和无害化。

2018年8月16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黑龙江调往河南郑州的生猪确诊发生非洲猪瘟。

2018年8月19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8月23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8月30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2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3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3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金坝办事处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5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乡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6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6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和安徽芜湖市、宣城市各新确诊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10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确诊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14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河南省获嘉县各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17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21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吉林省公主岭市南崴子镇、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24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确诊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28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9月30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辽宁省营口市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8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辽宁省营口市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9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辽宁省鞍山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11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辽宁省大连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12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辽宁省辽宁省鞍山市再次排查出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12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天津市蓟州区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14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辽宁省辽宁省鞍山市再次排查出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15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辽宁省锦州市、盘锦市发生3起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16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辽宁省铁岭市和盘锦市排查出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17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辽宁省盘锦市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17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山西省大同市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21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云南省昭通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23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湖南省益阳市和常德市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25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贵州省毕节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26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28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0月30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山西省阳曲县、湖南省沅陵县和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各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3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山西省阳曲县西凌井乡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4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重庆市丰都县兴义镇排查出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5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7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湖北省罗田县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8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湖南省涟源市、吉林省龙井市和江西省万年县各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8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10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安徽省青阳县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13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湖北省武穴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15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16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发生野猪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16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云南省威信县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17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上海市金山区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21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23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北京房山查出猪瘟疫情。

2018年11月29日21时,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天津市宁河区一养殖场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2月2日20时,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北京市通州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北安管理局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2月12日11时,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各一养殖户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12月19日15时,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一屠宰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12月25日13时,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广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该养殖户存栏生猪90头、发病11头、死亡11头。

2019年

2019年1月1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黑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一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该养殖场存栏生猪约73000头、发病4686头、死亡3766头。

2019年1月12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江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江苏省泗阳县一公司下辖的两个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上述两场合计存栏生猪68969头、发病2452头、死亡1369头。

2019年1月13日14时,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驿马镇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该养殖户存栏生猪109头、发病44头、死亡9头。

2019年1月18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两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两个养殖户合计存栏生猪190头、发病143头、死亡37头。

2019年1月19日23时,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望远镇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该养殖户存栏生猪57头、发病26头、死亡13头。

2019年2月8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湖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湖南省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该养殖场共存栏生猪4600头,发病270头,死亡171头。

2019年2月18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北海市银海区两个养殖小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上述两个养殖小区共存栏生猪23555头,发病1629头,死亡924头。

2019年2月20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济南市莱芜区某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该养殖场存栏生猪4504头,发病17头,死亡3头。

2019年2月24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9年2月24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局桑都尔林场某家养野猪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场现存栏家养野猪222头,发病222头,死亡210头。该养殖场位于大兴安岭腹地,周边半径60公里范围内无生猪养殖。

2019年6月11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贵州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都匀市一养殖户饲养的生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该养殖户存栏生猪331头,发病15头,死亡10头。

2019年6月23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该省海东市平安区石灰窑乡上法台村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村发病养殖户存栏生猪32头,发病32头,死亡17头。

病原

非洲猪瘟病毒是非洲猪瘟科非洲猪瘟病毒属的重要成员,病毒有些特性类似虹彩病毒科和痘病毒科。病毒粒子的直径为175-215纳米,呈20面体对称,有囊膜。基因组为双股线状DNA,大小170-190kb。在猪体内,非洲猪瘟病毒可在几种类型的细胞浆中,尤其是网状内皮细胞和单核巨噬细胞中复制。该病毒可在钝缘蜱中增殖,并使其成为主要的传播媒介。

本病毒能从被感染猪之血液、组织液、内脏,及其他排泄物中证实出来,低温暗室内存在血液中之病毒可生存六年,室温中可活数周,加热被病毒感染的血液55℃30分钟或60℃10分钟,病毒将被破坏,许多脂溶剂和消毒剂可以将其破坏。

流行病学

易感动物

猪与野猪对本病毒都系自然易感性的,各品种及各不同年龄之猪群同样是易感性,梦特哥马利氏等(Montgomery)于1921年曾设法试验白鼠、天竺鼠、兔、猫、犬、山羊、绵羊、牛、马、鸽等动物,都未被感染成功,但是伟力合(Velho)于1956年报告,他曾盲目通过兔子26代后攻毒猪照样致死。

传播媒介

非洲和西班牙半岛有几种软蜱是ASFV的贮藏宿主和媒介。美洲等地分布广泛的很多其他蜱种也可传播ASFV。一般认为,ASFV传入无病地区都与来自国际机场和港口的未经煮过的感染猪制品或残羹喂猪有关,或由于接触了感染的家猪的污染物,胎儿,粪便,病猪组织,并喂了污染饲料而发生。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可达100%。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1921年肯尼亚首次报道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病于上世纪60年代传入欧洲,70年代传入南美洲,2007传入高加索地区和俄罗斯。2017年以来,俄罗斯远东地区发生数起非洲猪瘟疫情。2018年我国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新城子)五五社区发现国内首例病毒。

该病现主要在非洲、中东欧和高加索地区流行。病毒在我国已有出现。健康猪与患病猪或污染物直接接触是非洲猪瘟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猪被带毒的蜱等媒介昆虫叮咬也存在感染非洲猪瘟的可能性。

2018年之前,中国没有非洲猪瘟。分子流行病学研究表明:传入中国的非洲猪瘟病毒属基因Ⅱ型,与格鲁吉亚、俄罗斯、波兰公布的毒株全基因组序列同源性为99.95%左右。

“通常非洲猪瘟跨国境传入的途径主要有四类:一是生猪及其产品国际贸易和走私,二是国际旅客携带的猪肉及其产品,三是国际运输工具上的餐厨剩余物,四是野猪迁徙。”

中国已查明疫源的68起家猪疫情,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生猪及其产品跨区域调运,占全部疫情约19%;二是餐厨剩余物喂猪,占全部疫情约34%;三是人员与车辆带毒传播,这是当前疫情扩散的最主要方式,占全部疫情约46%。

发病机理

ASFV可经过口和上呼吸道系统进入猪体,在鼻咽部或是扁桃体发生感染,病毒迅速蔓延到下颌淋巴结,通过淋巴和血液遍布全身。强毒感染时细胞变化很快,在呈现明显的刺激反应前,细胞都已死亡。弱毒感染时,刺激反应很容易观察到,细胞核变大,普遍发生有丝分裂。

发病率通常在40%-85%之间,死亡率因感染的毒株不同而有所差异。高致病性毒株死亡率可高达90-100%;中等致病性毒株在成年动物的死亡率在20%-40%之间,在幼年动物的死亡率在70%-80%之间;低致病性毒株死亡率在10%-30%之间。

症状

自然感染潜伏期5~9天,往往更短,临床实验感染则为2~5天,发病时体温升高至41℃,约持续四天,直到死前四十八小时,体温始下降为其特征,同时临床症状直到体温下降才显示出来,故与猪瘟体温升高时症状出现不同,最初三至四日发热期间,猪只之食欲,显出极度脆弱,猪只躺在舍角,强迫赶起要它走动,则显示出极度累弱,尤其后肢更甚。

脉搏动快,咳嗽,呼吸快约三分之一,显呼吸困难,浆液或粘液脓性结膜炎,有些毒株会引起带血之下痢,呕吐,血液变化似猪瘟,从三至五个病例中,显示有50%之白血球数减少现象,淋巴球也同样减少,体温升高时发生白血球性贫血,至第四日白血球数便降至40%才不下降,未成熟中性球数增加也可观察到,往往发热后第七天死亡,或症状出现仅一、二天便死亡。

病理变化

在耳、鼻、腋下、腹、会阴、尾、脚无毛部分呈界线明显的紫色斑,耳朵紫斑部分常肿胀,中心深暗色分散性出血,边缘褪色,尤其在腿及腹壁皮肤肉眼可见到。

显微镜所见,于真皮内小血管,尤其在乳头状真皮呈严重的充血和肉眼可见的紫色斑,血管内发生纤维性血栓,血管周围有许多之嗜酸球,耳朵紫斑部分上皮之基层组织内,可见到血管血栓性小坏死现象,切开胸腹腔、心包、胸膜、腹膜上有许多澄清、黄或带血色液体,尤其在腹部内脏或肠系膜上表部分,小血管受到影响更甚,于内脏浆液膜可见到棕色转变成浅红色之瘀斑,即所谓的麸斑(Bran Flecks),尤其于小肠更多,直肠壁深处有暗色出血现象,肾脏有弥漫性出血情形,胸膜下水肿特别明显,及心包出血。

(1)在淋巴节有猪瘟罕见的某种程度之出血现象,上表或切面似血肿之结节较淋巴节多。

(2)脾脏肿大,髓质肿胀区呈深紫黑色,切面突起,淋巴滤胞小而少,有7%猪脾脏发生小而暗红色突起三角形栓塞情形。

(3)循环系统:心包液特别多,少数病例中呈混浊且含有纤维蛋白,但多数心包下及次心内膜充血。

(4)呼吸系统:喉、会厌有瘀斑充血及扩散性出血,比猪瘟更甚,瘀斑有发生於气管前三分之一处,镜检下,肠有充血而没有出血病灶,肺泡则呈现出血现象,淋巴球呈破裂。

(5)肝:肉眼检查显正常,充血暗色或斑点大多异常,近胆部分组织有充血及水肿现象,小叶间结缔组织有淋巴细胞、浆细胞(Plasma Cell)及间质细胞浸润,同时淋巴球之核破裂为其特征。

诊断

临诊诊断

非洲猪瘟与猪瘟的其他出血性疾病的症状和病变都很相似,他们的亚急性型和慢性型在生产现场实际上是不能区别的,因而必须用实验室方法才能鉴别。现场如果发现尸体解剖的猪出现脾和淋巴结严重充血,形如血肿,则可怀疑为猪瘟。

实验室诊断

(1)红细胞吸附试验:将健康猪的白细胞加上非洲猪瘟猪的血液或组织提取物,37℃培养,如见许多红细胞吸附在白细胞上,形成玫瑰花状或桑椹体状,则为阳性。

(2)直接免疫荧光试验:荧光显微镜下观察,如见细胞浆内有明亮荧光团,则为阳性。

(3)动物接种试验

(4)间接免疫荧光试验:将非洲猪瘟病毒接种在长满Vero细胞的盖玻片上,并准备未接种病毒的Vero细胞对照。试验后,对照正常,待检样品在细胞浆内出现明亮的荧光团核荧光细点可被判定为阳性。

(5)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对照成立时(阳性血清对照吸收值大于0.3,阴性血清吸收值小于0.1),待检样品的吸收值大于0.3时,判定为阳性。

(6)免疫电泳试验:抗原于待检血清间出现白色沉淀线者可判定为阳性。

(7)间接酶联免疫蚀斑试验:肉眼观察,或显微镜下观察,蚀斑呈棕色则为阳性,无色则为阴性。

疫情管理

疫苗研制

2019年5月24日,由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自主研发的非洲猪瘟疫苗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在非洲猪瘟疫苗创制阶段主要取得五项进展:

一是分离中国第一株非洲猪瘟病毒。建立了病毒细胞分离及培养系统和动物感染模型,对其感染性、致病力和传播能力等生物学特性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二是创制了非洲猪瘟候选疫苗,实验室阶段研究证明其中两个候选疫苗株具有良好的生物安全性和免疫保护效果。

三是两种候选疫苗株体外和体内遗传稳定性强。分别将两种候选疫苗株在体外原代细胞中连续传代,其生物学特性及基因组序列无明显改变,猪体内连续传代,也未发现明显毒力返强现象。

四是明确了最小保护接种剂量,证明大剂量和重复剂量接种安全。

五是临床前中试产品工艺研究初步完成,已建立两种候选疫苗的生产种子库,初步完成了疫苗生产种子批纯净性及外源病毒检验,初步优化了候选疫苗的细胞培养及冻干工艺。

防控工作

在无本病的国家和地区应防止ASFV的传入,在国际机场和港口,从飞机和船舶来的食物废料均应焚毁。对无本病地区事先建立快速诊断方法和制定一旦发生本病时的扑灭计划。

由于在世界范围内没有研发出可以有效预防非洲猪瘟的疫苗,但高温、消毒剂可以有效杀灭病毒,所以做好养殖场生物安全防护是防控非洲猪瘟的关键。

一是严格控制人员、车辆和易感动物进入养殖场;进出养殖场及其生产区的人员、车辆、物品要严格落实消毒等措施。

二是尽可能封闭饲养生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与野猪、钝缘软蜱接触。

三是严禁使用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

四是积极配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病监测排查,特别是发生猪瘟疫苗免疫失败、不明原因死亡等现象,应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部门。

法规文件

2019年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版)》。

2019年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发布。

防范措施

当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病毒已在我国定殖并形成较大污染面,疫情发生风险依然较高,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扩散,必须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措施。各地要切实增强打持久战的思想认识,深入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在落实好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基础上,着力解决瞒报疫情、调运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生猪全产业链风险闭环管理水平,重点强化十二项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和场点入场采样检测。农业农村部制定科学的入场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对生猪调出大县、规模猪场和其他高风险区域进行入场采样检测。落实到人到场监督责任制,做好入场抽样检测。对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测,对年出栏500—2000头的规模猪场随机抽样检测。

二、建立疫情分片包村包场排查工作机制。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对非洲猪瘟疫情实施包村包场监测排查,确保不漏一场一户。逐村逐场明确排查责任人,建立排查对象清单和工作任务台账,发现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养殖场户要明确排查报告员,每天向包村包场责任人报告生猪存栏、发病、死亡及检出阳性等情况。

对不按要求报告或弄虚作假的,列为重点监控场户,其生猪出栏报检时要求加附第三方出具的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地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成立相应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疫情排查报告。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抓紧组织实施本省份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力争8月底前在全国498个生猪调出大县先配齐1万人的队伍,努力做到一个乡镇特聘一名动物防疫专员。

三、完善疫情报告奖惩机制。基层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疫情是成绩,不得追责,绩效考核还应当加分。要推广一些地方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及时奖励的好做法,对疫情报告、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明确瞒报、谎报、迟报、阻碍他人报告等情形认定标准,对生产经营主体瞒报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瞒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从严追责;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从重处罚并予以通报。

四、规范自检阳性处置。养殖场户自检发现阳性的,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且生猪无异常死亡的,按阳性场点处置,不按疫情对待,可精准扑杀、定点清除,只扑杀阳性猪及其同群猪,其余猪群隔离观察无异常且检测阴性后,可正常饲养。及时报告检测阳性的,扑杀生猪给予补助;不及时报告的,不予补助,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健全疫情有奖举报制度。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核查举报线索,查实的及时兑现奖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有奖举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有关情况按月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瞒报、谎报、迟报疫情和检测阳性信息,以及售卖屠宰病死猪、违规调运生猪、逃避检疫监管的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特别是对恶意抛售染疫生猪的,一律顶格处罚,坚决追究有关主体的责任并通报。

七、加强养殖场户风险警示。建立养殖场户风险预警机制,根据疫情形势、生产安排、市场变化等因素,广泛运用讲座、视频、短信、微信、挂图等多种形式,加强生产和疫情风险警示。特别要提醒养殖场户不要引进价格异常便宜的生猪,不要采购没有动物检疫证明、运输车辆未备案、无耳标或耳标不全的生猪;生猪进场后,严格执行隔离检疫。地方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动态监测,密切关注生猪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数量异常等情况,及时调查核实。

八、严格生猪出栏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履职尽责,督促养殖场户依法申报检疫。出栏生猪每批次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认真查验生猪健康状况、牲畜耳标和运输车辆备案情况,确保运出生猪证物相符。出具检疫证后,要及时上传共享,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可在线查验。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行为,对于个别“隔山开证”、开假证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队伍。

九、强化运输车辆备案和收购贩运管理。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未备案的不得运猪;实施动态管理,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调运的,立即取消备案。严厉打击使用未备案车辆运猪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对生猪进行检测,未检出阳性的就近屠宰,检出阳性的就地无害化处理并不给予补助。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定期对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检出阳性的,暂停备案;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备案。要求生猪调出大县建设洗消中心,建立健全车辆洗消管理制度。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生猪运输车辆标准。加强对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强化信息化动态管理。

十、强化屠宰环节风险管控。开展屠宰环节“两项制度”执行情况“回头查”,确保足额配备官方兽医,批批检测非洲猪瘟,实现全覆盖。建立完善追溯制度,查清问题猪的来源。

建立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日报告制度,要求驻场官方兽医每天报告屠宰检疫、非洲猪瘟自检、阳性处置等情况,对驻场官方兽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建立飞行检查制度和定期抽检制度,对自检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检测弄虚作假、检出阳性不报告不处置的,关停整改15天,情节严重的取缔生产经营资格。

十一、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风险管控。督促从事病死猪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健全台账,详细记录病死猪来源、数量、处理量等信息,每天上报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要求无害化处理厂定期采样送检,调查检测阳性样品来源。

十二、继续推进分区防控。总结中南区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20年在北部区和东部区推进分区防控,建立区域内防控信息共享、突发疫情协同处置、疫情监测排查等制度。从2021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除种猪仔猪外,其他活猪原则上不出大区,出大区的活猪必须按规定抽检合格后,经指定路线“点对点”调运。指导养猪场分阶段开展非洲猪瘟净化,创建无疫小区,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对人影响

人民网报道:非洲猪瘟,只传染猪不传染人。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传染人,但对猪来说是非常致命的。非洲猪瘟疫情需要农业部门和养殖者的重视。

新华网报道:“非洲猪瘟不感染人,对人体健康和食品安全不产生直接影响。从研究情况看,也不太可能出现变异传染人的情况。”

病毒分离

2019年3月27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科研人员在国际期刊发表文章,称成功分离出了中国第一个非洲猪瘟病毒毒株。

参考资料

1.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万能页

2.非洲猪瘟是否会传染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业部

3. 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