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军(衡水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

2023-08-08 6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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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军

衡水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

王宝军,男,汉族,1956年1月生,河北故城人,1976年5月入党,1973年10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2013年04月任衡水市政协主席。2014年9月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带走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9月,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河北省衡水市政协主席王宝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月8日,河北省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河北省衡水市政协原主席王宝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5年12月1日,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国

中文名 王宝军
国籍
1956年1月日

民族
出生日期
毕业院校 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
出生地 河北故城

工作履历

1990.09-1995.09安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

1995.09-1996.08衡水地区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衡水市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6.08-1998.03饶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8.03-2001.06饶阳县委书记(1997.08-1999.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6-2004.04衡水市副市长(1999.03-2001.07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管专业学习)

2004.04-2006.09衡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6.09-2010.03衡水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0.03-2013.04衡水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兼市行政学院院长

2013.04-衡水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兼市行政学院院长

工作分工

协助杨慧市长主持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和改革、财税、金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府机关、法制、重点项目、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招待处、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衡水调查队、市物价局和衡水银监分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衡水分行、邮政储蓄银行衡水分行、市商业银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各保险公司衡水分公司及其它金融单位。协助杨慧市长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系人大工作。一届市委委员。

违纪被查

2014年9月,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河北省衡水市政协主席王宝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月8日,河北省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河北省衡水市政协原主席王宝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5年1月13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河北省衡水市政协原主席王宝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5年12月1日,河北省衡水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王宝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宝军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收受礼金。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王宝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保持清正廉洁,但他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宝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

1.河北衡水市政协主席王宝军涉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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