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守洪(中国贵州茅台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3-08-09 4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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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守洪

中国贵州茅台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高守洪,曾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1月5日,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高守洪受贿案。

中国

人物履历

曾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人物事件

免去职务

2019年7月2日,贵州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有关领导到茅台宣布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茅台集团公司干部调整的任免决定和提名推荐建议:免去高守洪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依法双开

2019年8月,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高守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守洪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欺骗组织,一再拒绝接受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与所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违规兼职取酬;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高守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守洪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提起公诉

2019年8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高守洪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守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高守洪利用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对外投资合作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贵阳高新置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

2019年11月5日,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受贿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高守洪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分别发表了辩论、辩护意见,高守洪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经查,高守洪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欺骗组织,一再拒绝接受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与所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违规兼职取酬;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据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3月30日消息,2020年3月30日下午,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受贿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高守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高守洪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716.9395万元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参考资料

1.茅台高管大调整:李保芳不再兼任总经理 多名副总更迭·新浪网

中文名 高守洪
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