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洁(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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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洁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王丽洁,1987.6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为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兰州策横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第五届兰州市仲裁委仲裁员。自2013起进入法学院工作,长期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讲专利法、国际经济法(双语)等课程,研究涉及民商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学科领域。
中文名 | 王丽洁 | |||||||||||||
国籍 | 中国
民族 | 汉族 |
出生地 | 甘肃 |
毕业院校 | 兰州理工大学 |
学位/学历 | 法学硕士 |
职业 | 讲师 |
专业方向 | 法学 |
职务 |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讲师 |
成就
王丽洁先后在校团委、国际合作处、学院、法学院等部门工作。在校团委工作期间,作为组织部长,他负责全校两万余名青年团员的团籍建立和管理,青年团员干部的进修、团课培训和理论学习,以及上级公文的处理和本级团组织公文发文。作为社团联合会秘书长,他管理全校78个学生社团的设立和运行,并将社团联合会发展成为会员人数一万余人的全校最大规模的学生社团组织。部分学生社团获得国家级、省级及校级奖励。他负责组织了国家高雅艺术进校园、万人红歌会等大型文艺活动,并策划导演了“宜海清韵”湖光音乐会。
“宜海清韵”湖光音乐会获教育部高校文化成果三等奖,省电视台报道了音乐会的演出并有多位省、厅级领导受邀出席现场观看。他还创建了大学生艺术团并兼任艺术团的指导老师,指导艺术团学生获得了教育部第三届艺术展演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好成绩。在国际合作处本人负责留学生管理工作和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拓展工作。组织策划省教育厅主办我校承办的“留动生活”大型留学生系列活动。
在人文学院、法学院承担了经济法学、合同法、民商事热点案例分析、公司法学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参与完成国家级社科项目《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文化研究》(项目号12xfx003),参与完成甘肃省教育厅省级社科项目《公立高校法人问责制度研究》;发表《浅议预期违约》、《对公立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等多篇论文。
2013.6-2014.1赴美国etbu做访问学者半年;2013年被选入甘肃省教育系统高级研修班学习;2012年当选为甘肃省第十二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被评为兰州理工大学先进工作个人;2011年获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指导教师;获甘肃省高校艺术论文一等奖等。
人物经历
2013.6-2014.1赴美国etbu做访问学者半年;2013年被选入甘肃省教育系统高级研修班学习;2012年当选为甘肃省第十二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被评为兰州理工大学先进工作个人;2011年获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指导教师;获甘肃省高校艺术论文一等奖等。
参考资料
1.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导师教师师资介绍简介-王丽洁·Free考研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