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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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

陈刚,男,汉族,1965年4月生,江苏高邮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化学系无机化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陈刚(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陈刚人物履历

1980.09--1984.09扬州师范学院化学系学习1984.09--1987.09哈尔滨工业大学应用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1987.09--1990.08北京大学化学系无机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990.08--1994.05北京玻璃研究所晶体室工程师、副主任1994.05--1994.07北京玻璃研究所副所长1994.07--2000.07北京一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北京玻璃研究院副院长2000.07--2002.03北京市外经贸委副主任2002.03--2003.01中国贸促会北京市分会党组书记、主任2003.01--2004.01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2004.01--2006.10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区长2006.10--2012.07北京市朝阳区委书记2012.07--2013.06北京市委常委2013.06--2013.07贵州省委常委2013.07--2017.05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2017.05--2017.06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人选,河北雄安新区临时党委书记2017.06--2017.07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人选,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7.07--2017.08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7.08--2018.04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省委省政府雄安新区工作办公室主任2018.04--2018.10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8.10--2019.05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省委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9.05--2020.10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20.10--2020.11河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20.11--2020.12河北省委副书记,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20.12--2021.02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候选人、书记处第一书记人选,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委员2021.02--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委员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陈刚职务任免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陈刚同志任河北省委副书记。2020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陈刚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2021年2月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陈刚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九次全体会议推选陈刚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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