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 | 中国 民族 | 汉族 |
出生年月 | 1954年2月 |
出生地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
职位 | 原呼和浩特市副市长 |
个人履历
薄连根1970.10—1972.03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运输公司工人;
1972.03—1972.10交通部呼和浩特交通学校学习;
1972.10—1974.01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运输公司工人;
1974.01—1976.12交通部呼和浩特交通学校教练员;
1976.12—1980.02吉林工业大学汽车工程系汽车运输专业学习;
1980.02—1980.08交通部呼和浩特交通学校技术员;
1980.08—1983.10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运输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期间:1982.09—1984.04兼任厅团委书记);
1983.10—1990.12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运输处副处长(期间:1984.06—1986.03察右中旗挂职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1990.12—1995.11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运输处、征稽处处长,征稽局局长;
1995.11—1998.02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呼包高速公路指挥部总指挥(期间:1996.08—1998.08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8.02—2001.09内蒙古乌海市副市长;
2001.09—2004.02内蒙古乌海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2001.03—2004.0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2002.05—2002.11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二局挂职副局长);
2004.02—2006.10内蒙古乌海市市委常务副书记;
2006.10—2010.5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副市长;
2010.5—2013.6内蒙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受贿被查
被逮捕
2013年6月7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提起公诉
2014年5月28日,呼和浩特市原副市长薄连根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案,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同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另外6名被告人和4家被告单位。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薄连根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897.4031万元、美元9万元、欧元0.5万元。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薄连根的刑事责任。
一审宣判
2014年29日上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薄连根当庭表示上诉。
自我反思
被逮捕后,薄连根反思说:“当了盟市级领导后,经常洽谈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项目,接触的是出手阔绰的商人富豪,渐渐地自己不仅身体倒在了觥筹交错的酒桌上,思想也慢慢迷失在酒绿灯红的花花世界里。自己感到非常震惊,不知不觉中收了巨额的钱财。”
参考资料
1.呼和浩特市原副市长薄连根简历资料背景·闽南网
2.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原副市长薄连根一审被判死缓 ·龙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