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君舒(曾任上海市委常委)
董君舒
曾任上海市委常委
董君舒,男,汉族,1949年1月生,浙江奉化人,198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2月参加工作,杭州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中文名 | 董君舒 | |||||||||||||
国籍 | 中国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浙江奉化 |
毕业院校 | 杭州大学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49年1月 |
政党 | 中共党员 |
主要成就 | 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
履历
1969.02——1971.03,浙江省奉化县城关公社东风大队知青。
1971.03——1978.03,浙江省奉化县城关第二学校民办教师。
1978.03——1982.02,杭州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2.02——1984.04,浙江省计经委综合处干部。
1984.04——1991.01,浙江省计经委计划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1.01——1992.01,浙江省计经委委员(副厅级)。
1992.01——1997.03,浙江省计经委副主任。
1997.03——1997.11,中共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7.11——1998.06,中共浙江省绍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06——1998.12,中共浙江省绍兴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12——2001.10,中共浙江省绍兴市委书记。
2001.10——2001.12,中共江西省委常委。
2001.12——2006.11,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11——2006.12,中共江西省委常委。
2006.12——2008.05,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08.05——2012.05,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个人生平
董君舒,1949年1月生,
198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杭州大学经济学专业大学毕业,经济学学士。历任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计划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1年1月任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委员(副厅级)。
1992年1月任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97年3月任绍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997年11月任绍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年6月当选绍兴市市长。
1998年12月任绍兴市委书记,
2001年10月任江西省委常委。
2001年12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年12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8年5月调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个人事迹
彭宏松、董君舒、刘上洋、舒晓琴、潘逸阳、凌成兴、余欣荣、弘强等代表参加江西代表团讨论。他们指出,胡锦涛同志的报告是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好报告,是一个反映全党意志、体现人民意愿的好报告,是一个凝聚人心、催人奋进的好报告,是新时期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董君舒代表说,胡锦涛同志的报告集中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心愿,高屋建瓴,博大精深,论述精辟,气势恢宏,是指引中国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三步战略目标的行动纲领,是指引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光辉旗帜,是我们党面向新时期、创造新辉煌的政治宣言。十六大以来的5年,是发展更稳健、成就更辉煌的5年;是改革更深入、民心更舒畅的5年;是社会更和谐、百姓更幸福的5年;是对执政规律认识更深刻、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更明显的5年。联系纪检工作实际,贯彻十七大精神,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切实加强制度创新,切实强化监督制约,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真正把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提高办案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在宜春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第十二届省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开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新局面。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董君舒出席会议并讲话。
董君舒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势头,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把握形势,切实提高认识,牢牢抓住查办案件工作不放松,把查办案件作为事关反腐倡廉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保持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水平,确保查办案件的质量。要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科学发展的关系,坚决克服那种认为“查案会冲击发展,影响形象”的错误认识,坚持推进科学发展和反腐倡廉“两个坚定不移”;要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坚决克服那种认为“注重预防,办案工作就可以放松”的错误倾向,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董君舒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研究案件出现的新特点、新规律,积极探索办案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始终掌握办案的主动权,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更加注重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认真执行政策;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手段和方法,努力提高办案效率;更加注重加强办案制度建设,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更加注重办案的治本功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深入调研
东方网5月22日消息:今天上午,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君舒到浦东新区调研,了解浦东新区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听取了部分委办局纪委有关支援四川抗震救灾情况的汇报。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等参加调研。董君舒强调,当前,上海的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务实、更有效、更有创造性,更好地为上海改革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他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把支援四川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加强对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通畅,维护社会稳定,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胜利作出贡献。
预防腐败
在上海市纪检监察系统召开的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座谈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君舒强调,要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制定好“实施办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工作规划
董君舒指出,《工作规划》对深入推进上海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特别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提高工作水平。上海处在改革开放前沿,中央要求上海不仅经济社会发展要走在全国前列,反腐倡廉建设也要走在全国前列。上海要率先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这是实现“四个率先”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四个率先”的重要任务。
党风廉政
会议指出,“实施办法”要体现改革创新的精神。上海作为全国“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地区之一,有改革创新实践的基础,在公共资金监管、土地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都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施办法”要紧紧围绕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规范,在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和公共资金的监管、加快构筑信息网络平台等方面加强探索,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工作规划》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一定要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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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董君舒·知书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