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自立(原中央政府土地部部长)

2023-11-10 15阅读

高自立

原中央政府土地部部长

高自立出生于1900年,安源区青山镇源头村人,192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萍乡从事工人运动,1927年9月带领200余人参加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后随部队到井冈山,历任红三军政委、红五军十五军政委兼军长、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监察委员会委员、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中共七大代表、中共冀察热辽分局委员兼财经委员会书记等重要职务。他24岁结婚不到一年,便远离家乡参加革命,直到1950年1月病逝。

中国

中文名 高自立
别名 高志立、高节源、周和生
国籍
民族 汉族
籍贯 江西省
毕业院校 列宁学院
性别
出生年月 1900年7月7日
去世年月 1950年1月9日
政党 中共党员

人物简介

高自立原名高志立,号省烦,排行节原,化名李友生、周和生。生于江西萍乡县(今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源头村)。

出生于农民家庭,尚在母腹中,父亲就因病去世,由伯父抚养成人。9岁时进私塾读了4年书,13岁到安源“豫兴红”杂货店当学徒,后又在南坑、长平里、湘东、上栗和萍乡县城内当了十余年的学徒和店员。他聪明好学,精明能干,能双手同时打算盘,而且又快又准。

人物生平

早期革命经历

1925年,高自立参加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活动,在安源从事工人运动,是工人运动的骨干分子,主动帮助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采购货物,清理财务帐目。

1926年9月,北伐军占领萍乡城,萍乡和安源工人组织相继恢复建立,高自立参加了店员工会,县总工会成立后,又到县总工会和消费合作总社管总帐,并兼任公有财产保管委员会委员。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萍乡从事工人运动。

1927年“马日事变”后,6月5日,湖南反动军队李仲任部进犯萍乡,捣毁县党部、工会、农会等革命团体,逮捕革命同志,是为“六五”事变。高自立与两百多名革命群众被关押在县政府监狱内,后得工人纠察队破狱获救。根据党组织的指示,高自立参加了恢复县总工会、县农会和生产消费合作总社的工作。

1927年7月奉命到醴陵为叶挺军招募新兵,不久率170余名安源工人纠察队员和失业工人几经波折,到达武汉,,加入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第四军第二十四师,担任第二方面军总指挥部警卫团战士、连党支部书记。不久,所在警卫团由团长卢德铭率领,从汉口赶赴南昌参加起义。途中获悉起义部队已经南下,追赶不及,就地整休。

土地革命时期

1927年9月参加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编入工农革命军第一师第三团第十一连。随部队从修水出发,打长寿街,夺朱溪厂,占龙门厂。一路风餐露宿,伤亡惨重,总指挥卢德铭在芦溪县山口岩掩护部队突围时不幸牺牲。高自立随部队浴血奋战,跟随毛泽东上井冈山,任红四军第十二师第三十一团特务连党代表。同时期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担任连党代表的战友有罗荣桓、粟裕。

1929年1月,跟随毛泽东、朱德率领的红军主力转战赣南闽西,创建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1929年3月至12月任红四军第三纵队第八支队党代表,9月至12月任中共第三纵队第八支队委员会书记、党代表。

1930年1月至2月任第三纵队第九支队政治委员、中共第九支队委员会书记。同年初任红四军第三纵队政治部政务处处长,后任中共纵队委员会书记。参加井冈山和赣南、闽西地区的游击战争。1930年10月任红一军团第十二军第三十四师政治部主任、中共第三十四师委员会书记。同年12月至1931年1月任红一方面军第六十四师党委委员或书记兼政治部主任。

1931年5月高自立与粟裕(第六十四师师长)奉命率红64师配合黄公略红三军等部参加板坑战斗,1931年夏至9月任红四军政治部主任、中共第四军委员会委员。9月至11月任红三军政治委员兼军委书记(原军长黄公略),成为军级干部。

同年12月赵博生、董振堂率国民党第二十六路军在宁都起义,改编组建红五军团,他调任红五军团第十五军第四十三师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党务委员会书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起义官兵的阶级觉悟,按照红军政治工作制度和战略战术原则改造旧军队。以身作则,同甘共苦,深得干部、战士拥护和爱戴。

1932年夏任红五军团第十五军政治委员,1932年6月兼军长。期间参加漳州战役和南雄水口战役。一次战斗中,他身负重伤,仍坚持指挥战斗,打退敌人进攻后,由战士抬下战场。至此高自立率部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一至第四次反“围剿”斗争。养伤期间中革军委成立了总兵部,高自立调任政委,主任杨至诚。1932年9月任中革军委后方办事处主任兼政治委员。

1933年5月起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工农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央审计委员会委员。进入中央部门工作,任检察委员、副部长。

1934年1月在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兼中央政府土地部部长。1934年6月高自立格外被派往苏联莫斯科国际列宁学校学习,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成员。

1935年7月作为中共代表团代表,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当选为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委员,成为国际政治人物。

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12月高自立回国到延安,有秋收起义“老人马”和共产国际代表的双重身份,高自立当时比毛泽东最信任的罗荣桓还要受重用。

1938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张国焘叛逃,被边区政府通令开除一切职务,由高自立接任边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兼党团书记。

至1941年11月期间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同年夏至1940年10月兼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厅长。

1938年9月参加扩大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1939年初在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当选为边区政府委员、副主席兼农工厅厅长。

1940年9月至1941年5月任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常务委员。1940年10月至1945年8月兼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厅长。

1941年8月至1945年8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党团委员。1941年11月至1945年8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参加延安整风运动。

1942年4月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系统整风工作的秘书。6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财经委员会成员、陕甘宁晋绥财经委员会委员。同月至1943年4月兼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

1942年10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财政经济办事处成员。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8月至1946年4月任陕甘宁边区第二届政府委员、建设厅厅长。

1945年冬至1948年12月任中共冀热辽分局委员兼财经委员会主任(1946年6月起)。

1946年7月至1948年12月任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冀热辽办事处(后改为冀察热辽办事处)副主任。

1949年任中共冀察热辽分局副书记,东北行政委员会冀察热辽办事处副主任。

边区影响

1938年初,在全民抗战的热潮中,高奉命回国,辗转到达延安。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张国焘叛逃,被边区政府通令开除一切职务,由高接任副主席、代主席。

1939年2月,在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他被选为边区政府委员,2月6日宣誓就职,被推为政府常务委员、副主席兼民政厅厅长。

由于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担任国共谈判的中共代表,又是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经常不在延安。广州、武汉相继沦陷,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国民党顽固派的政策转向消极抗战、积极反共。高坚决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三大政治口号和三条斗争原则,反复教育干部在反摩擦斗争中保持警觉。

他在1940年5月给习仲勋的信中强调“要把握大局。因为不把握大局,便会以为摩擦凶了,就是统一战线的全部破裂,以至上了反共分子的当。而要在紧张的情况下,站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他要求各分区即使在给国民党顽固派以“有力的还击”时,也“不应与对方的中下级翻脸”,多采取说服、感化的办法。而对杀人越货、抢劫财物、袭击基层党政机关的土匪,他则主张坚决剿灭。

1940年5月,他看了安塞县的匪情报告后,于6月1日致函边区保安副司令员王世泰和边区政府保安处处长周兴,要求“严加痛剿根绝”,“以安地方”。在中共中央的领导和边区政府的努力下,危害边区的40多股土匪被剿灭,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摩擦被遏制,边区政权得到巩固,人民得以安心生产。

作为陕甘宁边区政府的主要领导人,高把发展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还在1939年4月,他就按照中共中央号召开展生产运动的两大目标,即扩大耕地60万亩使粮食增收百分之二十和所有机关、部队、学校人员一律生产自给,对陕甘宁边区的生产运动作了“初步检查”,提出了“加强对于生产运动的领导,使生产运动成为真正的群众运动,是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先决条件”的观点,促进了边区生产运动的发展。

1940年10月边区政府调整干部,建设厅厅长刘景范调任民政厅厅长,高以副主席兼任建设厅厅长。从此,他更以相当精力抓全边区的生产建设。1942年5月到1943年4月,还兼任了一年的边区政府秘书长。

他总结、推广南区合作社的经验,认为“南区合作社之所以成为模范,是领导的干部起了决定作用的”。说南区合作社主任刘建章“是真正深入群众的,善于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实事求是,德、才、资具备的合作社主任”。并在《解放日报》撰文,号召全边区“向南区合作社学习”。

1944年5月召开陕甘宁边区工厂代表会议,高向大会作报告,阐述边区自给工业发展的特点。他说,边区工业基本上实现了工业品自给,除了有赵占魁这样一批爱护工厂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的有高度阶级觉悟的新型工人这个决定性因素外,“公营企业,私营企业,合作企业,三种形式并进,政府均予以扶助和支持,这又是边区全部自给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

葬于北陵

1950年1月,因工作操劳过度,积劳成疾,病逝于沈阳,时年50岁。东北行政委员会为安葬高自立修建北陵烈士陵园。其墓为方形圆顶大型墓葬,墓高、宽各4米,长5米,钢筋水泥顶,墓顶南沿正中立有一水泥制涂红五角星,下面是一块长方形水泥碑,上面镌刻着高自立同志的简历。

参考资料

1.英烈家书传正气 “农民后人”葆本色·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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