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2023-11-13 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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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广州市公安局是广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市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也是广州各区公安分局及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公安局的上级机关。广州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中文名 广州市公安局
性质 政府组成部门
英文名 Guangzhou Municipal Public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00号
受理投诉部门 警务督察支队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制订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

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掌握本市社会治安状况,协助党政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全市公安民警队伍建设、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本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指导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治安、刑事(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经济领域犯罪等)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协调和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领导本市交通、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依法监督并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的建设;

负责对经济民警、保安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据公安业务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

负责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组织灭火救灾;负责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对来广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负责计算机管理监察、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等。

部门简介

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是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公安系统行动指挥和综合业务领导。负责市公安局文秘、指挥、调研、宣传、情报信息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行动指挥和综合业务领导;负责实施全市“110”社会联动工作。

监察处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全市公安系统的违纪案件;研究制订反腐倡廉等规章制度。

警务督察支队

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指导、监督县级市公安局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公安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和落实警务规范的监督。

法制处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规划、草拟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组织、指导公安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承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核及复查、复核、所外执行等工作;负责需经市公安局审批的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监督工作。

内部安全保卫支队

主要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市属列管单位、学校及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等。

科技通信处

负责市局公安科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公安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数据和电视监控等技术系统的技术建设、技术保障和相关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科技项目的研究与开发;负责市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核发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设施使用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网络警察支队

研究制订和实施信息安全对策和技术防范措施;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监控信息网络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动态,组织、协调、指导和参与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对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侦查和指导侦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等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列入管理的市属金融、财税等重点要害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全市经济民警的管理工作。

巡逻警察支队

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治安巡逻执勤工作;组织、实施维护城市治安秩序,预防、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担负处置暴乱、动乱、骚乱事件中的攻坚、突击任务;负责处置劫持人质、持枪作案、爆炸行凶等严重暴力事件,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参与维护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庆典活动、大型文艺活动和合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

治安管理支队

负责和指导全市治安防范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重大群众性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审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申请;指导治安部门负责的刑事案件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对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治安收容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对保安行业的指导和管理。

市公安消防局

依法实施消防监督;负责灭火、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建设规划和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

交通警察支队

执行国家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法规;负责和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全市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实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负责对全市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和核发牌证,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考核和驾驶证核发、审验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监控、信号控制以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参与有关市建设、大型建设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审核工作。

出入境管理处

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并指导落实全市出入境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承办本市公民因私出境申请的受理、审批和发证工作;负责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出入境及在广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查处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事件。

刑事警察支队

指导全市刑事侦察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办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恶性案件;负责和指导、监督外国人涉嫌犯罪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档案工作;负责和指导刑事侦察技术建设工作,并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和指导缉毒、反黑社会组织以及反国际恐怖组织活动的情报工作;承担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广州联络处日常工作。

市公安消防局

依法实施消防监督;负责灭火、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建设规划和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

交通警察支队

执行国家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法规;负责和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全市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实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负责对全市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和核发牌证,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考核和驾驶证核发、审验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监控、信号控制以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参与有关市建设、大型建设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审核工作。

出入境管理处

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并指导落实全市出入境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承办本市公民因私出境申请的受理、审批和发证工作;负责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出入境及在广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查处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事件。

户政处

执行国家有关户口管理和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市常住人口、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查处和指导违反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门牌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有关工作和治保会、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水上分局

组织实施《广州市水上治安管理条例》;负责和指导、协调全市水域的水上治安管理工作。

地铁分局

负责全市地铁、轻轨的治安管理工作(不含地铁上盖物业),维护公共秩序,保护旅客和运输的安全;组织、指导地铁营运、建设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协办发生在管理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指导、监督防火安全工作。

公交分局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交系统客运的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指导承办发生在全市公共汽车、电车和出租汽车等客车上的刑事、治安案件;承担全市道路、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抢劫机动车辆和以机动车辆驾驶员、乘客为侵犯对象的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下属机关

下属公安机关有:越秀区公安分局、天河区公安分局、白云区公安分局等10个分局,以及从化公安局、增城公安局等。

新闻发言人

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逯峰

相关信息

邮编:510030

参考资料

1.广州市公安局·事务通

2.内设机构·广州市公安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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