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基础(砖木结构砌筑方法)

2023-11-15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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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基础

砖木结构砌筑方法

以砖为砌筑材料,形成的建筑物基础。是我国传统的砖木结构砌筑方法,现代常与混凝土结构配合修建住宅、校舍、办公等低层建筑。常见的砌筑方法为:“一皮一收”或“一皮一收与两皮一收相间”。砌筑时为保证最底层的整体性良好,底层采用“全丁法”砌筑。砖基础主要指由烧结普通砖和毛石砌筑而成的基础,均属于刚性基础范畴。这种基础的特点是抗压性能好,整体性、抗拉、抗弯、抗剪性能较差,材料易得,施工操作简便,造价较低。适用于地基坚实、均匀,上部荷载较小,七层和七层以下的一般民用建筑和墙承重的轻型厂房基础工程。

中文名 砖基础
定义 以砖为砌筑材料形成建筑物基础
B 基础断面平均宽度(m)
A 基础断面面积(m)
H 基础深度(m)

施工技术要求

砖基础一般做成阶梯形,即大放脚,大放脚有等高式和间隔式。

砌筑时,灰缝砂浆要饱满,严禁用冲浆法灌缝。

砖基础的水平灰缝厚度和垂直灰缝宽度宜为10mm。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每皮砖要挂线,它与皮数杆的偏差值不得超过10mm。

砖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砖基础大放脚的高度。砖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置斜槎。

基础墙的防潮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宜用1:2水泥砂浆加适量防水剂铺设,其厚度宜为20mm。防潮层位置宜在室内地面标高以下一皮砖处。

与墙身的划分

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石基础以设计图示尺寸按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砖石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计算。石砌基础如为台阶式断面时,可按下式计算基础的平均宽度:

B=A/H

式中B——基础断面平均宽度(m);

A——基础断面面积(m);

H——基础深度(m)。

(二)嵌入砖石基础的钢筋、铁件、管子、基础防潮层、单个孔洞面积≤0.3m以及砖石基础放大脚的T形接头重叠部分,均不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石基础洞口上的砖平碹亦不另计算。

参考资料

1.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高频考点:砖石基础施工技术·23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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