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2023-11-18 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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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组织

政务服务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办的网站,它主要通过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公开办事程序、提供便民措施等手段,提高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服务社会公众和各类民间组织,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民间组织以及有关研究机构之间加强工作交流和理论探讨提供新的平台。

主办单位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中文名 中国社会组织
外文名 Chinese social organizations
性质 网站

管理局的职责

拟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国性社会团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团体、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同胞社会团体、外国人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在华机构的登记和管理;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会团体活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中央单位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政策措施;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实施年度检查;依照有关法规及其规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查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违法行为和未经过注册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指导和监督地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全国性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全国性社会组织证书制作、票据发放、代码赋予、档案(副本)管理,接待查询,办理公告,刻制印章,财务审计及验资等;负责社会组织的人才交流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编印有关资料书籍,出版有关刊物。

民间管理局领导

局长:孙伟林

副局长:李勇

杨岳

贾晓九

巡视员:廖鸿

巡视员:戚锦芳

副巡视员:乔申干

民政部民间机构

综合处:协调本单位各部门工作,起草工作计划、综合性材料;文件收发、公文核稿;负责全国性民间组织验资、财务审计、登记公告和刻制印章;负责民间组织的人才交流等工作。

登记服务处:承担全国性民间组织年检服务、证书制发、票据发放备案、代码赋予、有关信息录入等工作。

管理服务处:协调指导地方民间组织管理部门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受理有关全国性民间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对违法、违规民间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培训宣传处:负责全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业务主管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和民间组织负责人的培训;负责培训教材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有关书籍资料的编纂。

其它

中国社会组织与西方非政府组织的形态差异实质上蕴含着两者之间发展路径的不同。基于嵌入性理论研究发现,社会组织内在于特定的社会整体结构中,它的发展是在一个特定背景条件下的动态演化过程。发展背景的多样性引致社会组织发展路径的差异化,这意味着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需要基于本土情境。立足本土差异化的需求,因地制宜地利用本土资源,借助外部动力激发内生动力,才能推动中国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资料

1.社会组织的嵌入性与本土化培育·中国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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