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义(河北涉黑案头号主犯)

2024-01-23 27阅读

张宝义

河北涉黑案头号主犯

张宝义,河北最大涉黑案头号主犯,自1997年以来,逐步建立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2005年5月,该团伙成员强行介入金明停车场,利用车场存放违规车辆,高额收取停车费。2009年9月18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北省最大一起涉黑案进行二审宣判,张宝义等10人被判处死刑。

中国

中文名 张宝义
国籍

人物生平

1997年

1997年以来,张宝义等人在石家庄市先后设立了“天和托运站”等经济实体,聚拢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犯罪在逃人员。

2003年

2003年2月起,张宝义和高跃辉、何丕东等人以其经济实体为依托,逐步形成以张宝义为首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采取威胁、扣车等不正当手段,向石家庄至保定市安新县三台镇、张家口、廊坊、唐山鸦鸿桥及山东省临清市、山西省长治市等地多条线路客运业主强行收取“保护费”。2003年10月,张宝义指派高跃辉协助何丕东等人强行霸占石家庄火车站行李房至“由由水鲜城”和“华北鞋城”的托运生意。

2005年

2005年5月,该团伙成员强行介入金明停车场,利用车场存放违规车辆,高额收取停车费。

2006年

2006年3月初,张宝义投入12万元,伙同高跃辉等人在行唐县下口镇苇园村非法开采铁矿。

2006年7月15日凌晨,石家庄市公安局调集400余名警力,对张宝义等团伙成员实施了集中抓捕,张宝义落网。

2009年

2009年9月18日,省高院二审判决张宝义等10名被告人死刑(后有三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8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组织体系

张宝义等人通过违法犯罪活动纠合,逐步形成的犯罪集团,挪用运营手续,设立托运站,采取威胁、扣车等手段,向张家口、东胜、临清等至石家庄的8条线路客运业主收取“保护费”。强行霸占石家庄火车站行李房托运生意。纠集数十人通过械斗抢占并非法经营保定三台至石家庄运鞋线路。

2003年2月,张宝义乘承包石家庄国贸中心TOPONE跳舞会之机,指派高跃辉出任经理,并将一批骨干及打手麇集于此,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开始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后来又开办停车场,纠集人员建立分支体系,使犯罪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

据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介绍,张宝义犯罪组织具有典型的“金字塔”式的结构特征。张宝义位于“金字塔”顶端,高跃辉、何丕东、冯帅、李伟、谭永波等十余名骨干分子,直接听命于张宝义,构成犯罪组织的第二层。这些骨干分子手下有若干名直接受命于他们的黑帮打手,都自成体系。

这一犯罪组织成员有的专职经营管理,有的负责场地看护,有的担任保镖,有的充当打手。按照张宝义“意思”,该组织专门成立了“武装队”,实行集中食宿、训练,随时听候调遣。张宝义、高跃辉、何丕东等对组织成员定期发放工资或经费,对在违法犯罪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予以重奖,对受伤、逃匿、判刑的给予资助、安抚。

集团第二层次骨干成员每月能从其非法收入中获取3000至5000元,第三层次成员每月至少可获取800至1000元。 张宝义还向心腹成员实行精神教化,灌输暴力生存之道。同时,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寻找靠山和保护伞。

一位侦查民警告诉记者,张宝义十分狡猾,反侦查意识强,为了不暴露行踪,张宝义定期为团伙成员更换电话号码。张宝义手下的骨干分子绝大部分有两部手机,分别用于对内、对外联络。 张宝义生性多疑,频繁更换电话号码,不直接和其手下联系,且居无定所,行动极其谨慎。

审判

2009年9月18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北省最大一起涉黑案进行二审宣判,张宝义、高跃辉、何丕东等10人被判处死刑,谭永波等4人被判处死缓,另有8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2003年2月以来,被告人张宝义先后纠集被告人高跃辉、何丕东、谭永波、刘谊、殷岩等人,逐步形成以张宝义为首的犯罪组织,采取暴力和其他非法手段聚敛钱财,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该组织非法控制了石家庄至保定、张家口、临清等多条托运线路,以及石家庄胜利北街货运中心、火车站行李房、向阳街运输六场部分货运业务,仅非法经营“大和托运站”,强行抬高运费就给众多客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经济管理秩序。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38起,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造成10人死亡,重伤和轻伤20余人,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危害,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并插手经济纠纷,代替司法行政,破坏国家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

本案共98名被告人,涉及故意杀人等19个罪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罪,分别对张宝义、高跃辉、何丕东、刘伦涛、李卿、张国、殷岩、张志玉数罪并罚,决定对该8名被告人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杜景龙、李以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对被告人谭永波、刘谊、秦永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志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8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

一审判决后,张宝义等4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河北省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维持了原审对张宝义等10人的死刑判决,依法核准了原审对谭永波等4人的死缓判决。根据有关规定,对张宝义等10人的死刑判决,河北省法院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据河北省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张宝义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北省判处的最大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本案共98名被告人,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19个罪名,涉及犯罪及违法事实68起。在量刑时,法院对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依法应当重判的坚决重判,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和鼓舞广大人民群众,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河北省高院刑二庭庭长葛庆龙表示:“一个案件核准七个(人)死刑,这在全国也是不多见的。”

参考资料

1.河北最大涉黑案张宝义等7名主犯被执行死刑·腾讯新闻

2.河北最大涉黑案7名主犯今日被执行死刑·温州网

民族
出生地 河北
逝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