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汾阳(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2023-12-11 5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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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汾阳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郭汾阳,1956年出生,山西定襄人。1977年考人山西大学历史系,曾在博物馆、文物局等处工作。1985年调人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系从事中国革命史等课程的教学,现在浙江大学法学院任教。

中国

中文名 郭汾阳
国籍
毕业院校 山西大学
职业 教育,教师
英文名 Guo fenyang
籍贯 山西定襄
性别
出生年月 1956年
代表作品 读书、鲁迅研究月刊、博览群书、书屋

工作经历

1977年考入山西大学历史系,曾在博物馆、文物局等处工作。1985年调入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系从事中国革命史等课程的教学,现在浙江大学法学院任教。教授《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一课。

同学评价

因上课风格诙谐幽默、时评局论新颖犀利深受浙大学子喜爱。但同时又因为对学子要求严格,成绩打分偏低,有“紫金第一杀”的称号。但是,“紫金第一杀”已成历史,现在的郭老师不仅风趣幽默,还给分厚道,是同学们口中不二的史纲老师推荐人选。

撰文著述

长期致力于中国近现代史、现代文学史、地方史、中共党史等研究,先后在国内众多报刊上撰文,如《读书》、《鲁迅研究月刊》、《博览群书》、《书屋》、《文史精华》、《书评周刊》、《文汇读书周报》、《社会科学论坛》、《老照片》、台北《山西文献》等。著有《鲁迅与山西》(北岳文艺出版社)及《书局旧踪》、《报馆旧踪》、《女界旧踪》(均为江西教育出版社)、《于无声处听惊雷——鲁迅与文网》(百花洲文艺出版社)等。

人物事件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郭汾阳(笔名“散木”)发表在南方某报的一篇文章,被江苏作家叶黎侬发现,严重抄袭了其历时十多年的创作成果。这名副教授在道歉信中虽承认抄袭,却解释说是刊发单位编辑删减造成的。叶黎侬认为“郭的道歉不诚恳,并未感受到尊重”,遂于2016年7月将郭诉至法院。

2016年9月18日,江苏常熟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郭汾阳发表在南方某报的《王古鲁访书记》一文抄袭江苏常熟作家叶黎侬的原作《王古鲁东瀛访书记》,判令郭汾阳在南方某报发表致歉声明,并向原告叶黎侬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

参考资料

1.浙大一副教授抄袭江苏作家文章,被判登报道歉并赔8000元·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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