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刊(香港出版的周刊杂志之一)

2024-01-12 17阅读

东周刊

香港出版的周刊杂志之一

《东周刊》是香港出版的周刊杂志之一,市场定位是一本报道香港娱乐圈及时事新闻为主的杂志,不过它的新闻资料来源以“狗仔队”,及再加类似“故事创作”为主要内容,走大众通俗路线。

2002年因刊登受害女星被虐裸照,在社会强烈舆论压力下宣布停刊,五个月后由星岛新闻集团收购并复刊。

中文名 东周刊
创刊时间 1992年10月29日
出版周期 周刊
主要对象 中青年读者
前老板 东方报业集团

简介

杂志封面

2002年底因刊登香港影星刘嘉玲受虐裸照而被停刊,并引起演艺圈公愤。这种以卖弄色情及暴力达到促销目的的报纸不在少数,《东周刊》成为他们的典型,所以有中国内地媒体称之为“三级杂志”。

发展历史

《东周刊》现为香港星岛新闻集团旗下的综合性中文杂志,由前老板东方报业集团所创办。《东周刊》于1992年10月29日在香港创办时以中青年读者为主要对象。创刊数月销量已达12万本,多年与《壹周刊》争夺大众化读者的市场。

直至2001年9月,东方报业集团以6,500万港元出售《东周刊》及《东方新地》予杨受成旗下的英皇集团。东方报业集团2002年6月公布业绩时解释,香港经济环境欠佳,市民消费疲弱,加上业内竞争,杂志市场已达饱和,认为经营消闲杂志前景并不乐观,故决定出售刊物。

2002年以2,000万港元出售,复刊由星岛新闻集团出版至今。

相关报道

2002年10月30日,香港八卦杂志《东周刊》在其第521期封面上,刊登了一张香港知名女星多年前遭强拍的半裸照片,女星正垂头痛哭,显然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强行拍摄。由于《东周刊》对照片中女星的眼部进行了马赛克处理,所以无法确认女星身份,但引发了娱乐圈轩然大波。随后不久,刘嘉玲便公开承认自己是受害者。

由于该事件的社会影响巨大,《东周刊》老板杨受成在该裸照发表3天后,即2002年11月2日,正式宣布停刊整顿。虽然,该刊于其后登报向公众致歉,其社长陈耀安、总编辑蒙汉明,及一名责任编辑也引咎辞职,但依然难逃社会舆论指责。同年11月4日,香港特区政府影视处裁定《东周刊》刊登的照片为淫亵物品。

2009年5月5日,蒙汉明被香港地方法院判决入狱5个月,并立即执行。蒙汉明在获悉自己被判入狱后,表现冷静,自行从公众席走入犯人栏。其代表大律师卢敏仪表示,蒙正慢慢接受被判入狱的事实,至于是否会上诉或采取其他行动,卢表示,蒙已要求律师向法庭再做解释。刘嘉玲所属的泽东经纪公司则表示,尚未收到判决无法响应。

参考资料

1.《东周刊》前总编入狱·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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