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学(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

2023-04-23 256阅读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456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总督学

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

国家督学是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国家督学应由具有教育经费保障、教育设施设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教育教学等业务专长的人员构成。国家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聘任兼职国家督学以在职人员为主,以退休人员为辅。

中文名 总督学
英文名 ZongDuXue
依据 《教育督导条例》
职责 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职位设置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国家教育督导团由国家总督学、副总督学和国家督学组成。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由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和督学组成,主任督学由同级人民政府任命,主持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

工作职责

教育督导工作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状况;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使用效果;学校办学标准的执行情况;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质量情况;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及条件保障情况;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求开展的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等内容。

热点事件

2009年,吉林省原总督学于兴昌受贿千万元弊案一审宣判,这名多年来吉林省教育界落马的第一个正厅级干部受贿上千万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9月25日上午,吉林省纪委通报于兴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因涉嫌受贿,他当日被刑拘,同年10月9日被逮捕。此时距其就任总督学之职还不到一年半,他也由此成为多年来吉林省教育界落马的第一个正厅级干部。

于兴昌先后担任过省高校工委党建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兼机关党总支副书记等职,2000年5月兼任省教育厅副厅长。

2008年6月18日,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发布20名拟任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于兴昌位列第一,拟任职务为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参考资料

1.国务院拟设“国家总督学”·新浪

目录[+]